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移动社会渠道管理服务平台(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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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电信治理
第三章 金融治理
第四章 互联网治理
第五章 综合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第三条 打击治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境外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适用本法。
境外的组织、个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或者为他人针对境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产品、服务等帮助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和追究责任。
第四条 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防范;坚持精准防治,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群众生活便利。
第五条 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应当依法进行,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有关部门和单位、个人应当对在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打击治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确定反电信网络诈骗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开展综合治理。
公安机关牵头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金融、电信、网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负责本行业领域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挥审判、检察职能作用,依法防范、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承担风险防控责任,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和安全责任制度,加强新业务涉诈风险安全评估。
第七条 有关部门、单位在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中应当密切协作,实现跨行业、跨地域协同配合、快速联动,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有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普及相关法律和知识,提高公众对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方式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
教育行政、市场监管、民政等有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电信网络诈骗受害群体的分布等特征,加强对老年人、青少年等群体的宣传教育,增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等活动。
各单位应当加强内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对工作人员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教育;个人应当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单位、个人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第二章 电信治理
第九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全面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
基础电信企业和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应当承担对代理商落实电话用户实名制管理责任,在协议中明确代理商实名制登记的责任和有关违约处置措施。
第十条 办理电话卡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
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办卡情形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办卡。具体识别办法由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制定。
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组织建立电话用户开卡数量核验机制和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并为用户查询名下电话卡信息提供便捷渠道。
第十一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对监测识别的涉诈异常电话卡用户应当重新进行实名核验,根据风险等级采取有区别的、相应的核验措施。对未按规定核验或者核验未通过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限制、暂停有关电话卡功能。
第十二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建立物联网卡用户风险评估制度,评估未通过的,不得向其销售物联网卡;严格登记物联网卡用户身份信息;采取有效技术措施限定物联网卡开通功能、使用场景和适用设备。
单位用户从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物联网卡再将载有物联网卡的设备销售给其他用户的,应当核验和登记用户身份信息,并将销量、存量及用户实名信息传送给号码归属的电信业务经营者。
电信业务经营者对物联网卡的使用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对存在异常使用情形的,应当采取暂停服务、重新核验身份和使用场景或者其他合同约定的处置措施。
第十三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规范真实主叫号码传送和电信线路出租,对改号电话进行封堵拦截和溯源核查。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严格规范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主叫号码传送,真实、准确向用户提示来电号码所属国家或者地区,对网内和网间虚假主叫、不规范主叫进行识别、拦截。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下列设备、软件:
(一)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
(二)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
(三)批量账号、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系统,批量接收提供短信验证、语音验证的平台;
(四)其他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设备、软件。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及时识别、阻断前款规定的非法设备、软件接入网络,并向公安机关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 金融治理
第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及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和与客户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建立客户尽职调查制度,依法识别受益所有人,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防范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第十六条 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
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开户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开户。
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有关清算机构建立跨机构开户数量核验机制和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并为客户提供查询名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的便捷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开户情况和有关风险信息。相关信息不得用于反电信网络诈骗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开立企业账户异常情形的风险防控机制。金融、电信、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建立开立企业账户相关信息共享查询系统,提供联网核查服务。
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对企业实名登记履行身份信息核验职责;依照规定对登记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对可能存在虚假登记、涉诈异常的企业重点监督检查,依法撤销登记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及时共享信息;为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进行客户尽职调查和依法识别受益所有人提供便利。
第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对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及支付结算服务加强监测,建立完善符合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特征的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监测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统筹建立跨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反洗钱统一监测系统,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完善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资金流转特点相适应的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对监测识别的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根据风险情况,采取核实交易情况、重新核验身份、延迟支付结算、限制或者中止有关业务等必要的防范措施。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依照第一款规定开展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监测时,可以收集异常客户互联网协议地址、网卡地址、支付受理终端信息等必要的交易信息、设备位置信息。上述信息未经客户授权,不得用于反电信网络诈骗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整、准确传输直接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户名称、收付款客户名称及账号等交易信息,保证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
第二十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制度,明确有关条件、程序和救济措施。
公安机关依法决定采取上述措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章 互联网治理
第二十一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为用户提供下列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依法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不得提供服务:
(一)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二)提供网络代理等网络地址转换服务;
(三)提供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器托管、空间租用、云服务、内容分发服务;
(四)提供信息、软件发布服务,或者提供即时通讯、网络交易、网络游戏、网络直播发布、广告推广服务。
第二十二条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对监测识别的涉诈异常账号应当重新核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限制功能、暂停服务等处置措施。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电信主管部门要求,对涉案电话卡、涉诈异常电话卡所关联注册的有关互联网账号进行核验,根据风险情况,采取限期改正、限制功能、暂停使用、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
第二十三条 设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电信主管部门办理许可或者备案手续。
为应用程序提供封装、分发服务的,应当登记并核验应用程序开发运营者的真实身份信息,核验应用程序的功能、用途。
公安、电信、网信等部门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分发平台以外途径下载传播的涉诈应用程序重点监测、及时处置。
第二十四条 提供域名解析、域名跳转、网址链接转换服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验域名注册、解析信息和互联网协议地址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域名跳转,记录并留存所提供相应服务的日志信息,支持实现对解析、跳转、转换记录的溯源。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
(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
(二)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
(三)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对利用下列业务从事涉诈支持、帮助活动进行监测识别和处置:
(一)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线路出租、域名解析等网络资源服务;
(二)提供信息发布或者搜索、广告推广、引流推广等网络推广服务;
(三)提供应用程序、网站等网络技术、产品的制作、维护服务;
(四)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调取证据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依照本法规定对有关涉诈信息、活动进行监测时,发现涉诈违法犯罪线索、风险信息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涉诈风险类型、程度情况移送公安、金融、电信、网信等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反馈机制,将相关情况及时告知移送单位。
第五章 综合措施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加强专门队伍和专业技术建设,各警种、各地公安机关应当密切配合,依法有效惩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公安机关接到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报案或者发现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侦查。
第二十八条 金融、电信、网信部门依照职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落实本法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监督检查活动应当依法规范开展。
第二十九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规范个人信息处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建立个人信息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机制。
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单位对可能被电信网络诈骗利用的物流信息、交易信息、贷款信息、医疗信息、婚介信息等实施重点保护。公安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应当同时查证犯罪所利用的个人信息来源,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第三十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从业人员和用户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在有关业务活动中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作出提示,对本领域新出现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及时向用户作出提醒,对非法买卖、出租、出借本人有关卡、账户、账号等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责任作出警示。
新闻、广播、电视、文化、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单位,应当面向社会有针对性地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对提供有效信息的举报人依照规定给予奖励和保护。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对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实施前款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对上述认定和措施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申诉渠道、信用修复和救济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二条 国家支持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研究开发有关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用于监测识别、动态封堵和处置涉诈异常信息、活动。
国务院公安部门、金融管理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和国家网信部门等应当统筹负责本行业领域反制技术措施建设,推进涉电信网络诈骗样本信息数据共享,加强涉诈用户信息交叉核验,建立有关涉诈异常信息、活动的监测识别、动态封堵和处置机制。
依据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和前款规定,对涉诈异常情形采取限制、暂停服务等处置措施的,应当告知处置原因、救济渠道及需要提交的资料等事项,被处置对象可以向作出决定或者采取措施的部门、单位提出申诉。作出决定的部门、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申诉渠道,及时受理申诉并核查,核查通过的,应当即时解除有关措施。
第三十三条 国家推进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支持个人、企业自愿使用,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对存在涉诈异常的电话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可以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对用户身份重新进行核验。
第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会同金融、电信、网信部门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等建立预警劝阻系统,对预警发现的潜在被害人,根据情况及时采取相应劝阻措施。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应当加强追赃挽损,完善涉案资金处置制度,及时返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对遭受重大生活困难的被害人,符合国家有关救助条件的,有关方面依照规定给予救助。
第三十五条 经国务院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决定或者批准,公安、金融、电信等部门对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的特定地区,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临时风险防范措施。
第三十六条 对前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的人员,出境活动存在重大涉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嫌疑的,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不准其出境。
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决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准其出境,并通知移民管理机构执行。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等会同外交部门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与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建立有效合作机制,通过开展国际警务合作等方式,提升在信息交流、调查取证、侦查抓捕、追赃挽损等方面的合作水平,有效打击遏制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的;
(二)未履行电话卡、物联网卡实名制登记职责的;
(三)未履行对电话卡、物联网卡的监测识别、监测预警和相关处置职责的;
(四)未对物联网卡用户进行风险评估,或者未限定物联网卡的开通功能、使用场景和适用设备的;
(五)未采取措施对改号电话、虚假主叫或者具有相应功能的非法设备进行监测处置的。
第四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新增业务、缩减业务类型或者业务范围、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的;
(二)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和有关风险管理措施的;
(三)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的;
(四)未按照规定完整、准确传输有关交易信息的。
第四十一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或者应用程序、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的;
(二)未履行网络服务实名制职责,或者未对涉案、涉诈电话卡关联注册互联网账号进行核验的;
(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验域名注册、解析信息和互联网协议地址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域名跳转,或者记录并留存所提供相应服务的日志信息的;
(四)未登记核验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开发运营者的真实身份信息或者未核验应用程序的功能、用途,为其提供应用程序封装、分发服务的;
(五)未履行对涉诈互联网账号和应用程序,以及其他电信网络诈骗信息、活动的监测识别和处置义务的;
(六)拒不依法为查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或者未按规定移送有关违法犯罪线索、风险信息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或者应用程序,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四十五条 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相关帮助的违法犯罪人员,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等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反电信网络诈骗职责中,对于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第四十八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涉及的有关管理和责任制度,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第五十条 本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社保卡可以异地办理吗?答案看这儿
来源:工人日报
社保卡可以异地办理吗?
社保卡包括
实体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
两种形态
实体社保卡
普遍实现了
省内跨地市线下异地办理
大部分地区还开通了
实体社保卡的线上申领服务
2021年12月22日
全国统一的社保卡“跨省通办”服务正式上线,群众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移动端等渠道,在线办理社保卡申领、社保功能启用、补换、临时挂失、制卡进度查询等“跨省通办”服务,线上提交申请,卡片邮寄到家。
电子社保卡
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APP、掌上12333,工、农、中、建、交、邮储、招商、平安等各大银行,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全国400多个渠道进行申领。
来源:人社部政务微信
手机号实名认证查询
我是帮你查一查
帮你查车辆;
帮你查身份信息;
帮你查手机号信息;
......
手机号实名认证查询:如何通过手机号及机主姓名,来验证本号码是否为该人员实名注册。
大家好,我是帮你查一查,今天我来介绍一下查一查当中的手机号实名认证查询功能,这个功能是非常实用的。
近年来,随着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互联网已经走入千家万户,日益普及。随着网络成为新的交友、购物和商业合作的载体,导致众多的不法分子,捏造身份信息实施诈骗。
2015年9月1日起,工信部要求,电信企业在通过各类实体营销渠道销售手机卡时,将要求用户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并当场在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上进行验证;对非实名电话卡老用户将继续采取限制通信、业务的手段。
另外,在非授权渠道购买的手机卡,将不能实名登记和使用。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新认识的朋友,新认识的商业合作伙伴,包括网络上认识的朋友,都可以验证他的手机号,看看他的手机号是否属于他的名下,如果属于他的,这就是一个信任的前提,运营商如果是备过案的,他的身份证信息是是核实的,所以说这个人是值得相信,这是一个初期阶段接受朋友的一个最基本的一个方式。
使用非常简单,就是输入姓名和手机号来验证这个手机号是不是这个人的,那么学名叫做手机号实名认证查询,俗称就是手机号是不是这个人的,我们看一下都能查到什么相应的信息,查询数据就是两种结果,一致和不一致,这个就非常好理解了。一致就是这个手机与姓名符合,不一致就是这个手机号不在这个姓名名下。
希望这个功能能帮助到大家。
对于所有人来讲,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这种好事会砸到自己头上,然后在寻找真爱的过程中,或者在与合作伙伴合作过程中,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
那么如何进入这个查询工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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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大学生换手机攻略,这四款就超值
对于大部分学生朋友而言,iPhone14系列和安卓旗舰手机并不是一定需要的,除非平时经常打类似《原神》的重负载手游。事实上,大部分学生的需求集中在2000元以下的价位,这些手机价格易于接受,拍照和游戏体验也有一定的保障,应付日常通信、娱乐等绝大多数的应用场景不成问题。今天,我们推荐几款在2000元内的手机,预算在这个区间的同学们可以关注一下。
vivo T2x
vivo T2x是近期在渠道市场关注度明显增长的一款机型,这款产品搭载了最新的天玑1300移动平台,内置6000mAh大容量电池,使用了144Hz变速高刷屏,三大核心配置十分亮眼。天玑1300采用台积电6nm工艺,能效表现出众,且拥有3.0GHz的A78大核,安兔兔跑分高达72万 ,配合UFS3.1闪存可以爆发出不错的性能。
这款机型拥有冰橙、镜黑、雾蓝三个配色,都比较适合年轻的朋友。5000万超清摄影头可以捕捉到更精细的画面细节,背景虚化、夜景效果都十分不错。全场景NFC功能可以支持门禁卡、公交卡等多卡识别,是日常通勤的好帮手,使用起来非常便捷。
Redmi Note 11
Redmi Note 11是红米旗下的入门机型,搭载了天玑810移动芯片,采用了6nm工艺制程,八核架构CPU可以流畅运行绝大多数非大型手机游戏,系统流畅度也有所保证。6.6英寸FHD 全高清屏幕拥有90Hz的刷新率,配合33W快充,约一个小时就能充满5000mAh大容量电池。
其他配置方面,Redmi Note 11采用了立体声双扬声器、X轴线性马达和标配128GB闪存,体验方面不将就。这款机型拥有神秘黑镜、微醺薄荷、浅梦星河三款灵动配色,满足年轻用户的喜好。
荣耀 X30
荣耀 X30配备了GPUTurboX游戏加速引擎,可以释放更多硬件潜能,在游戏中有更出色的帧率和稳定性表现。续航方面,荣耀 X30配备了4800mAh电池,官方宣称看在线视频可达20小时,持续通话可达25小时。拥有银色、金色、蓝色、黑色四种主流配色,是入门级价位值得考虑的机型。
这款机型搭载6nm工艺的高通骁龙695移动芯片,支持8GB 2GB运存扩展技术,屏幕为6.81英寸120Hz刷新率超窄边全视屏,主相机为4800万高清像素,支持66W超级快充,预装MagicUI 5.0操作系统。
华为畅享50
华为畅享50最引以为豪的是其6000mAh的超大容量电池,续航能力出色,官方宣称结合22.5W快充,充电10分钟就能连续观看电影3小时,特别适合对续航时间有严苛要求的用户。这款机型采用了6.75英寸大屏,屏占比超过90%,大屏配大电池再加上256GB大闪存、86dB大音量,构成了这款机型的“四大”配置组合。
华为畅享50这款机型预装了HarmonyOS,拥有万能卡片专属个性桌面功能,包括支持平板、手表和智慧屏设备,在便捷度和设备连通性方面表现出色。
对于绝大多数学生用户而言,旗舰手机虽然性能和影像能力出色,但并不是所有人都会追求极致的手机摄影和高负载电竞游戏。因此,一款日常能聊微信、上网看资讯的手机显得更加务实,且价格方面的入手难度较低。在这里也呼吁广大学生朋友理性购机,按需购买,省下来的钱可以用来投入到更有价值的事情上。
(8030122)
金曲当为时代留声
作者:司思(中国音乐学院艺术管理系副教授、中国音乐研究基地兼职研究员)
近年来,乐坛关于金曲的讨论从未停止,但对于金曲的定义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我们一旦谈起金曲,总会提到“经典”二字。很多乐迷习惯把至今仍在传唱的《晴天》《恋曲1990》这样的经典老歌称为金曲。这些经典老歌,无不经受了岁月的洗礼,且持续散发着艺术魅力。由此可见,一首歌曲要成为金曲,首先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腾讯音乐数据研究院日前发布的《金曲研究实验》报告提出了类似的观点:除了歌曲品质外,金曲需要具备持久的流传度,这是反映大众接受度的关键指标。
什么样的歌曲能够经受住时间的洗礼,成为经久不衰的金曲?1920年,刘半农先生在英国留学期间创作了《教我如何不想她》这一著名诗篇。赵元任先生根据诗词内容创作的同名歌曲,成为一首跨世纪、跨时代的金曲。在这首歌曲中,有人听到爱情,有人看到四季,但更多的,还是感受到在时代洪流的裹挟下,海外学子对祖国母亲的忧思和热爱。
所谓时间的洗礼,其实就是对一代人的情感及一个时代烙印的记录。被刻写进音符的时代性其实是金曲最为珍贵的内涵。由此可见,无论是高雅音乐,还是通俗歌曲,只要能承载一代人的回忆,传唱一个时代的精神,同时兼具一定的艺术品质,就能成为历史的留声机和人们传唱的金曲。
在艺术美学的视野下,音乐作品的价值最终要通过受众来实现。德国文艺理论家姚斯和伊塞尔曾指出,一部艺术作品的价值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来源于作品本身,另一方面则是受众赋予的。每个时代的受众,受年龄、文化、职业、环境、兴趣、爱好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有各自的特殊性,但又因生活在同一时代而存在某种一致的审美倾向。因此,金曲是在宏观的时代背景下基于大众审美和情感的一致性逐渐形成的。在受众个性与共性的共同作用下,一个时代的金曲既特色鲜明,又百花齐放。《金曲研究实验》报告列出了一份近五年的金曲歌单,歌单中有近两年大火的《孤勇者》,也有《如愿》《光的方向》等影视歌曲,还有《万疆》《九张机》等国风歌曲。从中可以看出,当下流行的金曲无论风格还是形式,都没有固定范式。
任何艺术的发展,都会受到技术的影响。在技术快速发展的全媒体时代,歌曲的制作、传播方式发生了很大改变,很多音乐作品被流水线般的生产线快速制作出来,网络歌曲大量涌现。未来,金曲何去何从?新的时代环境下,金曲的走势有两个趋向。一方面,技术的便利性降低了音乐的创作和发布门槛,因此金曲创演者不再只是专业音乐人,音乐的创演能够全民参与,音乐的传播渠道和载体也由以往的广播、电视、唱片,转向以移动互联网为平台的各种App,传播形式也将由过去单纯的音频转向音视频相结合。另一方面,金曲创作也面临着挑战。随着审美水平的提升和审美需求的多样化,人民群众对金曲的内容、形式、品质等要求会越来越高,广大音乐工作者只有守正创新,努力提升自身业务水平,才能不断创作出留得下、唱得响、传得开的金曲。
如何才能创作出呼应时代精神、满足人民需求的金曲?从近几年的金曲创作来看,无论是《灯火里的中国》《万疆》,还是《星辰大海》《看山看水看中国》,它们无不散发着以爱国主义为主线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主线的时代精神,体现出当代时尚的审美趣味,实现了潮流与传统相交融。“红日升在东方,其大道满霞光”“灯火里的中国胸怀辽阔,灯火漫卷的万里山河”“携青春向你走来,跨越星辰大海,赤子心热血澎湃,用青春谱写精彩”……一首首金曲,既是时代的图像,又是时代的回响。当这些新时代的金曲响起,我们热泪盈眶,我们充满力量。心有所向,和歌而行。新时代的音乐工作者,应守正道、谱新曲,为人民而歌、为时代留声,以更多的金曲凸显中国精神、中国气派,唱响伟大新时代的美好华章。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30日13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