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奇异游戏 >

冒险岛sf外挂(回忆录:为玩冒险岛早起半小时 玩单机被电脑虐)

导读 冒险岛sf外挂文章列表:1、回忆录:为玩冒险岛早起半小时 玩单机被电脑虐2、非法制作、销售网络游戏外挂是否应当以刑事处罚以及适用何种罪名3、国服冒险岛开放视频举报外挂违

冒险岛sf外挂文章列表:

冒险岛sf外挂(回忆录:为玩冒险岛早起半小时 玩单机被电脑虐)

回忆录:为玩冒险岛早起半小时 玩单机被电脑虐

【17173玩家频道出品,作者:不懂】

小学的时候开始接触到网吧,当时网吧玩单机的已经不多了,唯一的人气单机就只剩下CS了,其他的单机如红警什么的基本上无人问津了。而当时主流网游应该是《梦幻西游》,不过我没玩……因为没多余的钱买点卡,单单上网都不够钱花了怎么可能玩得起点卡网游呢?所以那个时候就和大家一起玩CS,或者玩玩GTA。

当时玩GTA都是到处杀人放火惹是生非,反正就是瞎玩,不过玩的很爽!哈哈哈哈哈哈哈。话说,虽然当年我玩的游戏很都暴力,但是我至今都还是守法公民,真的让某些专家失望了呢。

之前在 “妖气山”看到新闻说企鹅成功的把《流星蝴蝶剑》的网络版《新流星搜剑录》给“测死”了,心里一肚子气。看到那新闻,我才想起来当年我还玩过《流星蝴蝶剑》这款游戏。

当年大概是有人发现这款游戏能局域网对战吧,所以有段时间网吧忽然流行起玩《流星蝴蝶剑》了。当时经常和同学一起对战,大家都是小学生呀,武器随便选,不过基本上都是选峨眉刺或者匕首,因为这武器动作快,操作比较舒服。大锤这样的武器动作缓慢,需要沉着冷静的老手才能玩不转。

那个时候因为手残对决死的快,我就去玩单人剧情的,以为可以欺负电脑,结果死的更快,电脑厉害到逆天呀,被按在地上摩擦得不要不要的!

在我看来,《流星蝴蝶剑》这游戏真的真的非常好玩,动作行云流水特别的流畅,各种格斗技巧也是十分有打击感。就算是放到现在也是可以吊打如今的国产绝大部分网友的。

唉……不吐槽当今的国产游戏了,毕竟这是当初我们自己造的孽。当年要不是国人自己贪图便宜,自私自利一心只爱盗版,也不会把当年那些真心做游戏的艺人逼上绝路,留下如今一帮地主在搞游戏。

现在流的眼泪,是当年脑子进的水。

现在玩的垃圾,是当年买盗版的果。

后来玩单机的人越来越少了,我和同学在网吧那眼花缭乱的游戏之海中飘荡,毫无目的的飘荡(就是瞎玩各种游戏),然后一天踏上了一座神奇的岛——《冒险岛》!

这游戏真的好玩,和之前玩的所有游戏都不一样,纯键盘操作,画面是平面的,人物超级可爱,怎么说呢,反正当时我觉的这才叫游戏,一玩就上手,一上手就上瘾。

自从玩了冒险岛后,我早上上学再也不用母亲叫我起床了。我每天提早半个小时上学……顺道去玩下《冒险岛》……嗯,没错,是顺道!

当时整个网吧基本上每一台机都是在玩《冒险岛》的,这情况直到后来一款更有创意的网游出现才被打破。这款网游和之前所有的网游都不一样,它连《冒险岛》都没法避免的打怪升级都没有!所有网游都必备的各种人物能力数值加点技能也都没有!

这款网游就是《劲舞团》!

当年也跟风玩过一段时间这游戏,可惜我手太残了,基本上只能全程围观。我的好朋友小宇倒是很有天赋,玩的贼溜。当时他玩的特别的入迷,以至于后来他觉的自己应该像自己的游戏人物一样,才能表达对这款游戏的热爱,于是小宇开始了“变身计划”。

小宇就找了一款类似的T恤,还去买了一护腕手链什么的,后来小宇觉的还不够像,主要是头发不够味道,但是学校又没法留长发做造型,最后他做了一个决定,那就是去染一头金发!

结果第二天就被学校请家长了。不过因为他父母亲在外地,所以只有他三伯来了。大概是因为孩子家长不在,而小宇平时表现也还可以吧,所以事情最终不了了之了。小宇头顶的金发保留了下来,成为我们学校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成功了吸引了全年级女生的注意,成为了人生赢家。

后来《冒险岛》外挂泛滥大家都知道,成了这游戏的一个“特色“了。毕竟当时《冒险岛》各种魔改,超稀有掉落,超高的经验要求,要没外挂纯手动那也是十分痛苦的事情。所以喜欢《冒险岛》的人,就算是外挂泛滥也会爱到无可自拔,就像我。

所以呢,《冒险岛》我在初中的时候还断断续续的玩着,我一直玩到高中后才真的、彻底的,完全的告别了这款游戏。

《剑网三》这游戏算是国产网游中的一股清流了。

所有网游都在搞免费了,它就坚持点卡收费。如今不少买断游戏都转向免费了,人家剑三依旧坚持点卡收费。

当然《剑网三》也不是从头到脚一成不变的,人家现在也从当年的十步杀一人的险恶江湖,变成了搞基卖腐秀萌的大型在线图形交友附带游戏功能的平台了。

整个游戏职业的平衡性欠佳,游戏里更新最勤快的是各种时装,头发,场景,轻功,其他的都是附带的。

好了,虽然一直吐槽《剑网三》,但是我还是看好人家的,毕竟人家是凭实力让你心甘情愿的掏钱的,没搞国产氪金必备的VIP。现在最希望的是有生之年能玩到单机的《谢云流传》,因为我已经没精力在肝网游了。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超级期待《笑傲江湖》,总觉的这会成为《剑网三》后又一武侠经典,可惜我错了,我高估了完美。《笑傲江湖》高开低走,完美它完美的把《笑傲江湖》打造了《宝石江湖》。

《九阴真经》虽然略坑爹,但是在众多武侠网游中,就游戏玩法来说应该是最武侠的了,打坐修炼,还有各种招式轻功。就是外挂比较闹心,工作室严重。有一段时间我玩《九阴真经》就是每天上线钓鱼,挖矿,种地,或者四处闲逛,拍照留念,因为不想看到那些开挂的。

闲云野鹤也是一种江湖态度。

大概是网游玩多了吧,每次看到新网游虽然依旧会很激动,但是却没有特别想玩的冲动了,不过还是有几款网游还是有些期待的,那就是重制版的《剑网三》、《九阴真经2》和《冒险岛2》这三款。九阴和新剑网是因为喜欢武侠题材的游戏,所以期待能有好的真的武侠网游出现。《冒险岛》是童年的最爱的,没办法不期待,就算它的口碑再差也一样期待,毕竟是一份情怀,无法用理智来去衡量的。

就像《数码暴龙》的《Butter-Fly》一样,不论时代怎么变,那充满记忆的旋律一样动听。

致敬,远去的童年。

点击下方“订阅”了解全球最新游戏资讯↓↓↓

非法制作、销售网络游戏外挂是否应当以刑事处罚以及适用何种罪名

一、相关案件

2007年起,被告人张某伙同被告人黄某针对《冒险岛》网络游戏研究制作程序。2010年2月起,黄某负责制作外挂的功能模块,张某编写外挂主程序,进行模块整合、功能细化,将外挂程序细分为周卡、月卡,取名“CS辅助”。经鉴定,涉案的“CS辅助”通过内存挂钩方式入侵《冒险岛》网络游戏客户端程序,获得对该程序内存地址、数据修改的控制权,调用、复制了《冒险岛》124项客户端软件功能数据的数据命名、数据结构、运行方式,通过改变数据的数值参数,以加强应用功能。为集中研发外挂以应对《冒险岛》游戏更新和更好地销售,张某与被告人梁某某通谋,由张某提供外挂,梁某某担任销售总代理,负责外挂销售。张某与梁某某之间以“CS辅助周卡”每张4元、“CS辅助月卡”每张14元的价格结算。梁某某再通过网络以周卡每张5.5元、月卡每张16元的价格批发出售给分销下线。其中被告人阮某某、刘某是两个主要的分销商。从2010年2月起,阮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明知系外挂程序仍从梁某某处购买《冒险岛》外挂“CS辅助”周卡和月卡,并在淘宝网上以周卡一口价10元、月卡一口价30元对外销售。2010年6月起,刘某以营利为目的明知系外挂程序仍从梁某某处购买《冒险岛》外挂“CS辅助”周卡和月卡,并在淘宝网上以周卡一口价10元,月卡一口价18元、25元或者30元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售。

经查明,被告人张某收取被告人梁某某涉案外挂款1412100元,被告人黄获取张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款项317346元;被告人梁某某对外销售涉案外挂收取货款1565822元;被告人阮某某购买涉案外挂支付537850元,对外销售收款478802元;被告人刘某购买涉案外挂支付87080元,对外销售收款364461元。

二、定性争议

司法实践中,制作、销售网络游戏外挂是否应当以刑事处罚以及适用何种罪名,存有较大争议,实务中主要有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几种观点。

1.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1)制作网络游戏外挂程序本质上是一种侵犯网络游戏软件著作权的行为,从保护法益的角度理解,侵犯著作权罪对该行为的评价比较全面。

(2)从案件认定的事实来看,涉案的外挂程序通过内存挂钩方式入侵网络游戏客户端程序获得对该程序内存地址、数据修改的控制权,调用、复制了124项客户端软件功能数据的数据命名数据结构、运行方式,通过改变数据的数值、参数,以加强应用功能,可见研发外挂程序是以复制游戏程序为基础的。虽然复制的是部分数据,但复制的客观事实是存在的。

(3)适用侵犯著作权罪可以避免适用非法经营罪在量刑上可能导致的不平衡状况。按照非法经营罪定罪的外挂类案件极有可能判处比适用侵犯著作权的私服类案件更重的刑罚,而后者在复制程度上远高于外挂,是典型的复制行为。

2.构成非法经营罪

(1)认定侵犯著作权罪存在法律障碍。

根据《刑法》第217条的规定,《刑法》对侵犯著作权的保护权仅限于复制发行权。外挂程序在编写过程中,虽然使用技术手段突破网络游戏软件的技术保护措施,调用、复制了游戏客户端软件功能数据的命名、数据结构、运行方式,但此处的“复制”与《刑法》第217条中的”复制”在复制内容、复制目的等方面并不相同。前者复制的只是被侵权软件的部分数据,目的是制作外挂程序,最终呈现的外挂程序是一个新的程序;后者则复制了被侵权作品的核心内容,最终呈现的是与被侵权作品本质相同的产物,如盗版图书、音像制品,其内容与被侵权作品是相同的。

(2)对本案如果以复制的部分数据而认定构成《刑法》第217条的“复制”,而对丧失鉴定条件的外挂案件,以及仅复制个别数据的外挂案件如何定罪是需要考虑的。而且,各地鉴定意见的表述各不相同,有的只对外挂制作过程中复制数据的过程予以描述,有的直接认定是否构成复制核心程序。鉴定意见的不同表述极有可能导致法院作出不同的认定。如果同为外挂案件但定性不同,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是否好也是一个问题。

(3)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破坏网络游戏作品的技术保护措施,擅自修改相关数据,大量制作网络游戏外挂卡,违反了著作权法的规定,外挂程序的内容非法。

另外,被告人制作外挂程序后,未经批准,将该外挂程序上传互联网出售牟利,违反有关互联网出版规定。2003年原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关于开展对“私服”“外挂”专项治理的通知》(新出联【2003】19号)也明确规定,“外挂”违法行为属于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30号,以下简称《非法出版物犯罪解释》)的规定,可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3.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外挂程序通过技术手段破坏网络游戏的技术保护措施,进入游戏服务器系统,并利用服务器判别数据的缺陷,发送不正常的数据包给服务器,经服务器解析后使用户状态发生与游戏开发商定义的状态不同的变化。上述行为虽未达到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度,但干扰了网络游戏系统的正常运行,可以根据《刑法》第286条的规定,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定罪处罚。

三、观点

1.对制作、销售网络游戏外挂程序行为必要时适用侵犯著作权罪

(1)制作、销售网络游戏外挂程序的行为符合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

网络游戏外挂程序是某些人利用自己的电脑技术专门针对一个或多个网络游戏通过改变网络游戏软件的部分程序,制作而成的作弊程序。制作、销售互联网游戏外挂程序与私自架设网络游戏服务器不同,前者只是复制了互联网游戏程序的源代码中的部分内容,而后者则是复制了互联网游戏程序的源代码中的全部内容。因此,私自架设网络游戏服务器的行为被毫无争议地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罪。而制作、销售互联网游戏外挂程序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定性之争,主要就在于其对网络游戏程序的复制发行,是否属于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复制发行”。

侵犯著作权罪的核心特征在于“复制发行”,即行为人所制作发行的作品应与权利人的作品具有较高程度的相似性,否则不宜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是,行为人发行的作品与权利人的作品仅有百分之五的相似性,恐怕是不会被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复制发行”的。但是,毫无疑问,研发网络游戏外挂程序须以网络游戏原有程序为基础,存在复制网络游戏数据的客观事实。因此,外挂程序对网络游戏程序本身的复制行为,可以作为此种行为被定性为侵犯著作权罪的考虑之一。

此外,外挂程序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破译和擅自使用了网络游戏的通信协议。通信协议又称通信规程,是指通信双方对数据传送控制的一种约定,即对数据格式、同步方式、传送速度、传送步骤、检纠错方式以及控制字符定义等问题作出统一规定,通信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只有经过网络游戏经营者的许可,才可以使用网络游戏的通信协议。网络游戏外挂程序破译并擅自使用网络游戏的通信协议,截取并修改游戏发送到游戏服务器的数据,修改客户端内存中的数据,以达到增强客户端各种功能的目的。

外挂程序这种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授权,使用网络游戏通信协议的行为,进一步说明了制作、销售网络游戏外挂程序行为的侵犯著作权特性。制作、销售网络游戏外挂程序的行为基本符合侵犯著作权罪所规定的“复制发行”的要求,可以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罪;对于其中单纯的销售行为,可以考虑适用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2.制作、销售互联网游戏外挂程序的行为,不宜被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外挂程序通过破坏网络游戏的技术保护措施,进入游戏服务器系统,其虽未达到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度,但干扰了游戏系统的正常运行。在我国刑法中,只将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第285条第2款),对于干扰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的,必须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才构成犯罪(第286条第1款)。使用互联网游戏外挂程序,尚不会造成网络游戏系统自身不能正常运行,故不宜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3.制作、销售网络游戏外挂程序的行为,不宜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从司法实践来看,制作、销售互联网游戏外挂程序的行为不少被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在北京、南京、深圳等地不少制作、销售网络游戏外挂程序的案件都被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例如,被告人董某、陈某通过互联网向他人(网名“拉哥”)购买名为“冰点传奇”的“外挂”程序,并与该程序卖家“拉哥”协商合作利用“外挂”进行游戏代练。2007年3月以来董某、陈某以80元/周、300元/月等价格帮助游戏玩家使用“冰点传奇”的“外挂”程序代练升级。董某、陈某将雇佣来的12名员工分成客服组和代练组利用“外挂”软件“冰点传奇”日夜经营代练。

至案发时止,已先后替1万多个《热血传奇》游戏玩家的账户代练升级。自2007年3月至2007年12月7日,二被告人收取了全国各地游戏玩家汇入的巨额代练资金,其二人仅通过户名为“张五强”的银行户向“冰点传奇”“外挂程序卖家”“拉哥”汇去的费用就达130多万元。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法院一审、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认为:“冰点传奇”“外挂”软件在出版程序上没有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内容上也破坏了《热血传奇》游戏软件的技术保护措施、不仅违反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而且还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被《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所禁止,属于《非法出版物犯罪解释》第11条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被告人董某、陈某利用“外挂”软件从事“代练升级”客观上是对该非法“外挂”程序的发行、传播,属于出版非法互联网出版物的行为,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处罚。综上,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6年,罚金人民币160万元,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金人民币140万元。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2年第2期。

持此种观点的主要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非法出版物犯罪解》第11条或者第15条的规定。该解释第11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本解释第一条至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第15条规定:“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三)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上述规定在起草过程中有特定的背景,不宜扩大适用范围。

(1)《非法出版物犯罪解释》第11条主要是针对内容上有问题的非法出版物的行为,即“不黄不黑”的非法出版行为。无疑,网络游戏外挂程序属于一种非法出版物,但不同于内容上有问题的出版物。

(2)《非法出版物犯罪解释》第15条的适用条件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制作、销售网络游戏外挂程序的行为,主要是影响了网络游戏经营者的利益,尚未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不应适用上述规定。

(3)私自架设网络游戏服务器的社会危害性明显大于制作、销售外挂程序的社会危害性,而对前者适用侵犯著作权罪,对后者适用非法经营罪,也会造成罪刑明显失衡,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因此,对制作、销售网络游戏外挂程序的行为,不能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以避免非法经营罪的适用范围被无限扩大,成为新的“口袋罪”。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法出版、复制、发行他人作品,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的,按照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不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等其他犯罪。”如前所述,制作、销售外挂程序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自然不应当再考虑非法经营罪的适用。

国服冒险岛开放视频举报外挂违规行为

今天国服冒险岛官网发布了一条公告【冒险岛视频举报外挂 试运行】

相信大家在体验游戏的过程中遇到很多外挂党,有的外挂党严重影响到正常游戏,典型的例如避风港的外挂,导致很多玩家没办法正常做A级核心任务。

举报外挂页面:

举报外挂链接:

https://mxdact.web.sdo.com/project/mxdts/

玩家可以登录自己的账号,对违规账号、角色名称进行录制视频举报:

1、本次举报必须采用视频举证方式进行,请录制好视频然后举报;

2、举报人请登录视频主视觉角色进行申报,选择正确的大区、服务器和角色

3、请务必输入被举报角色完整正确的角色名(建议使用复制角色)

4、选择正确的被举报角色的违规时间段(即视频录制的时段,需与视频内一致)

5、视频证据(MP4格式,5M以下)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清晰可见的被举报角色名;

所在服务器证明(打开一次“更换频道”界面,展示出服务器名称);

视频中包含被举报角色明确可见可辨别的外挂违规行为;

录制举报视频的时间展示(游戏内可使用输入法输入“时间”获取)

展示出举报人角色(即录制视频操作界面的本角色名)

6、补充说明内容:对被举报角色的违规行为进行文字描述,亦可包括对被举报角色的信息线索的反馈

一些处理规则:

如果玩家、读者遇到了类似开挂的行为,可以举报一下,净化游戏环境。最后试运行效果如何,且看且观察。

虽然是试运行阶段,但也是国服冒险岛游戏环境前进的一小步,也希望国服环境慢慢变好吧。

曾经很火但是被外挂给毁了的游戏有哪些?

游戏外挂

这些年游戏业的形式越来越好,随着游戏不断增多的同时,游戏外挂也紧随其后,几乎所有的游戏都有外挂的存在,鉴于游戏公司对外挂的管控程度,有些游戏依然非常火爆,有些尤其却成为了外挂的牺牲品。

奇迹

奇迹作为和传奇同时代的网游,在当年也是非常火爆的,然而随着外挂的增多,加上游戏公司的管控力度不足,越来越多的玩家选择离开奇迹,反而同时代的传奇发展的却越来越好,直到现在依然有很多忠实的传奇玩家,奇迹可以说是第一个被外挂毁掉的爆款游戏。

冒险岛

作为横版卡通网游的鼻祖,冒险岛在那个年代是非常火爆的,各大网吧都可以看到很多冒险岛玩家,然而就在游戏开放没多久,冒险岛出现了很多非常变态的外挂,无敌,吸怪应有尽有,至此以后冒险岛的玩家人口就一直下滑,最终成为了外挂的牺牲品。

街头篮球

街头篮球作为卡通体育类网游在当年是非常火爆的,然而这种竞技类的游戏本身就非常受到外挂的关注,加速、改能力、100%命中、甚至锁球改比分,应有尽有,所以这款曾经非常火爆的体育类游戏在外挂的影响下也变成了小众游戏。

热血江湖

2006年左右热血江湖是非常火爆的,记得胖哥在大学期间,去同学的寝室看他玩热血江湖,就看他在不断的发@MOVE的指令,问他在干什么,他说在练级,当时就很疑惑,这也能练级?然后他说还有更变态的,然后就给我演示了一下外挂,看完之后整个人都不好了,然后会寝室找魔兽世界外挂,可惜没找到。

天天酷跑

天天酷跑算是前几年非常火爆的手机游戏,在最火的时候微信好友几乎都在玩,并且乐此不疲,随着外挂的出现,刷完成为了刷分游戏,又是这款当时最火爆的手机游戏也迅速的销声匿迹。

CSGO

作为经典游戏CS的正版续作,CSGO绝对是FPS类游戏的标杆,无论枪械,道具,地图都非常完美,但是这款游戏却被外挂活生生的变成了小众游戏,透视、微自瞄、大陀螺,分分钟打的你自闭,甚至到了很多玩家买外挂防身的地步,CSGO里面90%的玩家都有过开挂经历,一代经典就此坠落。

吃鸡类游戏

几乎所有的FPS游戏都有外挂,并且因为游戏性质的问题无法杜绝外挂,吃鸡这种类FPS的游戏同样如此,H1Z1作为吃鸡游戏的开端,直接被外挂坑的没人玩了,绝地求生更是外挂横行,甚至到了手机端仍然有很多外挂,玩过吃鸡游戏的玩家100%都遇到过外挂,所以吃鸡游戏的玩家流失也越来越严重。

热血传奇

01年的时候陈天桥将这款游戏引进中国,在谁都不看好的情况下,这款游戏异军突起,火遍了全国的网吧。

该游戏具有战士、魔法师和道士三种职业,所有情节的发生、经验值取得以及各种打猎、采矿等活动都是在网络上即时发生。

当时的80后们都还是满怀一腔热血的青年,在奋斗的道路上可能坎坷不平。

但是在传奇的世界里个个都是所向披靡。

这个游戏的衰退要从代码泄露说起,盗号,刷装备以及外挂,就如同雨后春笋一样冒了出来,而盛大给的反映并不是怎样来弥补玩家的游戏体验,而是进行了再一次的圈钱规划,热血传奇至此逐渐开始进入了衰退期。

这么多年过去了,传奇出现了很多版本,从150到176在有现在的180

传奇的版本越来越多,再回首看盛大的官服,如今百区也是人走茶凉,外挂已经成为游戏的正常一部分,官方没有过制止,甚至默认了外挂的存在,仅存的一批玩家都是习惯了依赖外挂生存的人。

而像传奇永恒,传奇世界。或许是盛大看中了这群玩家的消费水平,并没有像百区那样不管不问,而是每月活动不停,植树节,儿童节,妇女节,各种节日,依旧是圈钱,圈钱,圈钱.....

我们这群老玩家们的年龄越来越大

回首望一眼青春路,曾经的游戏就是穿起回忆的线索。

而如今只剩唏嘘

如今也有很多的新人在不断地加入,封挂力度大的传奇游戏

就像飞扬神途这款1.76复古版传奇

在今年5月26日新区开启的时候除却以前传奇的一些老玩家,

也吸引了更多的新玩家加入

除了与现在网游不同的玩法,良心的运营团队外,更多的是因为新区前这游戏,开通了手机端游互通。

登录端口的增加,除了方便端游玩家登录外,也为飞扬神途带来了一大批手游用户。

封挂力度大这不是飞扬神途的特色,但是是这个游戏的原则,不论是充值了多少的土豪,还是新建的小号,只要使用外挂,已经确认,严惩不贷。

传奇本身就是一个传奇,但是因为外挂毁掉的传奇也只是我们的回忆了

当然,如今的主流游戏已经不是传奇,如绝地求生之类,也是逐渐被外挂蚕食的游戏之一

本文由1.76传奇游戏——飞扬神途玩家分享

飞扬神途,经典1.76版本,重燃你的热血,续写你的传奇

了解更多传奇资讯,可以关注作者头条号

那年在网吧的日子!80后讲述逐渐消失的游戏

我是一个80后,对于网游的热爱,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共性,虽然现在已经是一位大叔,年轻时候的精力不再,不过偶尔还是非常怀念当年在网吧时候到处肆虐的场景。

  闲话不多说,我们步入正题!网游网游,必然要有网络,我接触INTERNET大概是98年,为什么这么记忆深刻呢,理由很简单,由于当年是一个初哥,并且小地方网吧用的还是56K拨号上网,所以申请腾讯申号是非常痛苦的,只有在凌晨5点到早晨7点的时段申号一申一个,当时的第一个号是一个7位数的QQ,以4开头,后面的尾数已经没有印象了。

有了这个QQ,认识的人就开始遍布大江南北。因此,我接触到了我第一个网游:UO。中国的第一代图形网游玩家也正式登上历史舞台!就是这个UO,竟然让我自豪的说句:我是第一代图形网游er,也是历史上SF的鼻祖,当时的UO是源代码公开(没有经历过UO的可能并不了解这个游戏,认为它是某些运营商代理回来的,其实UO算是中国最早的私服)。当时我在蓝冰的服务器玩,基本也就不到100人的小服务器,犹记得大家一起冒险,聊天,抓BUG……好景不长,这么一个在现在看来是非常简单的代码构成的网游,经不起大手笔大制作网游的竞争,最终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自此我这个网吧玩家就开始寻觅新的乐土。"石器时代"正式登陆中国,全民皆作原始人。当时最流行的话"A:我昨天抓到个1级红人龙唉 B:切,我昨天终于升到50级了…"一个走卡通路线的回合制游戏就在一夜之间风靡大街小巷。这款游戏也是本人最为疯狂的一款游戏,为之投入的精力、财力简直是不可胜算,可以说是伴随本人度过了初中3年的GAME。

举个例子,当时02年,华谊推出了年兽包,我们几个同学彻夜守在中关村大厦门前,等待第二天的开门营业,具体细节就不说了,开门的一瞬间,大厦玻璃门最后都被挤碎了,我们几个瘦小的孩子奋力抢到2个(单价100,02年的100大钱,真是败家……),最终我们玩到了伊甸新大陆,好像是4.0吧,不记得了,随着同学们纷纷被盗号,最终我也未能幸免于难,盗号,使我们不得不选择离开……

各大代理也纷纷看到了运营商吸金的成功,纷纷开始做网游!基本1,2个月就会推出一款新网游,在这2代的网游中,本人有幸玩到了一些经典中的经典,如:传奇,魔力,千年,红月,万王,龙族等。

  龙族时期,有同学玩了下告诉我:恶心到不能再恶心的人物,枯燥到不能再枯燥的练级。本着没事就爱尝试一下的原则,试了一下,居然从此疯狂爱上里面的国战。之后由于班级就我一个人玩,有些累,就放弃了,现在想想,那时候的游戏质量绝对不差的……

红月时期,印象最深刻的是当时网络上有个熊孩子800多级的账号资料被公布了(当年申诉远没有现在这么简单,密码改回来由于被人知道资料马上又会被盗),一个和我一起的网吧玩友就把那个熊孩子的账号公布在网管那里,想要体验的人都可以去网管那里试试,之后由于传奇的原因,就把账号给卖了……

千年时期,这个游戏说实话没怎么玩,就是随大流跟一群在网吧挂机的大叔逛了逛……游戏是不错,就是太费钱了(网吧一小时2元)

传奇时期,我不是最早一批进入传奇的玩家,但也不算晚。当时白日门还没开,祖玛寺庙都只能用尸体堆进去,可惜的是那时候没体验过祖玛装备,很多人表示有隐藏属性,而另外一些像我这样的屌丝玩家则怀疑是那些高玩放出消息炒高物价。传奇玩了很多年,之后经历过N次刷钱,人心也渐渐散了,游戏选择的也多了,网吧不再是传奇一统天下。

魔力宝贝时期,它曾经也坐上一段时间的网游霸主宝座,其在国内网游界的历史价值不比《石器时代》低。即使传奇和奇迹玩家占了半边天,它也曾坚挺的活着……还记得当年因为有个牛X的宝宝而成为网吧名人的经历吗?

另外得说一下虽然自己没玩,但在网吧还是很出名的游戏,譬如:幻灵游侠、笑傲江湖网络版等等,由于那时还是学生,口袋钞票和时间有限,不能全都玩透,但很多确实是非常值得称道的游戏。先说说幻灵游侠吧,幻灵游侠在当年也算是难得一见的国产游戏了,不过印象中服务器貌似不是很给力……只能承载一千多人。

笑傲江湖网络版,据说是第一款3D网游,并且还是比同期3D精灵要早上一些时间。可以算是亚洲第一款3D网游了,当然,这也是后来找游戏逛网站时候看到的,当年在网吧来说,这也算是一款非常高端的3D游戏了。

疯狂坦克,我对疯狂坦克并不是很感冒,但在当时看到很多同龄熊孩子玩的不亦乐乎,偶尔也会看看他们到底在疯狂什么。虽然不感冒疯狂坦克,但却很喜欢玩泡泡堂……

武魂,这个可不是网易的武魂哟,那时候还在玩传奇,有那么一个游戏曾经在网吧流行过一段时间,那就是武魂了。当时正想着去玩玩看的时候,看到一个熊孩子开着各种加速外挂(还没开始玩,不知道是啥外挂)到处坐火箭一样的升级之后,果断放弃,这也是在我这小城网吧里面为数不多值得回忆的外挂游戏了……

传奇世界,这游戏当年在网吧的火爆程度也不输于早期传奇,只不过个人对换汤不换药的东西实在提不起兴趣,就还是继续玩着传奇……不过有一则乐事是当时很多人用传家宝挂机,网吧网管挂了一夜之后居然爆了一个麻痹戒指,最坑爹的是第二天知道后想卖掉,结果当天号就被盗了,这在当时是一个笑谈。

这里还要点一下一个非常特殊的游戏——破碎银河系。当时在玩着传奇,突然对话框飙出一句:XXX破碎银河系,等你加入(大概意思)。当时就有兴趣了,这款游戏即使放在现在,质量也是非常高的,不过人气一直不高,后来停运之后很多同学甚至转战美服继续肆虐网络……

劲乐团时期,之所以玩这款游戏完全是因为网吧有一位高手带动起来的,看着那双拥有非人速度的手,总感觉自己的手跟鸡爪一样……不过这游戏在我来说并不算主流,属于休闲时候弹一会,一直以来都没突破幽灵盛典中级……

冒险岛时期,说到这个就不得不提一下外挂的事情了,刚开测那会被网吧屌丝坑的选了牧师,到了49之后居然没武器,没办法只能跳矿自己做……好不容易弄了一把杖之后,突然发现有人在天上乱飞……整个人都凌乱了,随后就弃玩。

英雄年代时期,这款游戏其实是我弃玩传奇和奇迹之后的替代品,没想到出乎意料的好玩,虽然很多人可能不屑这款游戏,但在测试时期这款游戏的人气绝对是不低的,邀请了几位基友之后去其他国家进行各种PK,抢练级地点等等。最好玩的要数躲在其他国家仓库后面用火墙等魔法烧人抢装备了……不过后来由于收费之后人气降到冰点,就弃玩了。

再之后由于已经开始工作,时间上并不充裕,并且网吧早没有早期的那些气氛,就慢慢开始淡出游戏这个圈,期间还有朋友邀请我玩龙与地下城等游戏,但总是找不到原来那些感觉,虽然游戏质量非常高,不过玩的人却很少,一方面是网吧的机子不给力,另一方面是跟我同期的80后玩家都已经开始慢慢淡出游戏圈子。我也就开始慢慢消失在网吧……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