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婴贵族学院的十四位恶魔(宗教恐怖电影的奠基之作,波兰斯基的美学经典——魔童圣婴)
圣婴贵族学院的十四位恶魔文章列表:
- 1、宗教恐怖电影的奠基之作,波兰斯基的美学经典——魔童圣婴
- 2、学赏画63矫饰主义画家巴米加尼诺Parmigianino简介及作品
- 3、史上最恐怖的邪教杀人犯
- 4、他这一生都在等待被枪决
- 5、昆汀新电影终于来了!顶级流量明星+血色题材,注定是今年话题作
宗教恐怖电影的奠基之作,波兰斯基的美学经典——魔童圣婴
提到恐怖电影,影迷朋友们脑海里会瞬间浮现出很多经典的影片名字。
但今天要讲的这部电影是与众不同的,它不仅是经典中的经典,更是开创了历史上恐怖影片转型的先河,是一部奠基之作,对后世同类型题材电影影响深刻。
这就是罗曼波兰斯基拍摄于1968年的《罗斯玛丽的婴儿》(又名《魔童圣婴》)。
非常有意思的是,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原定是该片的导演,但后来却改为当时名不经传的波兰斯基。这也是他独立执导的处女作,但就是这一次意外之举,也成就了波兰斯基在好莱坞乃至世界电影史上的大师地位。
没有灵异镜头,没有突然出现的惊吓,没有太多黑暗的场景,也没有令人不安的音乐,仅有两次血腥镜头,仅有两次恶魔的眼睛,婴儿也始终未露面。。。。。。更多的却是精致的构图、优美的场景、漂亮的色彩、时尚的服饰,《罗斯玛丽的婴儿》就是这样的一部恐怖片。
在此之前,恐怖电影一直被认为是属于低俗娱乐的地位,很难跻身于影史经典系列。但波兰斯基却通过这部处女作开创了恐怖片新的创作模式和影像风格。
在其独特的调度风格和影像语言下,将二战后美国社会中由于传统道德的瓦解和核心家庭神话破灭所引发的失序和荒诞,通过日常生活的情境呈现出来,从而引发了更为了更为深层的恐惧效果。
立体派绘画般的故事叙述
影片改编自1965年艾拉莱文的同名畅销小说。
讲述了曾经在天主教教会度过童年的女主人公罗斯玛丽和她名不见经传的演员丈夫盖伊搬入一座位于曼哈顿繁华地段的哥特式公寓后的遭遇。
故事聚焦于罗斯玛丽在这座公寓中的日常生活,操持家务,处理邻里关系,还有事业失意的丈夫带来的烦扰。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有一个孩子,在这座公寓里她终于得偿所愿。
但围绕着这个孩子的怀孕和诞生,却发生了一系列的让罗斯玛丽压抑、窒息、恐惧的事情,奇怪的护身符,怪异的饮料,时常出现的恐怖梦境,令人不寒而栗的邻居,诡异死亡的朋友,甚至是事业突然出现转机的丈夫都再难以令她信任。
此前琐碎的日常烦恼转变为对腹中孩子的期待和对其健康状况的担忧,温馨私密的家居环境也开始变的危机四伏。
作为一部经典的恐怖电影,《罗斯玛丽的婴儿》是一部以情绪和氛围见长的作品。它的恐怖手段不是直接的、刺激感官的,而是用巧妙的手法使观众对女主人公的疑心和被害妄想症感同身受,继而让他们意识到权威、秩序和家庭潜在的虚伪的隐忧。
而在这一点上,在后来几年出现的经典恐怖片(例如《驱魔人》和《凶兆》)都不同程度的受到了本片的影响,更是因为影片本身的这种出色的素质。
在拍摄这部电影时,或许是因为原计划由希区柯克来执导的缘故,派拉蒙公司投入很大,让波兰斯基拿到了可供他“挥霍”的巨额拍摄资金。但这并没有改变他精益求精的工作方式。
影片中充斥着他标签般的广角镜头和精准调度,虽然拍摄起来费时费力,但却完美的表现出了罗斯玛丽的偏执情绪;而片中几段极具想象力的梦境段落,更是没有使用任何特效,仅仅通过纯电影化的技巧便营造出了噩梦氛围,让人回味悠长。
这种扎实的纯电影化的技巧,也成为了本片之所以成为经典的充足条件。
在艾拉莱文的原著小说中,从故事结构和叙事风格来看,《罗斯玛丽的婴儿》是一个置身于后现代社会背景下的哥特式文化的文本,具备了阴森不祥的老宅、被迫害的年轻女性、恶魔附身的叙事要素,一切都是黑白井然、泾渭分明,罗斯玛丽无可争议的受到了邪教组织的胁迫。
作为首次为派拉蒙公司拍摄商业电影的新人导演,罗曼波兰斯基还没有很大的艺术自主权,因此,他对这部小说采取了忠实原著的改编策略,情节发展、人物对话、角色塑造和场景细节等各个方面都如实的还原了原著中的描写。
但就是在这种如实的还原中,波兰斯基却通过叙事角度的转换,不动声色的将自己的艺术思想融入了其中,完成了一个耐人寻味的主题刻画。
而这个耐人寻味的主题,也成为了本片之所以成为经典的必要条件。
那就是与原著不同,在电影中波兰斯基一切的描述都是从女主人公罗斯玛丽的主观视角出发。这样,有时就会让观众怀疑罗斯玛丽叙述的可靠性。
尤其在影片尾段时,她信誓旦旦的认为这个邪教组织一定在丈夫的肩膀上做了标记,但当丈夫脱下上衣时,她却没有看到任何东西。
这种对叙事模棱两可的处理,正是波兰斯基自己的艺术思想的体现,他刻意为之的模糊处理,反而让本来略显单调的恐怖故事变得更加耐人寻味。
而这样处理最终的艺术效果就是使电影变得更像一幅立体派绘画,处在不同角度的观众,会在其中看到不同的东西。
同时这种立体派绘画的艺术效果也模糊了现实与虚幻的边界。
直到影片的最后,观众才会发现,原来罗斯玛丽的一切担忧和猜测都是正确的。此前让我们产生猜疑的“幻觉”的场景都是真实发生的情境。
在那些桥段中,精神恍惚的罗斯玛丽将感官上实际接收到的物理信息转变成了光怪陆离的叙事,让我们以为那就是她的一场噩梦。
影片结尾,我们才发现梦境中的许多线索在现实中有着具体的参照:
比如说被抬到巫术的仪式地点(卡斯特维特夫妇家中)的罗斯玛丽以为自己被抬到了西斯廷教堂穹顶,而记录中《创世纪》的长镜头中一闪而过的白绿格纹装饰纸则表明她的视野中出现了自家储物室的隔板;
当赤裸的罗斯玛丽独自走过阴暗的走廊时,背景中熊熊燃烧的火焰和噼啪作响的声音,在故事结尾时被证明只是一幅被挂在卡斯特维特夫妇家中走廊上的描绘着燃烧的教堂的油画。
也就是说,这个看似超现实主义风格的梦境段落实际上是她亲身经历的。就这样,波兰斯基模糊了现实与虚幻的边界。
庸常生活写实主义的讽刺手法
如果说罗斯玛丽的“幻觉体验”是真是经历的话,那么与之构成反讽的就是她在清醒的时候所经历的一切都是一场虚构,一场由她身边亲近的人自导自演的一场戏份。
波兰斯基以写实主义的风格来拍摄罗斯玛丽夫妇的日常生活片段,故事的一切都发生在罗斯玛丽亲手布置的温馨、暖色调的家居环境中。
而电影的恐怖之处正在于波兰斯基对日常性中虚构成分的挖掘,这其中就包括他对当时社会大众传媒下以虚像取代真实的批判。
例如电视机这一新媒介在当时家庭生活中的普及,所造成的“伪在场”成为了人们现实生活的组成部分。这在电影中波兰斯基以一种反讽的方式呈现了出来。
在电影的前半部分,罗斯玛丽以一己之力来布置新居,而她的丈夫则是以一个他参加过的雅马哈赛车的广告片形式完成了他的家庭“在场”;
在另一场景中电视以实况转播形式表现了1965年教皇保罗四世来到纽约演讲的盛况。这一讽刺的意味更具有双重性,一方面他全神贯注的观看这一历史性的时刻的时候,全然忘记了还在卧室里受苦的妻子;另一方面,作为罗斯玛丽曾经精神支柱的教皇“在场”,也无法为她所承受的苦难和危机进行救赎。
这种利用对庸常生活细节进行写实主义挖掘的表现手法,在《罗斯玛丽的婴儿》之前的恐怖片中是没有使用过的。或许通过影片我们可以猜出,在波兰斯基的眼中,最邪恶的事物恰恰来自于最平常的庸常生活。
就像前边提到的,在罗斯玛丽最清醒的时候,反而面对的是一场场的虚构的戏剧。
邪恶并不是身背镰刀的高大苍白可怕的陌生人,而是一群对你的生活指手画脚的老头老太太。
就像刚刚自杀离世的韩星崔雪莉,造成她死亡的不是什么突发事件,不是哪个穷凶极恶可怕至极的恶徒,而是那些日常最平常不过最庸常不过的普通网民。
具备最强大邪恶力量的群体却往往充满着最琐碎和庸常的弱点。
戈达尔曾经说过:想要拍出大屠杀的恐怖,不应表现那些德国军官肆无忌惮的枪杀无辜,而要着眼于那些坐在集中营办公室中的文职人员,他们正在为怎样节约毒气和燃料而发愁,并急于计算出更经济的毒杀和火化战俘的方法。
显然,他的观点与波兰斯基在《罗斯玛丽的婴儿》中一些细节的设置有着异曲同工的地方:
在罗斯玛丽见到自己儿子的相貌时,无比惊愕的她把手中的刀掉在了地上,而作为阴谋策划者之一的明妮却关心的是自家的地板是否损坏,而不是此时罗斯玛丽的感受;她从地上拔出刀子,然后用手沾了些唾沫,在地板上擦拭。
这个细节是明妮的扮演者鲁斯戈登自己即兴发挥的,完全符合影片中的人物和故事的逻辑,而波兰斯基最终也把这个细节保留在了电影中。
而这个意味深长的细节也道尽了波兰斯基的观点:最令人不寒而栗的邪恶是源自人终极的冷漠!
与平庸琐碎却暗地妖娆的写实主义恶人相对的,是同样用写实主义所刻画的软弱无力的受害者。
罗斯玛丽在自己的生活遭受了入侵时,并没有能做出多少的有效抵抗。她轻信并依赖丈夫,在受到明妮和罗曼的干涉时也不敢与之对抗,而这种不抵抗,其实说明她已经陷入了对方的逻辑中。
软弱从来都是邪恶的同谋者,波兰斯基在影片中让罗斯玛丽剪短了头发,对这个观点做出了明确的指涉。
这个情节如果读过原著的观众会知道,在原著中就已经有过体现。艾拉莱文特意注明,是当时最火爆有名的发型师沙宣亲自为罗斯玛丽剪的发。
派拉蒙公司显然从中看到了商机,他们在电视台现场直播了米娅法罗(饰罗斯玛丽)剪发的全过程,操刀者正是沙宣本人。
但是除去这一商业噱头的因素外,我们会发现,让罗斯玛丽在影片中剪短头发其实另有深意——在西方的文化历史中,将通敌女子的头发剪短几乎成为了约定俗成的惯例,我们应该还会记得那些二战后在欧洲与占领军妥协的女子在街头被剪成寸头的那些历史照片。
更重要的是,在本片中是罗斯玛丽自己去剪短了头发,也就预示着她在故事结尾处会向邪恶的一方妥协。
受害者面对邪恶时候的逆来顺受和宿命式的悲观,在波兰斯基后期的作品、甚至卡夫卡和科恩兄弟的作品中都得到过详细的阐述,这种独特的特质,也与这些电影艺术家受二战期间对犹太人的迫害有着极大的关系。
在影片最后,罗斯玛丽放弃了抵抗,她宁愿为魔鬼之子承担起母亲的角色,也不愿将这个罪恶之源扼杀,这样一个令人绝望的结局或许令人抗拒,以至于引发人们的愤怒与思考。对于一部电影来说改变不了什么,但它能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一些值得反思和探讨的问题,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毫无疑问,这种用聚焦于庸常生活的写实主义方式来揭露问题的方式,是《罗斯玛丽的婴儿》的另一个之所以经典的价值所在。
短焦镜头构图的精彩绝伦
能让本片成为传世经典并令波兰斯基名声大噪的,并不止于上面两点。其个人在本片的场景调度和拍摄构图上面的功夫在当时可以说是独树一帜,让人赞叹。
全片虽采取了慢节奏、长镜头的拍摄方法,但波兰斯基却摒弃了写实主义电影常用的深焦镜头,而是采用了短焦镜头,这种镜头的采用就是为了能如实的呈现罗斯玛丽的肉眼所见的景象,从而使影片蒙上了一层浓厚的主观性。
此类让人回味悠长的镜头全片比比皆是,在这里只能选取几个经典的镜头与大家共赏:
01
片头和片尾的俯瞰镜头。
这两个镜头其实是同一个镜头。镜头中罗斯玛丽夫妇正在步入公寓,两人如蝼蚁般大小,而庞大的公寓正在从构图空间上挤压着他们,给人不详的预感。这个镜头也交代了夫妇俩后续故事的背景环境,同时向希区柯克的《夺魂索》开场镜头致敬。
而且镜头中的布兰福公寓也就是现实中的纽约达科塔公寓,也是一个诡异事件频发的地方,1980年,约翰列侬也就是在这座公寓下被粉丝射杀。
02
罗斯玛丽夫妇发现房中的诡异通道。
这个镜头有着奇异的透视感。波兰斯基将身材较高的演员置于前景,身材叫较矮的置于后景,夸大了两者在构图中的反差,这给人了一种吊诡的感觉。
事实证明,波兰斯基在这个镜头上的处理方式是有效的。因为镜头中表现的这个通道在全片故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影片最后,罗斯玛丽正是通过这条通道,走进了邪恶的邻居明妮和罗曼的家中。所以,这个镜头不单只是波兰斯基的炫技,更是为影片最终的结局做了故事上的铺垫。
03
明妮在罗斯玛丽的卧室内打电话。
这个镜头绝对是波兰斯基的神来之笔,这个镜头非常的奇怪,门框挡住了明妮的脸,观众们无法看到明妮此刻的表情。
拍摄的时候摄影指导威廉非常不理解波兰斯基为何要如此取景,波兰斯基的回答是:“等影片上映你就知道了,观众们都会歪着头看这个镜头的。”
结果正如波兰斯基所说,影片首映时威廉特意做了调查,现场观众有百分之七十看到这个镜头时,都将头歪向了右侧。
波兰斯基在这个镜头中故意让构图重心偏向了画面的左侧,因此为了重获平衡,观众们下意识的将头歪向了右侧;而摄影机位的长时间静止,让观众们愈发好奇此刻明妮的表情,所以更加不由自主的歪过头去,想绕过门框看到明妮的脸。
经过这一回后,威廉对波兰斯基的调度功力赞叹有加,他甚至称波兰斯基是唯一一个能让观众忘记电影二维本质的导演。
如前所述,电影中令人赞叹和玩味的镜头实在太多,篇幅所限,无法一一描述,只能读者和观众自己去片中体味了。
就是在这样一部一点都吓不到你的恐怖片子里,它甚至从表演,音乐,色彩,服装,布景也都是那么的漂亮与精致,却让人感到了一种深深地痛苦,从头至尾,完全喘不过气来的窒息感。
波兰斯基以独特的风格和电影语言,赋予了原著独特的美学价值,同时拓宽了恐怖电影的心理学和社会学的维度。
做为宗教题材恐怖电影的开山鼻祖,在这个极具写实性和日常性的情境故事中,波兰斯基注入了虚无主义和怪诞色彩,并不乏黑色幽默的一面。
做为恐怖电影,《罗斯玛丽的婴儿》成功的挖掘了日常生活表面下的危机、虚伪和剥削,足以表现波兰斯基对观众恐惧心理中社会性一面的独到观察和精准把握。
学赏画63矫饰主义画家巴米加尼诺Parmigianino简介及作品
巴米加尼诺(Parmigianino,1503~1540)是意大利画家,初期矫饰主义画家中,画风最纤细且优美者之一。帕尔米贾尼诺和拉斐尔、乔尔乔涅一样,是短命的画家。他的风格主要是受到科雷吉欧﹝Correggio﹞的影响,后来又受到拉斐尔﹝Raphael﹞的影响。他是一个很神经质的人,瓦萨利﹝Vasari﹞描述:「他满脑子的鍊金术……他从一个敏感、和蔼、嫻雅的人,变成一个满脸鬍鬚、长髮,没人理睬的野蛮人……他裸著身体葬在那里,如他生前所希望的,在墓里他的胸前放著用杉枝组合的十字架。」
他原名弗朗西斯科·马卓洛,出生于帕尔马。最初就学于画家柯列乔门下,并在那里为福音布道者圣乔凡尼教堂和帕尔马附近的方塔内拉多城堡画了许多壁画。此后他迁居罗马、波伦亚(约于1524~1531年间)。1531~1540年间,历史上称这个时期是他艺术的“第二帕尔马时期”。这一时期他的画风发生了剧变,主要是受到意大利矫饰主义奠基者蓬托尔莫、罗索等人的影响,从而背弃了自然主义 的传统,追求一种新的、带有风格化的形式趣味。
他的作品,无论是绘画或更具普及性的铜版画,对义大利或北欧有极大的影响。他的人物有修长的颈项和手,这种趋向具有反宗教改革的意味,《长颈圣母》﹝Madonna with the Long Neck﹞即為一例。他画肖像画时若对象正合其意,往往能深刻地表现出肖像的内在精神,尤其是他在维也纳时所创作的早期作品《凸镜中的自画像》﹝Self-portrait in a Convex Mirror﹞,画中,他在一面凸面镜中凝视变形的自己。
巴米加尼诺是杜勒 ﹝Durer﹞之后,最早的同时做蚀刻版画与油画的画家之一,他使用蚀刻法制作自己的艺术品。他的作品也被广泛地复製為版画或明暗木版画﹝Chiaroscuro Woodcuts﹞,他也许是最早為明暗木版画拟稿的画家之一。
《长颈圣母》,板上油画,纵216厘米×横132.1厘米,佛罗伦萨乌菲齐美术馆藏
《长颈圣母》解析:
此画中的人体均被拉长,显得过大的圣婴基督卧睡在圣母膝上;画面左边,五个身材修长、相貌端正的少年男 女站在圣母身边。圣母有着长颈和纤细的手指,这种变形的造型令人联想到中世纪拜占庭教堂中的圣母形象,仿佛 又使拜占庭美术传统的装饰美得到恢复,并焕发出光彩。画家喜欢描绘复杂的人体转折,并故意夸张人体比例。画 家在绘制此画时,故意把许多人物拥挤在一角的构图,反映了宫廷贵族的审美趣味。
配图
圣婴躺在母亲的膝盖上,伸开四肢,陷入梦中。玛多娜在上下望,仿佛从遥远的距离,她的头轻歪。她长长的手指划过衣裙上方,轻轻抚摸滑落到肩膀的头发,她的另一只手扶着自己的孩子,虽然孩子已经很大了,这只手却没费什么力气。不同一般,她也被拉长了。这幅作品的标题——《长颈圣母》,也表明了圣母在比例上的不同寻常。灰色半透明而又极薄的衣服漂浮在圣婴周围,圣婴轻轻躺在母亲的蓝色斗篷上。圣母没有用双手抱着孩子,也没有把他举到胸前。实际上,她庇护着圣婴,像是河床保护着水流,知道水流会很容易突破河岸。孩子看起来快要从她膝盖上滑落下来,轻轻地、不可避免、意料之中,就像画面中那气韵的流动。这样的运动没有止境,它的后果我们无法想象,展现在帐幔的翻腾中,在画中人物奇异延长的身体中。
配图
从纯美学观点,我们也许能从这个方面品味这幅作品,将其看做风格化的优雅行为。然而,我们的反应却完全被画作散发的不稳定感遮蔽。
一个信徒,当他来到一幅宗教绘画前,凝视这幅画,是期望它能在祈祷时赐予他力量,让他从中获得安定感;然而看到这样一幅画,像我们一样,他看到的是不断移动的表达,这表达暗示出一个存在无限转化的世界,而我们之前对这个世界总是想当然的。
变化过程已经开始了。各个事件不再以自然顺序发生:圣婴有着新生儿的脸,却有着长大了许多的儿童的身体。他的小手和小脚与他的身高并不搭配。我们不知道,他的姿势表现的是感觉上的狂热,还是受苦的标志,他伸开的双臂让人想起基督上十字架的过程。他的脸暗淡而没有生气,这也完全不能用圣母衣服反射的影子说明,他的脸让人想起挣扎于死亡痛苦中的孩子。
这怪异的外貌游戏,我们应该怎么理解?站在历史角度,我们应该如何置足?几个不同舞台争夺着我们的注意力。我们看到的不是一个孩子:他太大了,或是太小了,还没有出生,或是已经死去;他被分派在过去和未来之间,他被赋予的身体让人无法理解,因为不是他现在本该具有的样子:一个正在熟睡的小男孩。
这一次,这绘画世界中的不连贯,与我们对现实世界的了解联系了起来。古老基督教王国的教条,本是平衡思想的根基,在作品创作时,被新教徒的改革运动质疑。曾经相信现有秩序的人们,发现他们由来已久的价值观已经不再不容置疑,而是像圣城耶路撒冷一样脆弱,后者在1527年被查理五世派出的军队突袭。画中这些不真实的身体,比起当时世界形势的发展,不算惊奇。他们的外表,直接表现了当时人们在灵性上的迷惑。世界失去了方向,一切都已不再是理所当然。
可是,玛多娜皮肤纤细雅致,发式复杂悦目,她似乎毫不关心。这年轻女子精致时尚,让我们想起惹人喜爱的公主,而不是一个宗教人物。甚至她双唇上的微笑都是暗示。她真得看不到我们自己看见的东西吗?也许不是。表面是畸形儿,背后是一个小孩子;我们在寻找这个事实。而圣母看到的,是历史的转折点。传统将她视为教会的化身,而不是一个母亲。帕尔米贾尼诺赋予她高贵,那个时代的巨变也许难以接受这高贵,但却无法完全将之破坏。他们施加给圣母各种曲解,也只能是让她更显宏伟庄严。
右边的石柱初看上去不协调,而且放得很别扭。但在它底部,一个小小的人物手里拿着卷轴,帮我们看清它的大小,并让我们知道:这石柱与主要人物距离遥远,而且它是整个柱廊中的第一根——也许是最后一根。它向我们揭示隐藏的事物,并反映出人物的预言性,他们的言词体现在圣母与圣婴身上,体现在成行柱子中;一方面,我们的教会道德高尚且持久,另一方面,我们又感到焦虑和迷惑。尽管人物表现出他们遭受的苦难,但建筑形式却表现出象征性和真实的结构。人物柔软的曲线在石柱的坚固中找到对应。玛多娜长长的脖子,像一座塔,反映出他们的和谐联系。
正值青春期的天使们在思考,或是友善地观察着我们。他们知道所有我们不能理解的神秘之事。其中一位手持一个双耳瓶,其中装了什么,对我们来说永远是个迷。
这幅画的构图,确认这个世界永远在边缘徘徊的状态。但是作品的重点仍然是个矛盾,它引起的赞美,来自于丝毫没有减弱的不安感。在玛多娜的胸部下面,衣服皱褶构成一个尖角,还有非常微妙的曲线,在她的肚脐周围形成一个圆,赏画者因此而摇摆,摇摆在圣母的性感外表和画作本身的宗教目的之间。这幅女人的画像,被承受和传承圣道的教会平衡。蜿蜒的线条,既表现身体的曲线,又表现覆盖着身体的裙袍。画作中起伏的节奏,让陷于冥思的信徒不再迷惑,同时又提醒我们那险恶的,像蛇一般的恶魔,就潜伏在我们的生活中。
圣杰诺米的幻影﹝The Vision of St Jerome﹞1527 年 油彩 画板,343 x 149 公分 国家画廊,伦敦﹝London﹞,英国
凸镜中的自画像﹝Self-portrait in a Convex Mirror﹞ 1524 年 油彩 画板,直径 24.4 公分 艺术史博物馆,维也纳﹝Vienna﹞,奥地利
削弓的爱神﹝Cupid Carving his Bow﹞ 1540 ~ 1545 年 湿壁画,490 x 385 公分 埃利诺小教堂,佛罗伦斯﹝Florence﹞,义大利
圣萨卡利亚的圣母﹝Madonna of St. Zacharias﹞1530 年 油彩 画板,75.5 x 60 公分 乌菲兹美术馆 ,佛罗伦斯﹝Florence﹞,义大利
圣凯瑟琳的神祕婚礼 ﹝The Mystic Marriage of Saint Catherine﹞1534 ~ 1540 年 油彩 画板,74 x 52 公分 国家画廊,伦敦﹝London﹞,英国
史上最恐怖的邪教杀人犯
据美联社11月20日消息,美国历史上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邪教组织“曼森家族”的头目、号称“杀人魔”的查尔斯·曼森死于美国加州监狱内,终年83岁。1969年,查尔斯·曼森和追随者闯入大导演罗曼·波兰斯基家中,将其妻子莎朗·塔特和4位朋友残忍杀死,当时她已经有八个月身孕。曼森被判终身监禁。不可思议的是,尽管曼森深陷囹圄,但多年来依然有一大批忠实粉丝疯狂地追随他。
这个恐怖的邪教杀人案的故事最好倒着讲,先从结局开始说起。
1969年8月9日,好莱坞北面一个隐秘的山谷里发生了一起命案,警察在屋子里发现4个人倒在血泊之中,屋外一人被杀,最惨的一人身上一共有51处刀伤,衣服都被鲜血染得看不清原来的颜色了。屋子的主人名叫莎伦·泰特(Sharon Tate),当时正怀着8个月的身孕,她身上中了16刀,连同肚子里的孩子一起死于失血过多。其他4人是泰特的朋友,当晚是来这里开派对的。仔细搜查后还发现,屋子里几乎没有丢失任何东西,所有被害人的钱包都还在身上。里屋的门上有凶手留下的一个词:“猪”(Pig),是用泰特的血写成的。
图片做了模糊处理
这个泰特是好莱坞的一个二流演员,本身就有一定的知名度,而且她嫁的是著名导演罗曼·波兰斯基,就是导演《魔鬼圣婴》、《唐人街》和《钢琴家》的那个,当时他在欧洲拍片,侥幸躲过一劫。这案子本身就很残忍,再加上名人效应,所以媒体立刻就爆了,那段时间全世界的报纸上都是关于这件凶杀案的消息,其轰动程度远比后来的辛普森杀人案要厉害得多。
莎伦·泰特
不用说,洛杉矶警察局动用了全部力量来破案,但两个月过去后连一点线索都没找到,因为警察们一直在按照常理去判断,他们认为像这样一件凶杀案,凶手的手段如此残忍,现场却没有丢失任何贵重物品,说明这一定是预谋已久的仇杀,而不是突发性的谋财害命,否则没法解释,所以大家都把注意力放到那些和这家人有关系的人当中了,甚至连波兰斯基本人都成了嫌疑犯。
波兰斯基与妻子泰特的合影
更离奇的是,就在发生凶杀案的同一天晚上,距离波兰斯基家几十公里处的一幢民房里还发生了另一起凶杀案,死者是一对姓拉比安卡的夫妇。这两个案子的作案手法非常像,死者都是被乱刀捅死的,也没丢什么贵重东西,所以也不像是谋财害命。不过凶手这次显然有更多的时间,他用被害人的血在墙上和冰箱门上写下了3行字:“猪猡们去死吧”(Death To Pigs)、“起义”(Rise)和“旋转滑梯”(Healter Skelter),这个旋转滑梯就是一种在英国儿童乐园里常见的滑梯,美国比较少见,谁也不猜不出凶手为什么要写这些。
拉比安卡夫妇
这两起案子虽然很像,但洛杉矶警方把两家的历史和人际关系等等查了个底儿掉,也没有发现这两家人之间有任何的瓜葛,所以警察局拒绝把这两个案子联系在一起,因为单独一个案子都已经很难找出犯罪动机了,如果再把二者连起来的话就更想不出了。
就在洛杉矶警察局焦头烂额的时候,另一个部门的两个年轻侦探提醒他们注意一起发生在一个礼拜前,也就是7月31号的一桩谋杀案,那个案子的死者欣曼是个毒品贩子,也是被乱刀捅死的,凶手同样用死者的血在墙上写下了一行字:“政治猪猡”(Political Piggy)。可洛杉矶警方研究了一下欣曼的历史后认为,这3起案子凶手的行凶方式虽然十分类似,而且都留下了“猪”这个词,但死者之间完全没有任何联系,凶手的动机肯定是完全不同的,因此3个案子不可能是一人所为。
毒品贩子欣曼
欣曼的那个案子很快就有了突破。警察在路上抓到了一个名叫贝索里奥的年轻人,当时他正开着欣曼的车。顺着这个线索,警察找到了一群嬉皮士,他们住在洛杉矶附近一个废弃的农场里,领头的人名叫查尔斯·曼森(Charles Manson),是个35岁的业余民歌手。这个嬉皮士组织里有个名叫苏姗·阿特金斯的女孩,当时跟贝索里奥一起去过欣曼的家,因此警察把这个阿特金斯也当成嫌疑犯关了起来。
贝索里奥
监狱里和阿特金斯同屋的是个名叫龙尼的妓女。阿特金斯在闲聊时无意中提到自己不但参与了欣曼的谋杀案,还亲自杀害了泰特和拉比安卡夫妇。龙尼当然不相信眼前这个漂亮的小姑娘能干这事,就说你在吹牛。为了让她相信,阿特金斯又说了很多细节,和警察公布的犯罪现场的情况相当吻合。除此之外,阿特金斯还告诉了龙尼一些警察不知道的东西。她说:“莎伦·泰特是最后一个死的。临死前她还哀求说,别杀我,我不想死,我想生下这个孩子!我对她说,住嘴,我一点也不可怜你,我才不在乎你就要生孩子了呢,准备去死吧!然后我就用刀捅死了她。”
苏珊·阿特金斯
龙尼听完这话大吃一惊,又追问了一句:“那你为什么要杀死她呢?”阿特金斯的回答让她更加吃惊:“因为我爱她!杀死她的时候我也把属于自己的一部分杀死了。我们还打算杀死更多的名人,一劳永逸地解除他们的苦难。我们是为了人类的前途才这样做的,我们心里装着许多爱,否则不会去做这件事。”
龙尼发现,“爱”是阿特金斯经常挂在嘴边的一个词。阿特金斯还经常提到她的那个公社,以及公社的头领曼森。她把曼森的姓拆开,称他为“人类的儿子”(Man' Son)。她还告诉龙尼说,自己非常爱曼森,曼森就是耶稣基督,她说她一直很不快乐,跟了曼森之后她才终于找到了幸福。曼森还为她起了一个新名字,叫赛迪,就是披头士在《白色专辑》里的一首歌《性感的赛迪》里的那个赛迪。这首歌是列侬为了骂那个印度神棍马哈里什而写的,只是后来为了不惹麻烦而改成了这个名字。
披头士的白色专辑封面
龙尼越听越可怕,终于鼓起勇气把这些事告诉了警方,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曼森一伙人有重大嫌疑,这才终于把曼森抓进了监狱。之后就是漫长的调查取证和审理过程,各家电视台都全程直播,关注度毫无疑问是有史以来最高的,后来的辛普森案完全不可比。
当时检方的律师名叫文森特·巴格里奥西,他知道要想给曼森定罪,必须解决两个难题。第一,已经有证据表明当晚去杀人的一共有4个人,3女1男,但曼森没去,如何向陪审团证明这个35岁,身材瘦小的年轻人能够指挥另外几个成年人去干这事?第二,曼森并不认识泰特和拉比安卡夫妇,如何解释他的作案动机呢?这个巴格里奥西是个非常聪明的律师,他很快意识到,解决这两个难题的关键就是解放思想。曼森团伙不是一般的犯罪团伙,而是一个典型的邪教,邪教徒做事情是不合常理的,不能按照一般的常理去理解他们。突破了这层障碍后,巴格里奥西这才终于把这个故事讲圆满了,并成功地说服了陪审团。后来他把整件案子的来龙去脉写成了一本名为《旋转滑梯》(Helter Skelter)的书,非常好看,我这篇文章里的故事就来自这本书。
检方律师文森特·巴格里奥西
先说说这个曼森的基本历史,他出生于1934年,母亲是个妓女,生他的时候只有16岁,父亲是个酒鬼,还没等孩子生下来就把娘俩甩了,曼森一辈子没见过他。他从小就是个问题少年,12岁就进了收容所,13岁第一次进监狱,19岁和一个女招待结婚,21岁再次因为偷车而被关进监狱,妻子弃他而去。此后他去好莱坞大街上拉皮条,并再次被捕,这次他被判了10年,关在一个小岛上。那是1959年,他刚满25岁。
年轻时的曼森
这一次他终于意识到自己不能再这么混了,而要想过好日子,一定要有知识,于是他整天泡在监狱的图书馆里,看了大量的书,包括基督教、佛教和科学教等等各种宗教书籍,以及催眠术和心理学等等科普读物,为他日后成立邪教奠定了基础。他还喜欢上了民歌,从一个犯人那里学会了弹吉他,并写了很多歌曲,准备出狱后当歌手。
刚出狱时的曼森
1967年曼森被假释,那年他才32岁多一点,可其中竟有17年是在某种看管下度过的。出狱后他无家可归,听说旧金山正在进行一场文化大革命,就跑去那里,发现大街上到处都是衣衫褴褛的年轻人,就是美国历史上著名的嬉皮士。曼森觉得如鱼得水,立刻决定留下来跟他们一起混。他试过去咖啡馆当歌手,但水平不够没人要,于是他干脆住在了大街上,和满大街的嬉皮士混在一起。他的音乐水平在大街上骗骗小姑娘还是绰绰有余的,再加上他口才很好,身边很快就聚拢了一群年轻人,每天围着他听他唱歌,讲监狱里的故事,或者讲一些人生大道理。其实他只有4年半的小学教育,哪懂什么人生大道理?据后来人回忆说,他每天就是那么几句车轱辘话来回说。第一,永远走你自己的路,爱你自己。第二,必须摒弃你的自我意识,放弃你的个人野心;第三,别被物质生活迷住了眼睛,精神世界才是最美好的;第四,一件事只要能让你满足,让你高兴,就去做,不要有顾虑;第五,为现在而生活,别去管过去的事情,也别对未来太过忧虑;第六,爱每一个人,并且和大家分享你的爱。
怎么样,这些话听起来很熟悉吧?无论是各种宗教,各种仁波切,还是现在微博上流行的心灵鸡汤,大家都在用不同的语言宣传着类似的道理,而这些道理都是曼森在监狱里自己瞎捉摸出来的!没想到他赶上了好时候,居然莫名其妙地走在了时代的前面。
曼森的追随者们在超市门口的垃圾箱里捡东西吃
也许有些读者不理解,为什么这样几句鸡汤话会这么受美国年轻人的欢迎呢?这其中有一定的社会原因。第一,当时美国正在进行一场嬉皮士运动,旧金山的大街上到处是那些私自离家出走的年轻人,他们以为到了旧金山当上嬉皮士就一切OK了,没想到真实社会不是那个样子的,曼森为这些年轻人提供了一种家的感觉,所以他们都喜欢围在他身边。第二,曼森本人确实有一些过人之处,他虽然人很矮,成年时身高不足1米60,但长得还算不错,而且非常善于讲话,口才特别好,可以说有些个人魅力,再加上他很会讨女人欢心,所以他身边很快就聚集了一大堆漂亮姑娘,有了姑娘就不愁有小伙子,所以他周围的人越聚越多,后来媒体称之为“曼森家族”。这帮人在曼森案审判时出尽了风头,那3个被提起公诉的犯罪嫌疑人(也就是去杀泰特和拉比安卡的3人)每天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一边唱着歌一边走向法庭。法庭外则每时每刻都有一群自称是曼森家族成员的漂亮姑娘守着,一见到记者就大声地说她们爱曼森。
曼森家族的3名成员手拉手出庭受审
后来巴格里奥西在这本书里总结说,曼森成功的关键有3点:第一是性。每个新来的成员,曼森都会先让她们参观自己和其他姑娘们性交,然后逼新来的人参加进来,让这些姑娘们首先在人类最隐秘的地方向他臣服,这一招很有威力。另外,他利用自己控制的这些姑娘作为武器,成功地打入了加州的所谓“上流社会”,和许多有名的音乐家成了朋友,这些名人后来帮了曼森很多忙,是他扩张自己势力的最好帮手。
曼森家族的漂亮女成员
第二,曼森很擅长让别人对他产生恐惧心理。他自称是耶稣基督的化身,对于不听话的人就从肉体上消灭,这对其他成员产生了很大的效果。后来在被捕后,面对摄像机的镜头,曼森充分展示了自己的这个天赋,很有威慑力,不少人都莫名其妙地怕他。
自称是耶稣基督化身的曼森
第三,曼森很擅长使用迷幻药。他经常和他的家族成员们一起服用LSD,就是一种迷幻药物,然后借机对她们洗脑,让她们丢掉自我意识,把自己完完全全地交给曼森。
擅长使用迷幻药的曼森
巴格里奥西用这3条原因解决了第一个难题,证明曼森成功地给这帮年轻人洗了脑,所以曼森虽然不在谋杀现场,但他要为这几桩谋杀案负全责,甚至他才是真正的主犯。
第二个难题更奇特,也更关键。巴格里奥西费了很多周折,而且运用了超凡的想象力,终于搞明白了这帮人为什么要去杀人,而且是杀不相干的人。最后他得出的结论是:曼森的目的想要挑起一场种族战争!这事说起来还和披头士乐队有些关系,曼森还在监狱时就喜欢上了披头士的音乐,他经常对信徒们说自己是耶稣转世,而按照《圣经》的说法,必须有先知来告诉世人耶稣的降临,曼森说这个先知就是披头士乐队的4名成员。当披头士出版了那张在印度写成的《白色专辑》后,曼森立刻就向大家宣布说,披头士用只有他能听懂的语言向他发出了信号:一场革命就要爆发了。依照曼森的解释,专辑中的那首《革命》宣告了革命即将到来;《小猪们》则代表将被打倒的统治阶级;《黑鸟》预示着举行起义的将是黑人,等等。在这场革命中,黑人最终将打败白人,夺回对这个世界的统治权。而他曼森则将率领一批信徒躲进一个洞里,逃过这场大劫。胜利之后,无能的黑人却无法治理这个国家,只有把这个世界上仅存的白人,也就是曼森,从洞中请出来,由他来治理这个国家。所以曼森决定去富人区杀人,试图挑起种族战争,发动这场革命。专辑中的那首《旋转滑梯》最为关键,它代表最后曼森家族从洞中走上地面,所以这个词被曼森用来代表这场即将到来的革命,巴格里奥西也用这个词作为那本书的书名。
白色专辑的封底
曼森还按照披头士的歌词给许多姑娘重新起了名字,阿特金斯的新名字就是赛迪,而最终就是这个赛迪把曼森团伙供了出来。
这场世纪审判持续了9个半月,是美国历史上到那时为止花钱最多的诉讼案。最终曼森和另外3名嫌疑犯被陪审团认定有罪,法官依法判处4人死刑。可第二年加州废除了死刑,这4人就被自动改判无期。曼森一直被关在监狱里,欧美民间居然有很多人是他的粉丝,2014年还有一个26岁的美国姑娘一心一意要嫁给他,可见曼森的阴影还在,邪教的洗脑术实在是太强大了。
79岁的曼森和一心要嫁给他的26岁美国姑娘
曼森的事情就讲到这里吧。我在《来自民间的叛逆》这本书里用了一整章的篇幅详细地讲过这个故事,当年我的编辑张立宪(老六)建议我拿掉这一章,他觉得这个故事有点脱离民歌主题,但我坚持要保留,因为这本书其余部分讲的都是民歌的美好,嬉皮士精神的美好,只有这一章正相反,民歌和嬉皮士精神最终被一个邪教教主所利用,成了他的杀人武器。虽然听上去相当负面,相当灭嗨,但我认为只有包括了这部分内容,才可以算是一个完整的嬉皮士故事,否则的话我写的这本美国民歌历史书就不公正了。这本书即将由读库再版,敬请期待。
最后我来说说邪教的问题。邪教和正教到底有什么不同?邪教为什么那么可怕?看看曼森就知道了。曼森一开始的所作所为和当时美国的很多嬉皮士组织没什么两样,如果他不去杀人的话,简直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乌托邦故事。从这个例子可以很清楚地看出,邪教和正教之间的区别是相当模糊的,可以说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正教转正之前都可以称之为邪教,邪教转正后就会被称之为正教,两者除了地位不同外几乎是一样的。
曼森的3个形象
那么,邪教为什么如此可怕呢?事实上,如果你看过当年的审判视频,你很可能会被曼森家族成员们的笑容和忠诚所感动,这些人表面上都是很普通的人,甚至有好几个都可以称为大美女,但一旦她们被洗了脑,就会变得完全不可预测,谁也不知道下一步她们会做什么。曼森家族本来活得好好的,但一张披头士的专辑就让这帮人突然变成了杀人犯,而且正是因为这个转变背后的逻辑相当怪异,完全不合情理,使得警察根本就没有往那里想,导致案件差一点就无法破解。所以,我认为邪教最恐怖的地方就是它的不确定性,谁也不知道那枚硬币掉在地上的时候哪面朝上。邪教徒有可能是非常好的人,甚至可以是非常可爱的人,但你绝对不能按照常理去预测他们的行为,就像山东招远的那几个“全能神”教徒,如果你在麦当劳遇到了他们,无论你多么小心,多么谨慎,多么有礼貌、多么有理智……都没用,他们还是会杀你,这就是邪教徒最可怕的地方。
他这一生都在等待被枪决
按:“等待枪决是一个折磨了我一辈子的主题。”晚年的德米特里·德米特里耶维奇·肖斯塔科维奇这样说。1936年,斯大林去看前苏联作曲家肖斯塔科维奇的歌剧《姆钦斯克县的麦克白夫人》的演出,中途退场。随后《真理报》发表了《混乱代替音乐》的社论,他被当局招去审问。在那个许多艺术家莫名其妙消失的年代,肖斯塔科维奇断定自己要被逮捕。他不想让妻女看到自己被抓,所以每天晚上都拎着箱子在电梯口抽着烟,等人来抓他。
十二年后,在斯大林的钦点之下,肖斯塔科维奇去纽约参加国际和平会议,宣读苏联当局为他准备好的讲稿,像机器人一样公开批判了他所崇拜的作曲家斯特拉文斯基,还被中央情报局资助的尼古拉·纳博科夫百般质问,极受羞辱。又过了十二年,斯大林已成故人,赫鲁晓夫的“战车”却驾驭着前苏联距离自由和民主越来越远,肖斯塔科维奇感觉像是乘上了随时会抛锚的新车。
英国当代著名作家朱利安·巴恩斯(Julian Barnes)假托肖斯塔科维奇迷信闰年之说,将小说《时间的噪音》按三个年份(1936年、1948年和1960年)分为了三个部分——“在电梯旁”、“在飞机上”、“在轿车里”,描述了肖斯塔科维奇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时间段。
《时代的噪音》探索了强权和艺术之间的关系:当强权政治支配着你生活的一切,你是否会与强权做一笔交易?你究竟会屈服到什么程度,屈服的代价又是什么?屈服之后,艺术家是否还能够保持自己的尊严?前苏联作曲家肖斯塔科维奇的一生,正是处于强权之下不得不当懦夫的情境中。“他向当局妥协,最终保住了他的家人,保住了他的音乐,他把所有的勇气都给了音乐,在现实生活中,他就只剩下怯懦。”因此,朱利安·巴恩斯说:“我的英雄是个懦夫。”
经出版社授权,界面文化(ID:Booksandfun)从书中节选了部分章节,以期为读者展示肖斯塔科维奇或巴恩斯本人对于上述问题的种种思考。
《时间的噪音》(节选)
文 | 朱利安·巴恩斯 译 | 严蓓雯
在他的理念中,粗鲁和暴虐是紧密相连的。这没逃过他的注意:列宁在口述他的政治遗嘱、考虑可能的接班人时,指出过斯大林的主要缺点是“粗鲁”。在他自己的世界里,他讨厌看见指挥被羡慕地描绘成“独裁者”。去粗鲁地对待一个已经尽力的管弦乐手是种耻辱。而这些暴君,这些拿着指挥棒的皇帝,却陶醉在这样的修辞中——仿佛一支管弦乐队只有被鞭挞、被嘲弄、被羞辱了,才能演奏好。
托斯卡尼尼最糟。他从未亲眼见过这位指挥家指挥;只是从唱片里了解他。但所有东西都是错的——拍子、情绪、细节……托斯卡尼尼把音乐剁成了碎末,然后在上面涂了一层恶心的沙司。这让他很愤怒。“大师”有一次寄给他一份他的《第七交响曲》的录音。他回了信,指出了这位著名指挥家的许多错误。他不知道托斯卡尼尼是否收到了信,如果收到了,又是否读懂了。可能他以为信里一定都是恭维话,因为不久,那光荣的消息就传到了莫斯科,他,德米特里·德米特里耶维奇·肖斯塔科维奇,被推选为托斯卡尼尼协会的名誉会员!很快,他开始收到唱片等礼物,都是由那位伟大的奴隶主指挥的。他当然从未听过它们,但把它们收在一起,作为未来的礼物。不是给朋友的,而是给某类熟人的,那些他事先知道会激动不已的人。
这不仅仅是自尊心的问题;也不仅仅是音乐的问题。这类指挥对乐队大吼大骂,场面难看,威胁要开除迟到的首席单簧管。乐队不得不咽下这口气,在背后说指挥的闲话——这些故事却让指挥看起来是个“真正的角色”。然后,他们开始相信这个拿着指挥棒的皇帝所相信的了:他们演奏得好,就是因为被鞭抽。他们凑成一堆受虐狂,除了偶尔对彼此吐出几句讽刺的话,本质上都崇拜他们的领袖,因为他高贵,充满理想主义,富有决断力,能比他们这些在谱架后弹拨和吹奏的人看得更广。大师很严厉,当然他必须得时不时地露出威严,是一位必须追随的伟大领袖。现在,谁还能否认乐队就是一个微观社会?
因此,每当这样的指挥对面前的乐谱感到不耐烦,想象出某个错误或缺点,他总是会做出礼貌的、礼节性的回应,这一招他早就练习完美。
因此他也想象了以下的对话:
权力:“看,我们发动了革命!”
公民第二单簧管:“是啊,革命很精彩。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改进。这真的是个巨大的成就。但我只是不时有点疑惑……当然,我可能完全错了,但这真的绝对有必要吗?枪毙所有工程师、将军、科学家和音乐家?把上百万人送进劳改营,让他们像奴隶一样工作到死,让每个人都心生恐惧,以革命的名义被逼虚伪忏悔?创造出这样一个系统,哪怕只是大概样子,都有成百上千的人每天晚上等着被拉下床,带到‘大房子’或卢比扬卡,被拷打,在彻底捏造的罪状上签上自己的大名,然后脑袋后吃一枪子儿?你知道,我只是感到疑惑。”
权力:“是的,是的,我明白你的看法。我肯定你是对的。但我们这会儿先不管它。下次我们改过来。”
*
毫无疑问,俄罗斯以前就了解了暴君;这就是为什么讽刺在这里如此发育良好。“俄罗斯是大象的祖国”,就像谚语所说。俄罗斯发明了一切,都是因为……对,首先因为它是俄罗斯,妄想即正常的地方;其次因为它现在是“苏俄”,历史上最先进的国家,任何事物在这里首创都是自然的。所以,当福特汽车公司放弃了它的福特A型车时,苏联当局买来了整个制造厂:货真价实的、苏联设计的二十辆公共汽车或轻型卡车出现在了地球上!拖拉机工厂也是如此:一条美国生产线,从美国进口,由美国专家组装,突然就生产出了苏联拖拉机。又或者,你复制了一台莱卡照相机,然后就焕然一新成了FED牌照相机,得名于费利克斯·捷尔任斯基,因此就更是苏联的了。谁说奇迹时代已经过去了?所有这一切都是用语言制造出来的,这种转变力量才是真正革命性的。比如说,法式面包。过去所有人都是这样叫的,也被这样叫了很多年。然后有一天,法式面包在商店里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城市面包”——当然跟原来的面包一模一样,但如今是苏联城市的爱国产品了。
当说真话变得不再可能——因为这会导致立刻死亡——它不得不披上了伪装。在犹太人的民族音乐里,绝望被伪装成舞蹈。因此,真话的伪装是讽刺。因为暴君的耳朵很少在这个频道上。上一代人——那些创造了革命成功的老布尔什维克——不明白这一点,可能部分正因为此, 大部分人灭亡了。他这代人本能就会。就这样,在他同意去纽约的第二天,他写了下面这封信:
亲爱的约瑟夫·维萨里奥诺维奇(编注:即斯大林),
首先,关于昨天的交谈,请接受我衷心的感谢。即将来临的美国之旅让我十分焦虑,您大大宽了我的心。您给了我自信,让我感到的只有自豪;我将履行我的责任。代表伟大的苏联人民发声,保卫和平,是我莫大的荣幸。我虽身染微恙,但这不会阻碍我完成交付给我的使命。
当他签发信件时,他怀疑伟大领袖是否会亲自阅读。也许里面的内容会转达给他,然后信就消失在某个档案库的文件堆里。它可能会在那里待上几十年,也许几百年, 可能两千亿年;然后某个人可能会读到,会好奇他究竟想说什么,如果他有任何想说的话。
在一个理想的世界里,年轻人不该是冷嘲者。在那个年纪,冷嘲会有碍成长,影响想象力。最好是在欣悦开放的思想状态下开始人生,信任别人,为人乐观,对人对事坦诚相待。然后,对人对事有了更深的理解后,可以培养一种讽刺感。人类生活的自然进程就是从乐观到悲观;讽刺感有助于调和悲观,产生平衡与和谐。
但这不是一个理想的世界,所以讽刺以各种突然而奇怪的方式生长出来。一夜之间,就像蘑菇;灾难性的,如同癌症。
对它的使用者来说,挖苦是危险的,它就是颠覆者和破坏者的语言。不过,反讽——也许有时,他希望如此——能让你保护你看重的东西,即便时间的噪音响得震碎了玻璃。他看重什么?音乐,他的家庭,爱。爱,他的家庭,音乐。重要性的顺序易于改变。反讽能保护他的音乐吗?到目前为止,音乐仍是一种秘密的语言,让你可以夹带私货,从错误的耳朵那里过关。但它不能只作为密码存在:有时候你很想一吐为快。反讽能保护他的孩子吗? 在学校里,十岁的马克西姆在一次音乐考试中,被迫公开贬低他的父亲。在这样的情况下,反讽对加莉娅和马克西姆有什么用呢?
而对爱来说——不是他本人的尴尬的、结巴的、恼人的表达,而是一般意义上的爱:他一直相信,那样的爱,作为一种自然的力量,是不可摧毁的;当它受到威胁,它能被反讽的襁褓包裹,覆盖,保护。现在他不再那么相信了。暴虐认为个人之爱是布尔乔亚的、只顾自己的,让人从那种宏伟、高尚、无目的且不假思索的“爱”里分了心。在这个时代,人们总是不能完全成为自己。如果你做得到位,他们就会变成别的,某些削减缩小的东西:仅仅就是生存技巧。因此,他体会到的不只是焦虑,而常常是一种残忍的恐惧:害怕爱的末日来临了。
你砍树,碎屑就飞溅:这是建设者喜欢说的话。但要是你放下斧子,发现整个伐木场砍得只剩下碎屑了呢?
在战争中期,他为《英诗六首》谱了曲,这部作品也是国家曲目制定委员会禁止的曲目之一,然后又被斯大林解禁了。第五首是莎士比亚的第66首十四行诗:“对所有这些都厌倦了,渴求让人平静的死亡……”像所有俄国人一样,他热爱莎士比亚,因为帕斯捷尔纳克的翻译而熟知他的作品。当帕斯捷尔纳克公开朗诵第66首十四行诗时, 听众们热切地等过前八行,盼着第九句:
艺术被权威绑住了舌头
这时,所有人会加入进来——有的低声咕哝,有的窃窃私语,胆子最大的会喊出最强音,但他们都揭穿了这行诗的谎言,都拒绝被绑住舌头。
是的,他爱莎士比亚;在战前,他为一出《哈姆雷特》舞台剧写过音乐。谁会怀疑莎士比亚对人类灵魂和人类情境的深刻理解呢?描绘人类幻觉的粉碎,还有比《李尔王》更伟大的作品吗?不,这还不够确切:不是粉碎, 因为那暗示只是一次性的严重危机。事实上,人类幻觉的常见情形,是它们破碎了,萎谢了。这是一个漫长而乏味的过程,就像牙疼深抵灵魂。你可以拔掉牙齿,疼痛消失。可是,幻觉即使死了,还会继续在我们体内腐烂发臭。我们无法逃脱它们的味道和气息。我们总是随身携带。他便如此。
怎么可能不爱莎士比亚呢?毕竟,莎士比亚热爱音乐。他的戏剧充满了音乐,即使是悲剧。那一刻,李尔王从疯狂中醒来,听到的是音乐……而在《威尼斯商人》中,莎士比亚说,一个不喜欢音乐的人,不值得信任;这样的人不吝行事卑鄙,甚至敢于谋杀和叛国。因此,暴君们当然都憎恨音乐,不管他们怎么想方设法做出喜欢的样子。尽管他们更憎恨的是诗歌。他希望列宁格勒诗人朗诵会时他曾在场,阿赫玛托娃登上舞台,所有观众本能地站起来为她喝彩。这动作令斯大林怒气冲冲地质问:“谁组织人们站起来的?”但是,比诗歌更甚,暴君们憎恨、害怕戏院。莎士比亚,举起了人性的镜子,谁受得了看到自己的身影?因此,《哈姆雷特》被禁演了很长时间;斯大林厌恶这部戏,跟厌恶《麦克白》一样多。
不过,尽管如此,尽管莎士比亚对暴君的描绘——他们站在齐膝深的鲜血里——无人匹敌,他还是有些天真。因为他的魔鬼还有疑惑,有噩梦,有良心的折磨,有愧疚。他们看见他们杀死的人的魂灵,在他们眼前浮现。但在真实的生活中,在真实的恐怖之下,有什么愧疚?有什么噩梦?这都是多愁善感,是虚假的乐观主义,是奢望世界会成为我们想让它成为的样子,而不是它本来的模样。那些砍伐树木让木屑飞溅的人,那些在“大房子”的办公桌后抽别洛莫尔的人,那些签署命令和拨打电话的人,合上档案便是结束了一条人命:他们怎么可能做噩梦,又何曾看见那些死者的魂灵浮现出来斥责他们。
*
德米特里·德米特里耶维奇以前有一个职务是在音乐学院当教授,曾帮着组织学生进行考试。他和主考官坐在一条巨大的横幅下,上面写着:艺术属于人民。因为他自己对政治理论的理解不是很深厚,所以大部分时间都保持沉默,直到有一天上级批评他没有参与感。于是,当下一个学生走进来,主考官朝着他这位下级同事严厉地点头时, 他只好问她一个他能想出来的最简单的问题。
“告诉我,艺术属于谁?”
学生太慌了,没领会他的暗示,尽管他歪着脑袋、眼珠子往上翻,她还是没能找到答案所在的位置。
在他看来,她表现不错,后来,当他偶尔在音乐学院的走廊或楼梯上看见她时,会努力给她一个鼓励的微笑。尽管,鉴于她没能领会那个如此明显的暗示,她也许会以为,他的微笑,就像他怪异的翻白眼和晃脑袋,是这位著名作曲家无法控制的脸部抽搐。然而,每次和她擦肩而过时,那个问题就会在他脑海里回响:“告诉我,艺术属于谁?”
艺术属于所有人,也不属于任何人。艺术属于所有时代,也不属于任何时代。艺术属于那些创造它的人,也属于那些享受它的人。艺术是历史的低语,能在时间的噪音之上被听闻。艺术不是为了艺术而生:它是为了人民而生。但,是哪种人民?谁来定义?他总是认为自己的艺术是反贵族的。他是不是,如他的批评者坚持认为的,在为全世界的资产阶级精英创作?不是。他是不是,如他的批评者希望他做到的那样,在为顿巴斯的矿工们创作,他们疲惫地下班,需要一杯抚慰提神的酒?也不是。他为每个人创作,他又不为任何人创作。他为那些能欣赏他音乐的人创作,不管他们是什么社会出身。他为那些耳朵能听见的人创作。因此,他知道,所有对艺术的真正定义都是间接的,而所有不真实的定义都会将艺术归结为某种特定功能。
*
斯大林热爱贝多芬。这是斯大林说的,许多音乐家也复述过。斯大林热爱贝多芬,因为他是个真正的革命者, 因为他像高山一样崇高。斯大林热爱所有崇高的事物,这就是他热爱贝多芬的原因。当人们告诉他这件事时,他的耳朵都吐了。
不过,斯大林喜欢贝多芬,产生了符合逻辑的后果。那个德国人毫无疑问生活在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时代;所以他与无产阶级的同心同德,他希望看见他们摆脱劳役束缚的渴望,不可避免地迸发出一种前革命的政治意识。他是一位先驱。而如今,长久被渴求的革命发生了,地球上最先进的社会被建设出来了,而乌托邦、伊甸园、应许之地也被合为一个了,那么,符合逻辑的结果理所当然地出现了:红色贝多芬。
无论这个荒唐的念头来自哪里——可能跟很多其他事物一样,完全是伟大领袖一拍脑袋想出来的,这个概念一旦说出,就需要有自己的具体化身。红色贝多芬在哪里? 因为希律王想要找到圣婴耶稣,于是发生了一场举世无双的全国性搜索。不错,如果俄国是大象们的祖国,为什么它不会也是红色贝多芬的故乡呢?
斯大林向他们保证,他们都是国家机器上的螺丝钉。但红色贝多芬是个巨大的齿轮,很难躲藏。这事情不证自明,他必须是一个纯粹的无产阶级,是一个党员。这些条件让德米特里·德米特里耶维奇·肖斯塔科维奇被幸运地排除在外了。过了一段时间,他们指定是亚历山大·达维坚科,他曾是无产阶级音乐家协会的领导之一。他的歌曲《他们想要打败我们,打败我们》,是为庆祝红军1929年在中国取得的辉煌胜利而创作的,比《相逢之歌》更流行。由领唱、合唱团、钢琴师、小提琴手、弦乐四重奏共同演出,它振奋和鼓舞了这片土地整整十年。某种程度上,它似乎有可能要取代所有其他能听到的音乐。
达维坚科的履历毫无瑕疵。他曾在莫斯科孤儿院教课;曾在制鞋工人协会、纺织工人协会,甚至塞瓦斯托波尔的黑海舰队指导过文艺活动。他写过一部关于1905年革命的真正的无产阶级歌剧。还有,还有……尽管有这些资历,他仍然是《他们想要打败我们,打败我们》的曲作者。当然,这是首旋律优美的作品,完全没有形式主义倾向。但不知为何,达维坚科没能在如此伟大的成功上有所建树, 赢得斯大林一直想授予他的头衔。这也可能是他的好运。一旦被加冕为红色贝多芬,最终命运可能就跟红色拿破仑一样。或者像鲍里斯·科尔尼洛夫那样,他是《相逢之歌》的词作者。所有被他放进《相逢之歌》的大受欢迎的歌词, 所有那些吟唱出这些歌词的嗓子,都没能拯救他,他在1937年被捕,在1938年被“清洗”,他们喜欢这样说。
搜寻红色贝多芬可能是场喜剧;只是,围绕在斯大林身边的事物没有一样是喜剧。伟大领袖可以轻易地决定,红色贝多芬没有出现,跟苏联音乐生活的组织没有任何关系,完全是因为那些颠覆者和破坏者的行为。那么,谁可能想在寻找红色贝多芬行动中暗中使坏?对,当然是形式主义音乐家!只要给内务人民委员部足够的时间,他们肯定能揭露音乐家们的阴谋。这可不是玩笑。
本文节选自《时间的噪音》([英]朱利安·巴恩斯 著,严蓓雯 译,译林出版社2018年1月版),经出版社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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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汀新电影终于来了!顶级流量明星+血色题材,注定是今年话题作
如果要列2019年度最期待电影名单,《好莱坞往事》当仁不让,必须拥有名字。
这两天影迷圈炸开锅,千呼万唤,首波海报、预告一一登场!
这是昆汀·塔伦蒂诺第九部长片。他早就放过厥词:拍满十部电影,就此收手。
可以想象,第九部长片,对昆汀本人,对影迷都有着何其重大的意义。
更何况,《好莱坞往事》阵容之豪华,看看演员列表都更让人心跳加速。
我猜大家都会背了:莱昂纳多、布拉德·皮特、阿尔·帕西诺、玛格特·罗比、达科塔·范宁、蒂姆·罗斯、布鲁斯·邓恩、戴米恩·路易斯…
▲从左:布拉德·皮特、莱昂纳多、阿尔·帕西诺
不是顶级巨星,就是当红炸子鸡,或者终极老戏骨,昆汀多年合作的老朋友。
而本片的题材也早早放出,爱搞事情的昆汀这次要拍「曼森家族」连环杀人案(死者包括导演罗曼·波兰斯基的妻子,当时身怀六甲的莎朗·塔特),那可是让整个好莱坞吓破胆、震惊全世界,史上最臭名昭著的案件之一。
盼望着盼望着,终于连上映的档期都定了——7月26日。
更早一点,五月在戛纳就能提前看到!
▲今日新发布的复古风情画版新海报
两年来,《好莱坞往事》一举一动都成为影迷的焦点。
陆续流出的定妆照、片场照,无论是灿烂的光影还是复古的服饰,都弥漫着上世纪洛杉矶复古又梦幻的怀旧色调。
这次千呼万唤始出来的预告,亦是如此:
小李子饰演意欲进军好莱坞的电视剧演员,布拉德·皮特是他的武术替身以及多年的好友。
预告开篇便是记者采访小李子和替身布拉德·皮特。
其中穿插经典几部片动作名场面,本段方形构图、黑白影调,一下子把人带到上世纪60年代好莱坞。
接着是演员卡司拼贴的蒙太奇,送上李小龙武打拍摄现场的段子。
充斥着洛杉矶流光溢彩的街景,再补上大字加粗的片名,邪教头子查尔斯·曼森的镜头一闪而过…
最后,以小李子被自己的演技感动到蹦出泪花作结。
如果事前不知「昆汀要拍曼森家族」的大新闻,我还以为《好莱坞往事》是一部妥妥的怀旧歌舞片,试图抓住好莱坞黄金时代最后的尾巴。
但导演可是你永远不知道脑洞开向何方的坏小子昆汀,处理的题材可是给美国带来腥风血雨的曼森家族连环杀人案。
事情绝对没有那么简单。
「曼森家族」的曼森究竟何人?
查尔斯·曼森,一个成长于嬉皮士运动高涨的年代,撞上了旧金山「爱之夏」时节的邪教头子。
他原名Charles Milles Maddox,前半生处于「入狱-逃狱-入狱-假释-出狱」的死循环里,学历不过小学四年级的他,在监狱习得一身本事和科学教理论。
▲左为PTA的《大师》,右为纪录片《拨开迷雾:山达基教与信仰囚笼》,均是聚焦科学教题材,该邪教至今依
靠着这些,在嬉皮士年代,他把自己成功塑造成了一个精神领袖。
开始使用「Charles Willis Manson」的化名,并故意用极慢的语速报上名来,使得听上去像「查尔斯的意念是神之子」(Charles' Will Is Man's Son)。
曼森家族,并没有血缘关系,而是由上百名曼森的信徒组成,大多是出身中产的迷茫小年轻。一度全是女性,只有曼森一个男的,美其名为「便于管理」。
▲曼森和他的追随者们
他们执迷于嬉皮士的非主流生活方式:性爱、音乐和大麻。
曾经轰轰烈烈地洗劫了沙滩男孩主唱丹尼斯·威尔逊的家——曼森和12名女性登堂入室,之后的不速之客愈来愈多。
▲海滩男孩,60年代美国迷幻摇滚乐队
▲当年报纸文章,《丹尼斯·威尔逊:我和17个姑娘住在一起》
曼森无疑是有魅力的,沙滩男孩甚至为他录制过唱片,并支付10万美元的高额开销,大部分都用来给曼森家族成员治疗性病。
▲曼森的首张专辑《Lie: The Love And Terror Cult》,1970
被沙滩男孩赶出家门后,曼森迁徙到下一住所,后来历史留名的史帕恩农场。这个农场也曾经常租给西部片拍摄用。
▲史帕恩农场
为免费占据农场,曼森会指派女性与80岁的失明农场主性交,并且充当他的眼睛。
臭名昭著的连环杀人案发生在两年后,1969年8月9日夜晚。
当时,罗曼·波兰斯基正在欧洲拍片,他的妻子莎朗·特塔和几个朋友在她比弗利山庄的家中开趴。
▲莎朗·塔特
殊不知,曼森指派手下4名干将开启了持续数小时的疯狂屠杀。
死者5人,共102出刀伤。其中包括怀孕8个月的莎朗。
她曾求情放过孩子,反倒刺激了曼森家族的疯狂,被捅18刀,开膛破肚,还被吊在天花板横梁下。
正门上,他们还用莎朗的血液抹下可怕的血字:PIG(白人猪)。
第二晚,同样的杀戮降临在随机选择的拉比安卡一家。
同样是「疯狂屠杀 血字装扮」,拉比安卡家的墙上、冰箱门上分别写有「Rise」「Death to the Pigs」「Helter Sklter」的血字。
这两起手法如出一辙的凶杀案迅速被联系在一起,但警方两个月的调查,竟毫无进展。
真正案件告破,全靠凶手苏珊·阿金森的疯狂自白。
▲苏珊·阿金森
因为加州另一宗凶杀案,警方一举端了曼森家族的老巢。
在拘留所,载歌载舞、举止不正常的苏珊·阿金森,开始津津乐道地跟狱友讲述「好莱坞凶杀案」的光荣战绩:如何用刀刺杀五人,被害者如何苦苦求饶。
边缘成员成为侦查突破口,终于迎来了查尔斯·曼森的世纪审判。
这场审判,被曼森看做向全美布道传教的机会,他充分展现自己的表演天赋,发表激昂陈词,剃掉头发,在额头刻上神秘的「十」字。
▲他的信徒们纷纷照做
他的教徒也精心打扮,齐唱颂歌,做无罪辩护,并为曼森担下一切责任,简直是无怪不做。
▲慷慨就义的信徒,后来专门有本书记录这些不被看见、不被听见、心怀愤怒的女孩。《女孩们》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曼森毫无悔意,他声称,是披头士让他这么干的。
曼森把披头士1968年的「白色专辑」看做启示录,其中的《黑鸟》(Blackbird)《小猪》(Piggies)《螺旋滑梯》(Helter Skelter)更是寓言了一场血腥的末世种族大战。
▲专辑名就是「The Beatles」,因为封面全白,又被称作「白专」
恰逢1968年,马丁·路德·金被暗杀。所有的一切,让曼森开启了「屠杀白人、嫁祸黑人,挑起种族战争」的计划。
他杀害拉比安卡后,把他的钱包丢到黑人街区,也是这目的。
当然一开始选址波兰斯基的比弗利山庄豪宅,是因为它的前住户是好莱坞编曲家特里·梅尔彻,他曾将音乐才华「天赋异禀」的曼森拒之门外。
被捕的曼森,传奇人生并没止步。
他被当即判处死刑,可第二年加州废除死刑,自动改判无期。
在监狱里,他额头上神秘的「十」字,变成纳粹的万字符。他不断收到自己崇拜者的来信,其中不乏投怀送抱的骨肉皮。
2014年,80岁的曼森和26岁的女子成婚,后被人揭穿是为了得到曼森的尸体公开展示权。这场闹剧的走向过分新奇,一时竟不知做何表情。
狱中曼森身体一直不好,曾12次申请假释,也12次遭受拒绝,毕竟此人被《滚石》冠名「世界上活着的最危险的人」。
但这担心止于2017年,11月20日,曼森病逝。
这场曼森家族连环杀人案如此惊动好莱坞,也能入了昆汀法眼,想必也是因为死者莎朗·塔特的丈夫,当时被欧洲誉为天才导演的罗曼·波兰斯基。
▲波兰斯基和莎朗·塔特,因电影《天师捉妖》结缘,1967
波兰斯基一生坎坷,幼年经历二战,母亲死于集中营,后来因一场各执一词的性侵案,被美国驱除至今。
▲二战的回忆,拍进了电影《钢琴家》里,2002
但妻子莎朗之死,才是波兰斯基一生最致命的重创,他在回忆录中写道:「莎朗的死,是我生活中唯一的一条分界线。」
▲波兰斯基和莎朗·塔特
当时,他刚执导完惊悚电影《罗斯玛丽的婴儿》,港译《魔鬼圣婴》,片中怀有撒旦之子的罗斯玛丽,不难让人联想到波兰斯基之妻。
▲《罗斯玛丽的婴儿》,1968
而电影给出的邪恶肇事者,是崇拜魔鬼的邪教徒共谋,而罗斯玛丽的丈夫也上了贼船。
人们说电影《罗斯玛丽的婴儿》是诅咒,波兰斯基一度被列为「好莱坞凶杀案」的怀疑对象。
他之后的电影作品,譬如1971年的《麦克白》,1974年的《唐人街》,更是笼罩了一层挥之不去的阴影。
▲《唐人街》,1974
事实上,以曼森为题材的电影一抓一大把,1976年《杀人王曼森》,1984年《曼森家族》,2014年《曼森家庭假日》,2018年《查理说》…
▲几乎都没豆瓣评分
但大多是借着杀人噱头的粗制滥造之作,像昆汀这样的名导动用如此之大的架势,还是头一回。
《好莱坞报道者》说,昆汀的版本肯定会对曼森家族凶杀案进行「独特的处理」。
这一点,我丝毫不意外。要知道,昆汀在《无耻混蛋》里,直接改写二战历史,让希特勒死于电影院。
▲《无耻混蛋》,2009
在《被解放的姜戈》里,更是改写黑奴受难史,让黑人姜戈血洗白人农场主之家,完成邪典血浆般的疯狂逆袭。
▲《被解放的姜戈》,2012
而他面对曼森杀人案,可没让曼森本人登上主角,而是虚构了一个要转战好莱坞的西部片电视剧演员。
也就是莱昂纳多扮演的Rick Dalton,他是莎朗的邻居。
据说角色的原型人物参考了演员伯特·雷诺兹,本来昆汀还邀请到本人出演(另一角色),但他不幸于2018年9月去世。
▲伯特·雷诺兹
布拉德·皮特饰演他的替身,阿尔·帕西诺饰演他的经纪人。
▲只是不知到底是谁的脚
这是要以怎样新奇的角度切入好莱坞凶杀案呢?预告片看得我愈发好奇心,想一觉睡醒便到《好莱坞往事》上映。
死者莎朗·塔特饰演者,是在《华尔街之狼》《自杀小队》《我,花样女王》大放异彩的女星玛格特·罗比。
▲预告海报美翻
小丑女在选角时就表示,如果能当上昆汀的女主,愿意万死不辞。(I would kill to work with him.)
不知波兰斯基看到作何感想。
当然也有人扮演年轻时期的波兰斯基,他是波兰裔演员拉尔发·泽伟路查,出演过《浴血华沙》。
而终极魔头查尔斯·曼森,由澳大利亚演员达蒙·海瑞曼饰演,他成出演过cult片《恐怖蜡像馆》。
好莱坞姐妹花之一达科塔·范宁,饰演曼森家族的成员「嘎吱」小姐弗洛姆('Squeaky' Fromme),她没有直接参与好莱坞凶杀案,却试图刺杀当时的总统杰拉尔德·福特。
参与凶杀案的4人中,有个男性号称「德州」沃森('Tax' Watson),如今仍在监狱服无期徒刑,他的饰演者是奥斯汀·巴特勒。
一众选角中,最有意思的有俩:
一是预告中出现的李小龙,他的扮演者是迈克·毛,他曾多次拍摄视频致敬李小龙。
昆汀热爱李小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且看《杀死比尔》的嗜血新娘便一目了然。
电影出现李小龙这个角色,也不完全是昆汀的私货。当年好莱坞凶杀案还未告破时,李小龙也曾短暂地成为怀疑对象。
起因是李小龙向波兰斯基提到自己丢了眼镜,而凶杀现场正留下了一副眼镜。在波兰斯基看来,李小龙的武术功底,屠城都不在话下,便莫名成为凶杀嫌疑人。
还有一个是昆汀的老搭档,刚合作完《八恶人》的布鲁斯·邓恩,他接替之前去世的那位伯特·雷诺兹,饰演一位80岁的农场主。
▲《八恶人》,2015
没错,就是那个曼森家族重要据点——史帕恩农场,参与性交易的盲人老汉。
▲布鲁斯·邓恩在电影《内布拉斯加》中,2013
昆汀故事铺得这么开,甚至涉及曼森种种前史,却又以二流演员闯荡好莱坞为主线,真是不知他到底会怎么拍!
影片北美定档7月26日,但昆汀想要赶在戛纳首映(5月21日)。毕竟25年前,正是在戛纳放映的《低俗小说》一炮而红,今天再去戛纳很有历史意义。
▲《低俗小说》,1994
而台湾版中字预告片比之前多了博纳影业的logo,这意味着《好莱坞往事》在国内上映也不是梦。
不过你还记得当年《被解放的姜戈》因漏鸟事件,上映一天全面撤档的乌龙事么?
并没打算戒掉血浆爱好的昆汀,和堪称奥斯卡最佳剪辑的国内剪刀手再次过招。
就算《好莱坞往事》真会在内地上映,那会变成怎样的模样?
拭目以待吧!
作者 ✎ 斯特辣不耐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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