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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送审(人民的名义送审样片遭泄漏,这才是真的腐败)

导读 人民的名义送审文章列表:1、人民的名义送审样片遭泄漏,这才是真的腐败2、人民的名义被剪片段揭秘!3、体育律师戎朝专栏:人民的名义遭盗播,背后涉及哪些法律问题?4、人民的名义:全

人民的名义送审文章列表:

人民的名义送审(人民的名义送审样片遭泄漏,这才是真的腐败)

人民的名义送审样片遭泄漏,这才是真的腐败

李达康:赵东来,人民的名义全集泄漏是怎么回事?

赵东来:李书记,这事我听书了。

李达康:到底怎么回事?给我说清楚。

赵东来:李书记,这次全集泄漏出去的是送审样片。

李达康:一部反腐电视剧被泄漏内部送审版本,真是非常恶劣;东来,给我查,要一查到底。

赵东来:好的,李书记,我这就去派人调查。

纯属瞎编,哈哈,接下来看看达康书记的朋友圈吧。

人民的名义被剪片段揭秘!

人民的名义送审样片55集,如今已经大结局。

仔细对比不难发现,不少大尺度内容已被删减。其中,沙瑞金和李达康暗访鸡店这一片段,尤为耐人寻味。

沙瑞金:这里不错,干净,闹中取静。

李达康:沙书记,这条街名叫中山中路,紧挨南宋御街。前些年,市里还专门整治过,现在干净啊,是市民休闲娱乐一条街。

沙瑞金:嗯,不错!今天叫你来,就是访访咱杭州的第一名鸡店

李达康:名鸡店?我们市的领导班子如果出现这类的作风问题,我负责!

沙瑞金:达康同志别紧张,你看看,我说的是这家。

沙瑞金:骆家鸡是我们市的几位下岗职工合伙开的。网上很火,各大外卖平台都有卖,档口还天天排队。昨天我在美团外卖上搜“骆家鸡中山中路店”,叫了一只尝尝,味道真不错。

他们用的都是散养土鸡,健康蒸制,非油炸,真正的绿色食品哪!支持下岗职工再创业,来尝尝。

李达康:好吃好吃!鸡味足,嫩滑多汁,手拿黏手!

沙瑞金:这和肯德基的激素鸡可是两码事,自然蒸制,绝不含任何添加剂,不含色素,价格还合理。以前他们赵家吃的鸡,现在普通老百姓也能吃到啦!

李达康:沙书记,像这样的良心鸡店,我们一定得大力支持!

沙瑞金:好!市民的健康饮食,达康书记负责。

李达康:是。骆家鸡是人民的蒸鸡,我为人民的蒸鸡代言!

体育律师戎朝专栏:人民的名义遭盗播,背后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人民的名义》讲述的是反腐天团与“位高权重”的贪腐分子之间斗智斗勇的故事。该剧作为“史上最大尺度反腐剧”,目前正在各大平台热播,圈粉无数,然而近期网络上开始出现大量传播、售卖盗版《人民的名义》全集的情况。

该剧官博于4月13日发出一份“打击网络侵权盗播的媒体联合声明”。

声明如下图:

对于该剧是如何泄露的,有关业内人士猜测:途径一:影视剧流通环节中出现了问题,由于影视剧流通环节众多,泄露的途径也很多,送有关部门审查,送给电视台审片,后期机房制作返回的样带,都是有机会泄露片源的;途径二:全集资源泄露也可能和视频网站有关,已购买版权的视频网站内可能存在漏洞。目前泄露的视频中不仅标注着“送审样片”字样,连“计时功能”也未被处理,显然是在影视剧流通环节中泄露的,希望公安部门尽快查明事实。

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讲讲这一“泄露”事件中,泄露者、销售者、网络平台,以及观看未播出片源的吃瓜群众们是否触犯刑法,违反法律,应承担何法律责任,试做一下分析。

一、泄露者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泄露者构成民事侵权毫无疑问,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那么其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一)假设送审片源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泄露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泄露行为可能涉嫌玩忽职守罪。在影视剧送审环节中参与的有关部门显然属于国家机关,也即相应的工作人员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构成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具有严重的玩忽职守行为,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履行职责,即行为人应该履行职责,但不履行其职责。这种情形主要表现为不作为:一是擅离职守,行为人违反职守中关于时间和空间的明确要求,在特定时间里擅自离开职责所要求的特定场所,以致没有履行其职务,如司法人员在监管在押人员过程中,擅自离开监管在押人员的现场等;二是未履行职守,即行为人虽然在工作岗位,但没有履行法定的职责,按法定的职责行事,如司法人员在看押罪犯时,擅自放弃看押职责或拒绝履行看押职责等。不认真履行职责,即行为人应该且能够履行职责,但不严肃认真地对待其职务,以致错误地履行了职守,主要表现为履行职责不尽心、不得力、不认真、马马虎虎、粗心大意、草率从事、敷衍搪塞等。

(2)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这是构成玩忽职守罪的又一个客观方面的要件,只有第一个方面的客观要件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行为,但没有这一后果要件也不能构成玩忽职守罪。对于“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主要指:①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③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④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⑤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⑥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汇被骗或者逃汇的;⑦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⑧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节之一的。

显然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属于故意的话,那么泄露送审片源,其行为特征与玩忽职守非常相似,对于送审的片源,只有审查的权限,且众所周知应当保密。

但是,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利用职权故意泄露片源的话,虽然不敢想象,但若证据足以证明这一点的话,则可以考虑一下滥用职权罪了。

(二)假设送审片源是制片方或是其他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泄露的。

1.侵犯著作权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显然泄露行为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对于法条中复制发行的理解,根据《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包括复制、发行或者既复制又发行的行为。侵权产品的持有人通过广告、征订等方式推销侵权产品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发行”。

那么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的行为是否属于该条的复制发行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十三关于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侵权作品行为的定罪处罚标准问题,由于信息网络传播速度之快,传播面之广,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属于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其他严重情节”,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该条解读可知,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亦属于“复制发行”的行为,这一点恐怕和民事法律的定义并不相同,且可能构成其他严重情节。

另外,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要求以营利为目的,对于“以营利为目的”的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十的相关解释,除了销售外,刊登收费广告、收取会员注册费、捆绑第三方作品收费等牟利的情形,均属于“以营利为目的”。

可见泄露者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复制发行泄露片源的,即涉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需承担相关刑事法律责任。

2.侵犯商业秘密罪

未播出的片源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呢?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应当包括四个构成要件:①即不为公众所知悉;②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③具有实用性;④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对于构成要件①,未播出的片源显然不为公众所知悉。对于构成要件②,权利人通过授权平台播放的方式获得经济利益。对于构成要件③,实用性是指商业秘密的客观有用性,即通过运用商业秘密可以为所有人创造出经济上的价值,具有确定的实用性,是实现商业秘密价值性的必然要求。一项商业秘密必须能够用于制造或者使用才能为其持有人带来经济利益,电视剧是商业作品,其高清片源的实用性一目了然。

而且实践中,公司一般会和员工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泄露样片的行为违反了相应的保密协议,可根据保密协议追究相应泄露者的民事责任。

本案中,处于保密状态的、极具商业价值的、未发表之部分作品的泄露行为看起来有点存在侵犯著作权罪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竞合,若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之要件,则可以考虑使用侵犯商业秘密罪。

二、销售者

人民的名义全集片源一出,便有人借此营利,在淘宝、闲鱼等平台上售卖全集资源,通过发送链接,共享网盘等方式交付全集片源。根据上述分析可知,显然销售者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其构成民事侵权的同时,亦符合我国《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的规定,显然是构成刑事犯罪,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三、网络平台

网络平台作为内容提供者,向公众提供泄露的视频,这一行为与销售者行为的性质并无任何区别,在构成直接民事侵权的同时,亦涉及侵犯著作权罪。

还有另一种,即提供服务的网络平台,对于此类平台,我们知道其常常使用“避风港原则”作为抗辩理由,从而免于承担法律责任,“避风港原则”体现在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中。

那么在这一“泄露事件”中,这一原则是否好使呢?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后半句:但是,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这即是“红旗原则”在我国法律中的体现。

对于明知或应知所链接的作品侵权的,大家都知道电影是有一段时间的上映期,假设在上映期间,有平台播出相应电影,显然是侵权的盗版,作为平台其注意意义是相对高的,此时平台属于明知或应知链接作品是侵权的,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同理,《人民的名义》正在热播,对于提供未播出片源的链接,显然是侵权的盗版,相应平台的注意义务极高,对于提供未播出片源的链接应及时断开,否则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另外,《人民的名义》泄露的是送审视频,上文也曾提及,相应视频上标注着“送审样片”字样,“送审样片”这四个字显然就是“我是盗版”的意思,很显然是侵权视频,那么网络平台就无法使用“避风港原则”进行抗辩,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四、观看者

对于观看者而言,是否构成侵权呢?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由上述条款可知,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关键词在于他人已经发表。此处的他人已经发表是否包括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的非法发表,法律并未明确,小编只能说观看请谨慎,盗版有风险!当然从维权成本,诉讼策略等方面考虑,个人作为观看者被诉侵权的可能性是极低的。观看行为构成侵权都有待商榷,构成犯罪更是难上加难。

当然如果观看者不仅是观看者,起到了传播者的角色,传播盗版链接是构成侵权无疑的。

《人民的名义》作为一部良心剧,深受观众的喜爱,然而不法分子的行为,损害的不仅仅是版权方、合作方的权益,更加侵害的是广大观众的权益,希望这一泄露事件能够尽快解决,给人民一个交代。

作者简介:戎朝律师,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超电视转播权项目(即中超80亿项目)主办律师,上海市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曾任上海市第九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上海市静安区律工委委员、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等,是多年全国级别十大知识产权经典案例的主办律师。

经典案例包括:2016-2020年中超联赛电视公共信号制作及版权合作伙伴的项目主办律师律师(即中超80亿项目),中超联赛直播侵权案、2008年北京奥运圣火耀珠峰盗播案、全国首例音乐P2P案件(Kuro案)等的主办律师。

声明: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懒熊体育。

人民的名义:全民追看的神剧就是这么炼成的!

制作精良、情节紧凑、人物表演高分、有种美剧的迫切感,同时结合现实情况的细节,又让观众感到接地气,这就是最近热映的《人民的名义》

很久没有看到过这样的类型剧了,《黑洞》、《省委书记》、《大雪无痕》等等,感觉都已是比《家有儿女》还遥远的童年记忆。

《人民的名义》之所以这么牛X,是因为它由最高人民检查院影视中心组织创作。也就是说,以往此类剧难以把握怕触线不敢拍的内容,只要是真实的,这部剧敢拍!

侯勇这次演一脸老实农民相的小官巨贪,跟果断明决胸怀天下的君主相差何止万里,却演啥像啥。而这样的演技派只是来客串两集,因为全剧戏骨实在太多了,据新浪统计有40多位~

虽然有bug和槽点,但这部剧对官场的描述,有难得的真实感。比如开发投资商们对副市长贪官各种逢迎敬酒的饭局场面,就刻画得很真实

值得一提的是,侯勇扮演的小官巨贪让人拍案叫绝。国家反贪局人员突然上门搜查时,他假装坦荡地吃着面,听到搜出一张银行卡时还是不由得面色一凝,对方报出数目后表情一秒变轻松,这很有美剧的范儿

这样的演技也真的是绝了,很有美剧人物表情的张力,这才是我们想看到剧集啊。

侯勇扮演的小官巨贪,藏在屋里的现金赃款高达两亿多,要出动多台点钞机来清点,这个也成为剧中的亮点。

不知道被搜出来的那一沓沓钱,震惊了多少人的眼?

而这个黑色喜剧般的荒诞情节不断在现实中上演。无疑,这样的情节让人看得很爽。

问题来了,这个剧为什么让人看得这么爽?

这只是因为这部戏的案件很真

第一个案子就是当初的国家能源局煤炭司长魏鹏远事件改编,此人出入穿着朴素,住在小房子里,但是贪污的钱藏在别墅,铺满一床,检查人员烧坏四台点钞机才点清楚他的钞票。

侯勇饰演的处长,也是住在这样的破屋子里,被陆毅饰演的侦查处长找上门的时候,他也是朴素的吃面条,看起来特别清贫。

其次就是人物形象也很真。地方检察院检察长,他遇到事情会衡量情况,考虑先汇报再行动,活生生的一个官场人物。

再就是细节很真实。涉嫌贪污的副市长,戴的是LV的皮带,体现他“有钱”。

同时细节也很人性化,陆毅他们去抓贪官,会算着时间,等贪官的老婆带孩子去学英语,他们才进去,不会突然闯入带人走,这是考虑到对孩子的影响,不在孩子面前抓人。

当然这个剧的最大特点就是大胆,讽刺放得开。一堆公务员,处长、副市长、据说后面还有“副国级”的干部,开口闭口就是党,就是服务,但是贪起来瞠目结舌。

侯勇“教育”陆毅,权力大小,都是为人民服务,有权不可以任性。这是何等的讽刺。

另外在矛盾设置上也很大胆,地方和中央的矛盾,归属权和利益的划分,也表现的赤裸裸。市委书记公开说如果事情交到最高检那里,主动权就不在他们手里了,美剧的矛盾设置也不过如此吧~

关键是,剧集中的表演也很认真。

市委书记的李达康,曾经演过《风声》的6爷,《潜伏》的处长。不择手段。

许亚军,饰演警察局长,看起来勤恳,其实心里小算盘多。

张丰毅目前看他在海报站位,十有八九是Boss级人物!

相比这些老戏骨,陆毅在里面的表演真的相当普通,太偶像化了,但是他胜在长的够正气,可以期待一下。

如果说陆毅在《永不瞑目》中的肖童还是块温润璞玉,那如今《人民的名义》中的候局则已然是利刃出鞘。看到陆毅前几天发的微博“青春虽已逝去,梦想从未改变”,我忽然很感概,昔日的少年已经长大!

围绕这个神剧的播出,还有个奇怪的事,该剧有江苏公安厅在背后支持,可是江苏卫视却没有抢到这个剧,却被湖南台2.2亿买下来播出,并且一播出收视率就冲上1.5,破2不是问题。

电视剧的节奏也相当快,前两集是环环相扣,陆毅抓侯勇、高层开会暗斗、副市长出逃、三方是同时进行,切换流畅自然,相当紧凑!

目前这个戏豆瓣已经升到9.1,这通常是美剧才会有的分啊~

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个神剧为什么会这么火?

除了反腐反贪,这部电视剧热播的背后,还隐藏着更多。

当然,《人民的名义》剧情里,还向观众揭示了当下中国政治生态的其他方面,包括老干部与现任政治、官场的父子与学生、家庭背景与出身、拆迁问题暴露出当下经济高速发展所引发的社会矛盾,等等。

目前,网上已经有很多文章,去分析这部剧为什么会火,甚至有报道称,没有小鲜肉,居然能够吸引90后、95后的新一代观众。

这些分析无非都是说,这部电视剧尺度如何如何大、演员的演技多么多么逼真,剧情和现实又结合得多么紧密。所有这些,都是针对电视剧本身而言的。

而媒体报道里,有这样一个细节:

对贪腐事件的有力揭露让人看得过瘾,但在创作这样一部大尺度的反腐剧时,导演李路也坦言自己有着巨大的压力。因为涉及到敏感的政治题材,所以这部剧总归是带着一定风险的,能否顺利过审就是最大的考验。

据了解,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拍完送审时,编剧周梅森曾跟导演李路打了招呼:「要做好删掉5集、改1000次的准备。」然而没想到的是,审查仅仅十天就通过了,这大大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据透露,此次审核部门都对这部剧表示了坚定的支持“他们都带回家去看,熬夜去看,他们各个审委都真的是这样,一个礼拜就把55集全部看完了。看完了大家给提意见,基本上都是非常肯定的。当时给出了‘气势磅礴,石破惊天’这样八个字的评价。”

放到当下来看,这部剧为什么能播?不仅能播,还远没有遭到编剧和导演想象中审查人员的为难?在以往的影视作品里,只要稍稍涉及敏感政治话题,许多作品就会被“一剪没”,而这样一部反腐大剧,照理说,已经触及到很多敏感话题,为什么还能大红大火?

因为,权力需要对反腐进行艺术化的包装,这是自我论证的一部分。而这部剧正好满足。反腐那么久了,而且大家都疲劳了,是需要一部这样的电视剧了。

关于反腐的动力,我们不用去分析了。在布鲁斯•布尔诺•德•梅斯奎塔与阿拉斯泰尔•史密斯合著的《独裁者手册》一书里,有这样两段话,我只是引用,不发表评论:

「历经千辛万苦,雄心勃勃者终于成功攀上高位。无论是通过家族继承、政变、选举、起义、谋杀还是骚乱,他终于夺取了权力。现在他面临着一个新挑战:如何紧紧掌握并巩固权力。」

「政治人物可以推出各种立法和行政监管措施来揪出和检控腐败行为。对选民来说,这看上去十分不错。但是,这些措施要么只是门面功夫,背后的勾当一如既往;要么成为用来对付政敌的利器。」

我想补充的是,一种权力的合法性,也需要形象。反腐,正是重塑形象。

而《人民的名义》这部电视剧,正是官方为自己正面、积极形象进行宣传的平台,成为其表演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舞台。

官媒《人民日报》也在微博上高呼:史上尺度最大反腐剧《人民的名义》热播,观众大呼过瘾。政治暴发户的丑态、权力寻租者的嘴脸,这部片子用艺术的演绎昭示:压倒性态势虽已形成,但反腐一刻不能放松。

随之而来的,是各路媒体的争相报道。无论在朋友圈、微博、各大论坛和视频网站,《人民的名义》都在进行病毒式的传播。

这就是它为什么能这么火的原因所在,神剧就是这么产生的,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据曝欢乐颂2送审样片泄露,最后大结局居然是这样的?

据最新信息,和《人民的名义》一样,欢乐颂2送审样片遭遇泄露事件,结局大曝光。在之前就有过各种版本的大结局,但是最终大结局还是出乎观众意料,不信我们就来看看吧。

首先来说说安迪吧。她应该是最幸福的一个,能够继续和包子在一起,比以前更甜蜜。安迪的弟弟小明也已经懂得和小伙伴一起游戏,参与到了正常的生活当中。

接着说小妖精曲筱绡吧。自己的爸妈正在闹离婚,为了不让爸妈离婚,她不惜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拿出来给他们,目的就是不离婚。可是,两个人就是彼此不想让。

再说樊胜美。樊胜美的哥哥在她的公司与她一番争吵后,也撤销了原本告她的打算。与王柏川分享了许多自己的看法和歉意之后,两人虽然分手但是似乎还有复合的迹象。樊胜美也第一次拥有了人生的存款,就像她自己说的:纵然不多,但总归不再填家里的窟窿了。

再说邱莹莹。应勤因为邱莹莹不是处女而让心有芥蒂,跑去相亲,但遭遇一个“奇葩女”,于是回头想想,才发现邱莹莹是那个最好的女孩。最后邱莹莹还是和应勤走在了一起。两人不但在打算购买家居,甚至于明年结婚也都被提到了台面。

最后一位就是关关了。在曲筱绡的”好心办坏事“的情况下,让她和谢童闹翻,没能走到一起。还因为安迪的关系丢掉了大好前途。爱情事业双双受到挫折,对于观众心目中那个”乖乖女“关雎尔而言,的确太过悲催,甚至太过残酷。在历经了一段恋爱后,和谢童暂且分开一段时间,彼此互不打扰,各自清净。

虽然剧透是不道德的,让人鄙视的,但是说实话谁又能按捺住自己对于大结局的好奇呢?这样的结局你想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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