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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上接D175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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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上接D175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公告)

上接D175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公告

(上接D175版)

报告期内,海通恒信有力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疫情防控,在规模增长、风险控制、业务拓展、融资保障、提质增效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海通恒信有序推进复工复业,加速金融科技应用,融合线上线下服务,全年实现业务投放604.4亿元,同比增长4.6%;实现收入总额79.15亿元,同比增长10.8%。截至报告期末,海通恒信资产总额为1,081.41亿元,较报告期初增长9.2%。海通恒信积极响应社会需求,结构性优化资产布局,研究布局疫情后市场机遇,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抗疫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合理让利实体经济;同时,海通恒信主动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保障公司稳健高质量发展。

1.3 财务报表分析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集团总资产6,940.7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534.48亿元。2020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82.2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8.75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88%。其中,子公司实现收入229.16亿元,占比58%;境外业务实现收入97.30亿元,占比25%。

1.3.1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3.1.1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营业收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度,集团财富管理业务营业收入102.60亿元,同比(93.94亿元)增加8.66亿元,增幅9.23%,主要是持续推进财富管理转型,机构经纪能力提升显著,优化网点布局,提高重点地区服务能力;投资银行业务营业收入55.76亿元,同比(36.43亿元)增加19.33亿元,增幅53.06%,主要是抓住科创板、注册制改革全面推进的市场机遇,做深服务价值链,构建客户生态圈,承销规模大幅提升;资产管理业务营业收入43.15亿元,同比(29.15亿元)增加14.00亿元,增幅48.05%,主要是管理能力提升,主动管理规模持续增长;交易及机构业务营业收入85.01亿元,同比(83.92亿元)增加1.09亿元,增幅1.30%,主要是以创新促转型,不断强化资本与投资管理能力建设;融资租赁业务营业收入44.18亿元,同比(37.61亿元)增加6.57亿元,增幅17.47%,主要是不断开拓业务,强化业务联动,项目收益显著;其他业务营业收入51.49亿元,同比(67.56亿元)减少16.07亿元,减幅23.78%。

(3). 营业支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3.1.2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2.94亿元,其中:现金流入864.54亿元,占现金流入总量的24.93%,主要是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94.61亿元,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207.05亿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5.61亿元;现金流出741.60亿元,占现金流出总量的22.33%,主要是融出资金净增加额210.01亿元,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101.37亿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9.39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4.56亿元,其中:现金流入120.46亿元,占现金流入总量的3.47%,主要是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12.79亿元;现金流出285.02亿元,占现金流出总量的8.58%,主要是投资支付的现金187.26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7.40亿元,其中:现金流入2,482.51亿元,占现金流入总量的71.59%,主要是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1,616.13亿元,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66.01亿元,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00.38亿元;现金流出2,295.12亿元,占现金流出总量的69.09%,主要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142.58亿元。

1.3.2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3.2.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 资产状况

2020年末,集团总资产6,940.73亿元,较上年末(6,367.94亿元)增加572.79亿元,增幅9.00%。主要变动情况是: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及存出保证金增加206.90亿元,融出资金增加202.70亿元,长期应收款增加132.71亿元,固定资产增加79.81亿元。

集团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金融资产占集团总资产的37%,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及存出保证金占总资产的23%,融出资金占总资产的1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占总资产的8%,应收融资租赁款占总资产的7%,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在建工程及投资性房地产占集团总资产的2%,大部分资产变现能力较强,集团资产流动性较强,资产结构优良。

(2) 负债状况

2020年末,集团负债总额5,259.47亿元,较上年末(4,956.75亿元)增加302.72亿元,增幅6.11%。主要变动情况是:代理买卖证券款增加207.03亿元,应付短期融资款及应付债券增加86.08亿元,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增加46.05亿元,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及拆入资金减少138.67亿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和结构化主体。

子公司包括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惟泰置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泽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等子公司以及该等子公司控制的公司。

本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动情况、在相关被投资单位权益的信息详见“第十一节 2020年度财务报告”中“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1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由普华永道中天负责对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提供相关的境内审计及审阅服务,由罗兵咸永道负责对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提供相关的境外审计及审阅服务。在审计过程中,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遵循审计准则,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鉴于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普华永道中天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5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2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4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4.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9.5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9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89家, A 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6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金融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康玮,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执业会员,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7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叶少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会员、英国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2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2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康玮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叶少宽女士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伟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康玮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叶少宽女士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伟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罗兵咸永道

1、基本信息

罗兵咸永道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其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与普华永道中天同属普华永道国际有限公司的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雪厂街5号太子大厦22楼,经营范围为审计鉴证业务、咨询业务、并购业务、风险鉴证业务、税务咨询等。

于2020年12月31日,罗兵咸永道合伙人数量超过160人,香港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自2019年10月1日起,罗兵咸永道根据香港的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罗兵咸永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罗兵咸永道2019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罗兵咸永道已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罗兵咸永道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罗兵咸永道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公司拟就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审阅项目支付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2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审计及审阅费用较2020年度增加154万元,主要原因为审计内容增加及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的工作量增加。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进行了事前审查,对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担任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的业务资质情况,独立董事认为拟聘请的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的业务资质情况,独立董事认为拟聘请的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担任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罗兵咸永道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8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62,500,000股,于2020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9,829,525.00元(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40,170,475.0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0年7月27日到位,全部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0035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761,627,905.14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761,627,905.14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78,542,569.86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卢湾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及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的专项账户销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与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之间的差异,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中承诺募集资金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完善公司金融服务产业链,服务实体经济。

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中承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不超过60亿元将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2)不超过100亿元将用于扩大FICC投资规模,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3)不超过15亿元将用于加大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公司信息化水平;

(4)不超过20亿元将用于增加投行业务资金投入,促进投行业务发展;

(5)不超过5亿元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未对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募集资金到位后全部用于发行情况报告书承诺事项,相应地,本公司净资产和净资本均获得增加。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投入的资金均包含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从而无法单独核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A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人民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78,542,569.86元,存放于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A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海通证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1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在公司张江科技园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由周杰董事长主持, 7位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合规总监、财务总监等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A股 H股)

同意公司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A股)。

同意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H股)。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计,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875,396,346.26元,母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7,274,599,254.97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准备金后可以向投资者分配。公司按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727,459,925.50元,三项合计金额为2,182,379,776.50元,提取后公司2020年当年可供投资者现金分配的利润为5,092,219,478.47 元;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4,708,236,893.88元,加公司本年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未分配利润-22,781,748.86元,减公司本年实施2020年中期利润方案分配的股利3,657,976,000.00元,母公司2020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6,119,698,623.49元。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对2020年的利润分配预案确定为:

1.以2020年12月31日的A 股和 H 股总股本公司总股本13,064,200,000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3,266,050,000.00元。本次现金股利分配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22,853,648,623.49元结转下一年度。

2.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发放金额按照公司2020年度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二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11]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宾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统一负责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提供相关的境内、境外审计服务及审阅服务,聘期一年。因审计内容增加及公司业务发展等原因,2021年度含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为520万元(其中:财务及专项监管报告审计费用4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40万元),较2020年度增加154万元。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在2020年上半年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披露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值准备的公告》),公司2020年7-12月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168,595.36万元,对净利润的影响超过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的10%,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各项业务稳定,资产结构良好,流动性较强,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境外债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为在境外的全资子公司海通银行Haitong Bank,S.A.或其附属公司境外债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7.5亿欧元债券本金(含7.5亿欧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利息、借款人应当承担的其他费用等,担保期限不超过9年(含9年)。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履行该担保所涉及的相关监管审批以及文本签署手续。

3.该担保事项需经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批准或备案程序(如需要)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阅。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6]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关联董事周杰、屠旋旋、周东辉、余莉萍及许建国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反洗钱工作专项稽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隔离墙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1]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八、审议通过《公司“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11]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南外滩总部园区B1栋办公楼产权转让的议案》

同意将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南外滩园区B1栋办公楼产权转让至公司总部名下,按照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经过海通恒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11]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认可、分配或发行A股及/或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核并批准以下事项:

1. 在符合以下(1)、(2)、(3)项所列条件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一项无条件一般性授权,使董事会有权单独或同时认可、分配或发行A股及/或H股(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股份之其他证券),并为完成该等事项签署必要文件、办理必要手续和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1)该授权的有效期不得超过批准该项授权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列最早日期止的期间:

(a)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公司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或

(b)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12个月届满之日;或

(c)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撤销或修订本议案所赋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如授权有效期内,董事会已签署必要文件、办理必要手续或采取相关行动,而该等文件、手续或行动可能需要在上述授权有效期结束时或之后履行、进行或持续至上述授权有效期结束后完成,则授权有效期将相应延长;

(2)董事会拟认可、分配或发行、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地同意认可、分配或发行的A股及/或H股各自数量(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股份之其他证券,以其对应的潜在增加股份总数进行相应折算)不得超过批准上述授权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的A股或H股各自数量的20%;

(3)董事会仅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定,并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其他有关的中国政府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行使上述授权。

2.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根据本项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反映公司根据该项一般性授权而发行的股份数目,并对公司的章程作出其认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反映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以及采取任何其他所需的行动和办理任何所需手续。

3.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共同或分别签署、执行、修改、完成、递交与认可、分配或发行一般性授权项下股份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1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在公司张江科技园召开。会议应到监事8名,实到监事7名,曹奕剑监事因事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吴红伟监事会副主席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吴红伟监事会副主席主持,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披露更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1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税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批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公告并非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告所披露的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119,445,707.0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分配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064,200,000股,此次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3,266,050,00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占2020年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3.67%。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公司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公司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在批准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后两个月内派发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有关本次 H 股股息派发的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以及 A 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拟定了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及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情况等综合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股权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了《关于海通恒信上市及H股股份开始买卖的公告》。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章程所述的超额配股权于稳定价格期内并无行使,超额配股权已于2019年6月23日失效。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3日

放榜了!上半年券商经纪、投行、资管、自营哪家最强?排行榜完整版曝光

最新!上半年券商经纪、投行、资管、自营四大业务业绩排名出炉了!(下文附各类业务排行榜单完整版)

近日,“金融1号院”从券商处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最新向券商下发了《2020年上半年度证券公司经营数据排名情况》,对2020年上半年度133家证券公司未经审计经营数据情况进行了统计排名。

统计排名共计25项重要指标。包括总资产、净资产、营收、净利润、净资本、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等。

经纪、投行、资管、自营四大业务具体排行榜也随之出炉。

经纪业务TOP10:国泰君安、中信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招商证券、华泰证券、国信证券、广发证券、申万宏源、海通证券、中信建投。

投行业务TOP10: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中金公司、海通证券、光大证券、国泰君安、国泰联合、招商证券、国金证券、平安证券。

资管业务TOP10:华泰资管、东证资管、中信证券、海通资管、广发资管、国君资管、财通资管、申万宏源、光证资管、招商资管。

自营业务TOP10: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华泰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申万宏源、广发证券、中金公司、国泰君安、中国银河证券。快来看看你家券商哪些业务位居前列!

先来看看券商整体业绩情况:2020年上半年133家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3.78亿元,同比增长19.24%;实现净利润831.84亿元,同比增长24.78%,124家公司实现盈利。

营业收入排名:

133家证券公司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排名:

制表人:王思文

净利润排名:

上半年净利润排名前十的券商依次是:中信证券、申万宏源、中信建投、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华泰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和国信证券。净利润前十榜单出现大洗牌,申万宏源和中信建投跻身前三甲。

133家证券公司2020年上半年净利润排名:

制表人:王思文

经纪业务排名:国泰君安第一

上半年经纪业务净收入排名前十的券商依次是:国泰君安、中信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招商证券、华泰证券、国信证券、广发证券、申万宏源、海通证券、中信建投。经纪业务净收入包括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交易单元席位租赁净收入、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净收入。

以下为经纪业务净收入排行榜:

制表人:王思文

投行业务排名:中信建投证券第一

上半年投行业务净收入排名前十的券商依次是: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中金公司、海通证券、光大证券、国泰君安、国泰联合、招商证券、国金证券、平安证券。

投行业务净收入包括承销业务净收入、保荐业务净收入、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

以下为投行业务净收入排行榜:

制表人:王思文

资管业务排名:华泰资管第一

上半年资管业务净收入排名前十的券商依次是:华泰资管、东证资管、中信证券、海通资管、广发资管、国君资管、财通资管、申万宏源、光证资管、招商资管。

以下为资管业务净收入排行榜:

制表人:王思文

自营:中信证券摘得证券投资收益第一

上半年证券投资收益排名前十的券商依次是: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华泰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申万宏源、广发证券、中金公司、国泰君安、中国银河证券。

证券投资收益包括股权类金融工具投资 固定收益类投资 衍生金融工具投资 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确认的投资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以下为证券投资收益排行榜:

制表人:王思文

编辑:周尚伃 值班主编:张志伟

终审:马方业/黄晓琴

证券合规周报第五期丨北交所发行上市、再融资、重组规则征求意见,海通证券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监管要闻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研究推出进一步扩大开放的相关举措,扩大商品和金融期货国际化品种供给

9月6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出席2021年第60届世界交易所联合会(WFE)会员大会暨年会时表示,我们正按照国家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统一部署,研究推出进一步扩大开放的相关举措,包括继续拓宽沪深港通标的范围,拓展和优化沪伦通制度,扩大商品和金融期货国际化品种供给。我们将坚持相互尊重、有效沟通、互利共赢的原则,在中概股监管、跨境审计监管与执法合作等领域,同相关方开展务实合作,争取更大的进展和积极成果。

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较精选层有所优化,财务报告有效期延长至“6 3”

9月10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就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充分吸收前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审查经验,按照注册制理念,做出了以下优化和完善。

一是明确交易所审核与证监会注册的衔接分工。按照精选层制度安排,全国股转公司受理材料并完成自律审查后,需代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核准申请文件,存在二次受理环节。本次调整后,《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明确了注册制下交易所的审核职能,本所受理申请文件并审核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即可,无需中国证监会重复受理。

二是延长财务报告有效期。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有效期为6个月不变,但特别情况下可申请延长的期限从1个月调整为3个月,即将财务报告有效期由“6 1”延长至“6 3”。考虑到发行人为新三板挂牌公司,需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后续本所还将明确相关衔接安排。

三是完善审核时限总体要求。明确发行人及保荐机构问询回复总时限为3个月,上市委员会暂缓审议时限为2个月,传递及时回复、限时审核的监管信号,进一步明确审核预期

监管动态

上市公司

三棵树(603737.SH):与中国恒大及旗下公司不存在融资性贸易业务

9月6日,三棵树回复证监会核查函称,公司与中国恒大及旗下公司不存在融资性贸易业务;截至2021年8月31日,公司已持有尚未到期的中国恒大及旗下公司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共计3.34亿元,公司目前与中国恒大及旗下公司落实协商安排,针对票据逾期未兑付事项寻求相应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客户均为中国恒大,但考虑到中国恒大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对其未来的销售规模可能会进一步下降,随着国内对房地产调控的加强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深大通(000038.SZ):涉嫌信披违法违规 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9月6日,深大通公告,公司9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世龙实业(002748.SZ):要求说明氯化亚砜相关业务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9月10日,四连板世龙实业收到两则关注函,公司氯化亚砜相关业务销售收入为2327.95万元,占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2.68%。深交所要求公司分析说明相关业务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就股价短期大幅波动进行充分风险提示。据公司人员反馈,公司目前有两个公章、两个董事会印章;9月4日,公司在某报纸上刊登声明称已启用新公章和董事会印章;公司有部分董事称公章及董事会章并未丢失,新印章系违规私刻。深交所要求核实说明前述事项是否属实、公司出现两套印章的原因、相关印章是否合法有效。

安科生物(300009.SZ):董事、副总裁付永标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

9月9日,安科生物公告,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付永标出具的《关于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因误操作,付永标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违规减持公司股票。

付永标先生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171955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2021年9月8日,付永标先生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3%。

本次违规减持行为系因其本人误操作导致。付永标先生对于本次因误操作而导致的违规交易进行了深刻反省,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减持事项的严重性及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主动向公司董事会进行检讨,就本次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明确将加强其本人关于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严格管理好个人股票账户,杜绝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顺网科技(300113.SZ):监事戎颂怡亲属窗口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及短线交易

9月9日,顺网科技公告,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监事戎颂怡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公司获悉公司监事戎颂怡的母亲周国娟发生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及短线交易的行为。

经核查,周国娟女士买卖公司股票的交易情况如下:2021年8月18日买入公司股票200股,买入均价:10.93元/股,成交金额:2191元;2021年9月8日卖出公司股票200股,卖出均价:13.54元/股,成交金额:2700.29元。前述交易所得收益为522元。

上述交易行为构成以下违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4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戎颂怡女士的母亲周国娟女士在六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又卖出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5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戎颂怡女士的母亲周国娟女士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买卖股票的行为构成半年报窗口期违规买卖。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周国娟女士上述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所 得收益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已全数上交公司。

美丽生态(000010.SZ):高管亲属误操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

9月8日,美丽生态公告。公司副总经理张琳的父亲张理达因误输入股票证券代码于2021年7月23日买入公司股票1000股,成交价格为3.9元/股,成交金额为3905.85元,占公司总股本0.00012%;于2021年9月1日卖出公司股票1000股,成交价格为3.72元,成交金额为3710.7元,交易后亏损195.15元(含交易税费)。截至公告日,张理达未持有公司股票。上述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张琳及张理达对本次违规交易进行了深刻反省。

张琳先生的父亲张理达先生因误输入股票证券代码于2021年7月23日买入公司股票1000股,成交价格为3.90元/股,成交金额为3905.85元,占公司总股本0.00012%;于2021年9月1日卖出公司股票1000股,成交价格为3.72元,成交金额为3710.70元,其中产生股票交易费用共计15.15元,交易后亏损195.15元(含交易税费)。截至本公告日,张理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上述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8.13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ST艾格(002619.SZ)收关注函:要求说明未及时提交回函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9月7日,*ST艾格收到关注函,6月21日,深交所向公司发出年报补充问询函。截至目前公司仍未提交回函并对外披露。深交所要求说明上述问询函中涉及问题的核查进度,未及时提交回函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故意隐瞒违规事实、拖延回函的情形,并在2021年9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2021年6月21日,公司收到《年报的补充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组织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共同对《补充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回复和落实。

因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服务需求,在充分考虑了公司上一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增加的本期审计风险后,公司在这期间与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友好协商,2021年7月,公司与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签署了《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委派了足够数量经验丰富的团队参与本项目,鹏盛将对上年的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及其他事项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程序,降低审计风险,增加审计结论的可靠性。

紫鑫药业(002118.SZ):违规担保事项解除

9月6日,紫鑫药业公告,此前披露,公司因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涉及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敦化农商行)分别与延边嘉益人参贸易有限公司、吉林康源富硒米业有限公司、延边金鑫动物药业有限公司、通化嘉仁人参贸易有限公司、通化万草堂人参贸易有限公司、吉林正德药业有限公司、通化森宝人参贸易有限公司、通化康绿新农生物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通化盈达人参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公司被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情况,导致形成违规担保合计3.4亿元。自发生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后,公司积极敦促上述9家公司在一个月内解除债务违约情况,上述9家公司在2021年8月5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解除公司担保责任的《承诺函》,并于2021年8月18日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兑现的方案》。

ST同洲(002052.SZ):9月13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9月10日,ST同洲公告,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主要原因为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 未清偿南京银行到期贷款而被南京银行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1年9月13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同洲”,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挂牌公司

亚太天能(833559):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2021年9月7日,亚太天能披露《关于筹备股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工作的提示性公告》,拟筹备启动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项。亚太天能 2019 年及 2020 年财务数据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 中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的财务指标,亦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中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财务指标。亚太天能未在公告中完整、充分披露相关情况。亚太天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对广东亚太天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王长海、刘韦求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证券公司

海通证券(600837.SH):涉嫌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9月8日,海通证券公告,因公司在开展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业务的持续督导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涉嫌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并调查相关情况。因公司在开展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业务的持续督导 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并调查相关情况。本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公司

丰之银:存在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

9月8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称,对深圳丰之银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及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依据《私募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派菲投资:5项违规被责令改正,未如实填报基金相关信息

9月7日,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发布对厦门派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未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并更新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基金相关信息、基金季报等登记备案信息,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有关规定。

二、管理的个别私募基金未按照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违反了《暂行办法》第八条有关规定。

三、部分备案基金的投资者存在代他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情形,部分最终投资者为非合格投资者,违反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有关规定。

四、基金财产不独立,历史年度,公司存在挪用基金财产行为,违反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有关规定。

五、未妥善保存基金资料,如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的留痕资料等,违反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

依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三度星和:被责令改正,私募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

9月10日,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三度星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该公司存在以下行为:一、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和承诺收益。

二、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依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时位长信:投资3项违规被责令改正,存挪用基金财产行为

9月7日,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发布对厦门时位长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未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并更新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等登记备案相关信息,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有关规定。

二、部分备案基金的投资者存在代他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情形,部分最终投资者为非合格投资者,违反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有关规定。

三、基金财产不独立,历史年度,公司存在挪用基金财产行为,违反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有关规定。

依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燕园基金:收警示函,未按规定履行合格投资者认定程序并承诺最低收益

9月7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发布了《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燕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深圳证监局关于对覃飞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深圳市燕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勤勉尽责,向非合格投资者募资,未按规定履行合格投资者认定程序并承诺最低收益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依据《私募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覃飞龙于2015年10月12日至2018年5月11日期间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副总经理、执行董事,公司上述违规行为发生在其任职期间,覃飞龙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私募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覃飞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春山新棠: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9月7日,北京证监局日前发布关于对上海春山新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该公司担任管理人的上海春山新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春山新棠事件驱动型私募投资基金作为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于2021年7月15日至7月16日买入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16日至7月19日卖出公司股票。

上述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该公司应当吸取教训,加强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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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家上市券商一季度自营收入大比拼:海通、长江、兴业等6家同比增逾100%;但太平洋、光大、第一创业亏损

每经记者:李娜 每经编辑:何剑岭

图片来源:摄图网

自2017年以来,券商自营业务收入已超越传统“现金奶牛”的经纪业务,券商的第一大营收来源也随之变更并持续至今。

2021年一季度,A股市场先扬后抑,机构重仓股成为杀跌的主力军,具有高波动性的券商自营业务也相应承压。

伴随上市券商一季报的全部亮相,券商自营业务的收成也浮出水面。Wind数据统计显示,41家上市券商今年一季度累计实现自营收入327.96亿元,较去年同期的286.23亿元增长了14.58%。

券商自营一季度累计收入超300亿元

作为券商营收中的重头戏,自营业务收入受到市场关注的程度也是逐年升温。

券商一季报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共有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和国泰君安证券3家券商的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而去年同期只有中信证券一家的营业收入过了百亿元关口。

2021年一季度上市券商自营收入前20名(数据来源:Wind)

值得注意的是,营业收入大规模增长的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一季度期间的自营收入也都有大规模增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根据“自营收入=投资收益-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公式进行统计显示,2021年一季度,41家上市券商合计实现自营收入327.96亿元,较去年同期的286.23亿元,同比增长了14.58%。

数据进一步显示,和2020年一季度一样,依然共有10家上市券商的自营收入突破10亿元关口,前五名依次为国泰君安、中信证券、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和中金公司,各自的自营收入依次为41.22亿元、38.75亿元、35.51亿元、28.76亿元和27.76亿元。不同的是,今年一季度券商自营业务收入的前十名略有调整,国泰君安重回前十,国信证券跌出前十。

从自营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来看,山西证券、中金公司和华泰证券位居前三,均超过40%。中金公司2021年一季报显示,今年一季度投资收益为-47.26亿元,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约为4.38亿元,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为75.05亿元,由此计算出其自营收入为27.61亿元;同期营业总收入为59.33亿元,自营业务收入占比达到了46.53%。华泰证券披露的一季报显示,今年前3个月,公司实现投资收益为29.08亿元,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为4.38亿元,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为10.81亿元,其自营收入为35.51亿元;当期营业收入为87.88亿元,自营收入占比达到了40.4%。而在去年,则是红塔证券、华安证券、太平洋证券、中信证券等6家券商的自营收入占比超过了40%。

6家券商自营收入同比增幅超100%

牛年开启,A股也开始“变脸”,3月上证指数跌破3500点后震荡加剧。早在券商一季报披露之前,券商自营业务会呈现明显分化成为了不少投资人士的主流判断。

Wind数据统计显示,今年一季度,只有18家上市券商自营收入同比实现了增长,占比不到一半,其余全部下滑。其中,国泰君安、兴业证券、东方财富、东兴证券、长江证券和海通证券6家券商的自营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幅超过100%。

2021年一季度上市券商自营收入同比增幅前10名(数据来源:Wind)

具体来看,国泰君安2021年一季度自营收入超过41亿元,而去年同期只有8000万元左右,增幅超过5000%。一季报显示,今年一季度国泰君安投资收益为36.59亿元,而去年同期只有14.06亿元,增幅为160%。

“主要是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增加,另外公司持有的上海证券股权重估产生了一定的收益。总体来看,去年一季度自营收入的基数比较低,所以看起来这块儿业务增长的速度比较快”,对此某券商非银金融分析人士表示。

国泰君安一季报显示,2021年2月,上海证券已完成新增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上海证券不再作为控股子公司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经初步测算,上海证券本次增资为公司产生收益人民币11.6亿元。

紧随其后的是兴业证券,2021年一季度自营收入为9.93亿元,较去年同期的2.77亿元同比增长了258.79%。同时,投资收益从11.67亿元增加至14.23亿元,增幅为21.9%,但其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增幅明显,显示出其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价值有所增加。

另外,长江证券的自营业务收入也从2020年一季度的1.06亿元增长至2021年一季度的2.71亿元,增幅达到了155%。

3家券商自营收入亏损

然而,根据最新披露的上市券商一季报相关数据显示,太平洋证券、光大证券和第一创业3家券商的自营收入转为亏损。如果仔细分析不难发现,它们自营收入下滑的原因不尽相同。

太平洋一季报显示,公司2021年一季度实现投资收益1.96亿元,较去年同期下滑了37.19%;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亏损998.61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2.32亿元。正如公司在一季报中所写道的那样,公司一季度股票及债券投资收益减少,对联营企业的收益减少,公司持仓市值也发生了变动。相比之下,光大证券自营收入的减少则是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增加所致,同期的投资收益增至8.95亿元,增幅为92.5%。而第一创业则指出,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的下降,主要是本期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下降。

通常情况下,券商自营盘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不会超过20%,大部分自营投资是投向债券,后者占比要达到60%以上。

“今年一季度,A股风格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核心资产一路单边上扬的势头扭转。对公司估值的考量超过了以往反复强调的成长性。A股的剧烈波动对券商自营在大类资产配置上的风格把握、品种选择和买卖时点都是一次不小的考验。券商在自营收入上的分化在今年一季度也是十分明显”,前述非银金融人士表示。

某券商自营人士则表示:“其实,公司今年在股票和债券的仓位和去年年底相差不大,主要是在品种上整体偏价值风格,所以今年以来整体收益还可以。”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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