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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大辞典给力(词典,不仅仅是作为查阅的工具,亦可以作为书籍,进行阅读)

导读 汉语大辞典给力文章列表:1、词典,不仅仅是作为查阅的工具,亦可以作为书籍,进行阅读2、汉语大词典被侵权?怎么回事?3、5款适合学生党的宝藏APP4、别再混淆账号帐号了,现代汉语词典

汉语大辞典给力文章列表:

汉语大辞典给力(词典,不仅仅是作为查阅的工具,亦可以作为书籍,进行阅读)

词典,不仅仅是作为查阅的工具,亦可以作为书籍,进行阅读

作者 | 一起向前

来源 | 孔夫子旧书网APP动态

词典,不仅仅是作为查阅的工具,亦可以作为书籍,进行阅读。


止庵曾说:“我是喜欢读书的,但是不以为文学、哲学、历史等中有哪一本书非读不可,世间要是真有‘必读书’,那也只能是词典了。”


古人曰“开卷有益”,以之用于阅读辞典,似乎是再恰当不过了。


我第一次读词典,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正读高中,准备考大学。其时,学生用来备考的资料,相当稀缺,不似现在,资料铺天盖地。恰好,我从书店买回了一本《现代汉语词典》(试用本),于是,就在老师的提议下,开始读词典,更确切地说,是“背词典”;一边阅读,一边勾画,把重点的词语画下来,重点记忆;目的,自然是为高考语文储备词汇了。短短的两个月内,我竟然将一本《现代汉语词典》读完了,重点的词语,还都能记住。现在想来,颇有些不可思议。


那年高考,到底“碰”到阅读的词语了吗?都已忘却。其实,以此方法应对高考,无异于大海捞针,真真是一种“笨拙”的方法。不过,正应了那句话“无心插柳柳成荫”,这次的阅读、记忆《现代汉语词典》,客观上极大地丰富了我的词汇量,对于我后来的教学和写作,给力极大;甚至于,使我终生都受益无穷。


更重要的是,它培养了我阅读词典的兴趣;乃至于,成为了我的一种阅读习惯。


大学毕业后,第一部进入我阅读视野的词典(这儿,确切地说,应该是“字典”),就是《说文解字》。


人,一旦对某一事物,或者某个对象,产生了兴趣,就会拥有源源不绝的动力。


比如阅读《辞通》。这是一件极“累”的活儿,但其兴趣也在其“累”上。《辞通》,词条是成组出现的,大多是一组“近义词”的比较,有例句,有出处;但例句失去了具体的语言环境,仍会产生理解上的困难。于是,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尽可能地找到例句存在的文章、书籍,“还原式”阅读理解;很多情况下,还会把例句存在的整篇文章都读下来,这就大大地拓展了我的阅读空间,扩大了我的阅读量。那种沉浸其中的感觉,真是一种至美的享受。


或许,有人要问:读词典有什么好处呢?


自然,好处多多。有些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增加一个人的词汇量。其实,词典中的某一个字,或者词,仅仅是一个“阅读点”;由此而拓展、延伸开去,就会形成一个人“阅读的面”,或者“阅读的线”;“面”“线”形成,一个人的知识,也就因此扩大,或者系统化了。


更重要的是,词典,在一定程度上,还体现着时代变化的印痕,和思想的倾向。


例如,“女眷”一词,《现代汉语词典》(试用本)解释为“旧时指女性眷属”,而后来的《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则解释为“指女性眷属”,去掉了“旧时”二字,变化似乎不大,实则却彰显出曾经存在的“阶级斗争意识形态”,对词典编写的影响。


所以说,读词典,不仅能读出字、词的意义,也能读出文化,读出思想,读出时代的发展变化。

汉语大词典被侵权?怎么回事?

“《汉语大词典》的‘坤牛’词条中的‘乾爲馬,坤爲牛’,到了一些网络平台上,意为纯阳之气的‘乾馬’竟然变成了‘干马’,令人啼笑皆非!”

近日,《汉语大词典》版权人上海辞书出版社向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反映,目前市场上的一些学习产品,包括硬件和软件,存在侵犯《汉语大词典》著作权的现象,出现类似以上匪夷所思的错误,正是一些学习产品内容商自动抓取或抄袭内容后,简单用计算机将繁体字批量转化为简体字造成的。对此,上海辞书出版社开展了维权行动。

《汉语大词典》系大型、权威的汉语语文辞典,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为世界权威工具书、联合国汉语翻译工作用书。

上海辞书出版社对《汉语大词典》开展的维权行动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中华书局法律顾问任海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类似的侵权现象时有发生,中华书局出版的《中华字典》《中华词典》《钱币大辞典》等工具书也存在被网络侵权盗版的情况。

那么,在这类案件中,词典类作品能否受到我国著作权法保护?词典类作品该如何保护?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专家。

判断是否构成作品

在词典类案件中,有观点认为,词典不构成作品。对此,任海涛认为,词典类作品可以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他举例介绍,在中国社科院语言所、商务印书馆诉王同亿、海南出版社《新现代汉语词典》著作权侵权案中,法院已经明确了如下原则:词典是规范化作品,但词条的释义是在继承前人成果上的独创性劳动;词典类作品不仅能在整体上获得著作权法保护,词条释义也能获得单独保护,这是整体与局部保护的完整统一。

在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赵虎看来,词典能否构成作品,可以考虑词典类作品中的词条内容是否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独创性表达。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词条内容是否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独创性表达,可以类比历史题材的小说或电视剧,史实部分属于公有领域,任何人不得独占,只有在此基础上创作的具有独创性的表达部分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同样,一些词条的内容是前人创造并一直沿用或者约定俗成的,应当属于公有领域,但是由后来的作者创作出的新词意或者创作的例句等应当认为是可以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另外,还应注意,在双语词典中,翻译的不同会导致读者的理解难易、欣赏美感的不同,因此,相对而言更易成为有独创性的表达。

在这种情况下,赵虎认为,词典类作品根据情况不同,从性质看,可能构成原创作品或汇编作品;从作者来看,可能构成自然人独立或合作作品,或者法人作品。无论是哪种情况,他人都不能未经许可、没有法律依据使用作品的独创性部分。

如果为了研究、学习的需要,或者为了说明一个问题而引用词典类作品并注明来源的,一般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当然,如果大段大段的引用,超过了必要限度,产生了替代性作用的,则构成侵权。

“所以,对词典类作品进行保护时,可以分为两部分,即各个词条内容和整本词典。著作权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词典不适用本法,那么就应当按照判断普通作品是否受保护的规则来判断相应的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满足独创性的表达自然应当受到保护。”赵虎总结道。

探索多元保护路径

那么,对于词典类作品,权利人该如何维权呢?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有些权利人会通过一些措施,比如“埋雷”来进行维权,如设置特别的词条与注释。其他作品如小说等也有在一些不特定的位置主动设置一些错别字的情况,这些随机设置的“地雷”,一旦被其他人抄袭,侵权者就无法解释这些明显的错别字何以同样存在,并与正版图书一一对应。

对于这种情况,任海涛认为,这种“埋雷”有点类似于权利人设置的权利保护技术措施,可能会在日后的侵权诉讼举证质证环节起到一定作用,但是在讲究高度规范的工具书上如此“设置”,则对读者不够尊重和负责,他不建议提倡。他表示,对于词典类作品的权利人维权而言,只要做好严格的证据固定,设计好文字表达的比对方案,比如权利作品中的参见条被照抄,但却没有被参见条等,都可以达到胜诉的目的。

“如今,国家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权利人维权正当其时。在固定、保全侵权证据后向法院起诉,是寻求著作权司法保护的传统路径。此外,权利人也可以尝试向行政执法机关投诉、举报侵权行为,这与司法保护并不冲突,而且著作权行政保护还具有司法保护不具备的效率优势。”任海涛表示。

“上海辞书出版社维权的目的,是希望数字出版产业链各个环节在合法授权、尊重知识产权的前提下进行合作。”上海辞书出版社数字中心内容总监孙毕呼吁,希望通过合作共同打造健康的数字出版产业链,实现双赢,服务好大众,营造尊重知识产权、鼓励知识创新的良好氛围。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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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混淆账号帐号了,现代汉语词典中只有账号

在网上输入“zhanghao”时,你的输入法显示的是“账号”还是“帐号”?长江日报记者在查阅资料时看到,不仅是个人,不少权威报刊、期刊仍将二词混淆使用。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新型辞书编辑室主任储泽祥表示,《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只收“账号”,不收“帐号”。《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和《新华字典》第12版,都在“帐”字条目下注明表示账簿、账目时,“旧同‘账’”。也就是说,“帐号”是旧时用法,现在应该用“账号”。(长江日报)

来源: 长江日报

红楼天地欧阳健 |脂批辨析之二——脂批本事辨析

《脂批辨析》之二——脂批“本事”辨析

作者|欧阳健

脂批“本事”辨析

(一)

脂批被红学家看重,并不是由于它对于小说创作和小说鉴赏有什么特别的见地。相反,论者指出:从文艺学和美学的观点看,脂批《红楼》的成就远逊于金批《水浒》和张批《金瓶》,在小说评点中算不得上乘;研究者重视的,主要是脂批的史料价值。尽管脂砚斋是何许人的问题,红学界迄今未曾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但对于这个神秘人物的存在,人们却是确信不疑的;对于脂批中有关材料的可靠性,人们的回答也是普遍肯定的。周汝昌说:“脂砚斋不是和小说两不沾惹的人物”,“是隐然以部分作者自居,而往往与作者并列的”,“脂砚斋不时表明‘有深意存焉’,‘深意他人不解’,‘唯批书人知之’,‘只瞒不过批书者’,‘又要瞒过看官’这一类的意思,而其所谓别人不懂的、被瞒的含意何在,又不明说,这说明只有他和作者自己明白其中的原故。”[3]由于深信脂砚斋是曹雪芹的至亲好友,并且把这个有待慎重证明的问题当作立论的“基本前提”,红学家们就处处觉得脂砚斋闪烁其词的批语中,包含了大量有关原始史料的信息:这里不仅有脂砚斋和作者一道耳闻目睹的取资于曹氏家族的小说“本事”,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脂砚斋本人还是小说主人公贾宝玉的原型或部分原型,贾宝玉的模特儿。在红学家心目中,脂批是探寻作者的创作意图和生活依据,从而进一步解开《红楼梦》之谜最最重要的证据,“新红学”的每一幢大厦,几乎都是矗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

在对上述论断进行新的辨析之前,适当回顾一下中国古代小说评点的特点,也许是必要的。作为中国古代小说批评的主要形式,小说评点家对于自己的批评对象,一般很少持旁观的冷漠态度,而是以一种介入的姿态,充满情感地从事这项工作的。他既不时提醒读者留意那些可能被忽略的细部,又十分注重从总体上揭示作品的思想艺术底蕴;所谓“有深意存焉”,“深意他人不解”,“唯批书人知之”,“只瞒不过批书者”这一类话语,不过是评点者自命为小说的“唯一知音”的自我表白,并无多少“别人不懂的、被瞒的含意”。不仅如此,小说评点者有时还大胆超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和作者进行心的交流,为他总结创作中的成败得失,并提出自己对于作品的修改意见。且不论金圣叹、张竹坡一流较成熟的评点家,就以《红楼梦》的评点来说,也不乏生动的例证。如太平闲人张新之,视《红楼梦》为“演性理之书”,颇有穿凿附会之嫌,但他的评点,同样具有上述特点。鸳湖月痴子《妙复轩评石头记序》比较金圣叹与张新之评点的难易时说:

圣叹之评,但评其文字之绝妙而已;闲人之评,并能括出命意所在,不啻亲造作者之室,日接作者之席,为作者宛转指授,而乃于评语中为之微言之,显揭之,罕譬曲喻之,……即起作者于九京而问之,不引为千古第一知己,吾不信也。

鸳湖月痴子所拈出的“不啻亲造作者之室,日接作者之席,为作者宛转指授,而乃于评语中为之微言之,显揭之,罕譬曲喻之”数语,十分传神地概括了小说评点的某种较高的境界,也为我们实事求是地辨析脂批中若干带有与作者共同生活的“身历者”与“经过者”印记材料的实质,提供了钥匙。

(二)

脂批的特点之一,是每每将批者自己与作者相提并论,隐然以“知情者”自居。如第二十五回写宝玉为滚油烫伤,他的寄名干娘马道婆对贾母道:“祖宗老菩萨那里知道,那经典佛法上说的利害:大凡那王公卿相人家的子弟,只一生下来,暗中就有许多促狭鬼跟着他,得空便拧他一下,掐一下,或吃饭时打下他的饭碗来,或走着推他一跤,所以那大家子的子孙多有长不大的。”甲戌本侧批道:

一段无伦无理、信口开河的浑话,却句句都是耳闻目睹者,并非杜撰而有,作者与余实实经过。

批语中“作者与余实实经过”一句,向为论者所重,以为是脂砚斋与作者“共同经历”的证据。如若照字面上去理解,《红楼梦》确是曹家的实录,当现实中的“马道婆”向现实中的“贾母”(似应为曹寅之妻)讲这段“浑话”的时候,脂砚斋恰好与作者一道耳闻目睹了这个场面,因此他站出来担保说:这里写的是绝对真实的,“并非杜撰而有”。但马道婆之流,何世无有?何人不见?安见得批者不是在说:自己也同样在日常生活中耳闻目睹了类似的情景,因而称赞作者叙写的真切生动呢?

又如第七十四回写贾琏向鸳鸯借当,不想走漏了消息,凤姐怕带累了鸳鸯受屈,平儿却道鸳鸯是回过老太太的,“老太太因怕孙男弟女多,这个也借,那个也要,到跟前撒个娇儿,和谁要去?因此只装不知道。”庚辰本夹批道:

奇文神文,岂世人余相得出者。前文云一想子若私是拿出,贾母其睡梦中之人矣。盖此等事作者曾经,批者曾经,实系一写往是,非特造出,故弄新笔,究竟不记不神也。

批语中多有讹误,但文意是清楚的。论者以为“作者曾经,批者曾经”一句,讲的是同一件事,即“贾母”让鸳鸯应名借当的秘密,但借当并无神异之处,旧家破落,往往如是;批语中“此等事”三字,即点明“批者曾经”的,只是与“作者曾经”的同一类事耳,其着眼点还是落在“非特造出”然而却是“奇文神文”的艺术效果方面。

再如第七十七回写王夫人抄检大观园,来到宝玉房中亲自阅人,临去时分付袭人等“暂且挨过今年,明年一并给我仍旧搬出去心净”。庚辰本夹批道:

一段神奇鬼讶之文,不知从何想来。王夫人从来未理家务,岂不一木偶哉?且前人隐隐约约已有无限口舌,漫阔之潜,原非一日矣。若无此一番更变,不独终无散场之局,且亦大不近乎情理。况此亦此余旧日目睹亲问、作者身历之现成文字,非搜造而成者,故迥不与小说之离合悲欢窠旧相对。想遭冷落之大族见子于此,难事有各殊,然其情理似亦有点契于心者焉。

论者据批中“况此亦此余旧日目睹亲问,作者身历之现成文字,非搜造而成者”,以为抄检大观园乃批者旧日目睹亲闻之事,的为实录;其实批语中“一段神奇鬼讶之文,不知从何想来”,已明白表示此系“想”来之文,且“若无此一番更变,不独终无散场之局,且亦大不近乎情理”,更从结构上揭示抄检大观园一段的作用。批者只是与作者有过相近的生活经验,所以下文才说“难(虽)事各有殊,然其情理似亦有点(默)契于心者焉”。

有的脂批还带有洞悉内情的意味,如第三回写王夫人关照凤姐,取两个缎子给黛玉去裁衣裳,凤姐道:“到是我先料着了,知道妹妹不过这两日到的,我已预备下了。”甲戌本眉批道:

余知此缎阿凤并未拿出,此借王夫人之语机变欺人处耳。若信彼果拿出预备,不独被阿凤瞒过,亦且被石头瞒过了。

有人相信批书人深知“拟书底里”,所以才能揭穿凤姐的谎言。照此说来,不独凤姐真有其人,连她当日是否拿出缎子来也是曹家的秘闻,亏得批书人当面揭穿,读者才不致被她所愚骗。然而,小说中凤姐是否说谎,王夫人是否被她瞒过,都可以作多种解释。以凤姐之善观风色,知黛玉为贾母钟爱,事先预备两个缎子,乃举手之劳,又何必当面撒谎?退一步说真的是凤姐机变欺人,下文“王夫人一笑,点头不语”,又焉知她不曾识破此事?“余知此缎……”中的“知”,不是“知晓”而是“料知”的意思,本来是不难看出的。

脂砚斋的批语多处联系批者自身的经历而大发感慨。如第十七回写宝玉到大观园玩耍,忽听贾政到来,慌忙“带着奶娘小厮们一溜烟就出园来”。庚辰本侧批道:

不肖子弟来看形容。余初看之,不觉怒焉,盖谓作者形容余幼年往事;因思彼亦自写其照,何独余哉?信笔书之,供诸大众一笑。

论者以为,小说所写宝玉,是取材于脂砚斋“幼年往事”,所以他看到此处,不觉动怒。其实,这不过是阅读中“自动对号”的心理现象。不肖子弟惧怕严父,人皆如是;批者起初以为是在形容自己的丑事,顿生恼怒之情,后念及“彼亦自写其照”,始觉安然,恰好证明小说不是说的脂砚。又第二十三回写丫鬟来说老爷叫,“宝玉听了,好似打了个焦雷,登时扫去兴头,脸上转了颜色”。庚辰本侧批:

多大力量写此句,余亦骇然,况宝玉乎?回思十二三时亦会有是,想时不再至,不禁泪下。

批语将“余”与“宝玉”分列,适可证明小说取资于脂砚十二三时往事之说不能成立。此处乃基于阅读时的移情作用,批者不由联想起自己幼时不听父师教诲之病,不禁追悔不已。

第八回写管事的头目们见了宝玉,哄他说:“二爷写的斗方,字法越发好了,多早晚赏我们几张帖帖。”甲戌本眉批道:

余亦受过此骗。今阅至此,赧然一笑。此时有三十年前向余作此语之人在侧,观其形,已皓首驼腰矣。乃使彼亦细听此数语,彼则潜然泣下,余亦为之败兴。

乍一看去,小说所写管事头目对宝玉的哄骗,就是取材于批者的经历,且有三十年前作此语之人在侧为证,几乎不容置疑。但仔细琢磨一下,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余亦受过此骗”,一个“亦”字表明,这里说的也是批书人的生活经验。小说唤起了他对幼年往事的回忆,故“阅至此,赧然一笑”,而恰好三十年前对自己说这话的人就在身边,不想光阴荏苒,自己已成壮年,而此人更是“皓首驼腰”,因而引发了一番感慨。

这种对于幼年往事的追忆,在脂批中频频出现:如第十八回写宝玉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庚辰本侧批道:“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第二十回写贾环掷骰时耍赖,莺儿不服道:“前儿我和宝二爷玩,他输了那些,也没着急。”庚辰本侧批道:“实写幼时往事,可伤。”第二十八回写王夫人被什么“金刚丸”“菩萨散”弄糊涂了,宝玉打趣说:“太太倒不糊涂,都是叫金刚菩萨支使糊涂的。”甲戌本侧批道:“是语甚对余幼时可闻之语合符,哀哉伤哉。”第四十八回薛蟠思外出经营,宝钗道:“他出去了,左右没了助兴的人,又没了倚仗的人,到了外头,谁还怕谁?有了的吃,没了的饿着,举眼无靠,他见这样,只怕比在家里省了事也未可知。”庚辰本夹批道:“作书者曾吃此亏,批书者亦曾吃此亏,故特于此注明,使后人深思默戒。”论者以为批语中的“先姊”就是元春的原型,则脂砚就是“领至此教”的宝玉了。其实,那完全是不同的两回事。批书人看到小说写宝玉得元春手引口传,不由想起自己也曾得“先姊”教诲,不幸先姊仙逝太早,使自己不得成材,不觉悲从中来。从批语透露的情绪看,批书人大约也是个出身于大家的“不肖子弟”,从小爱玩爱赌,左右又有“助兴的人”“倚仗的人”,吃了不少的亏,而因了家业的凋零,对于小说所写诸事,多能唤起共鸣。如第十四回写秦氏丧事,庚辰本回末总批道:“此回将大家丧事详细剔画,如见其气概,如闻其声音,丝毫不错,作者不负大家后裔。”批者因有相似的身世,所以能判断小说中“大家”的丧事,写得合乎礼仪。又第二十二回写贾母命制作灯谜,家常叙乐,众人因贾政在场,反见拘束,庚辰本夹批:“非世家公子断写不及此。想近时之家,纵其儿女哭笑索饮,长者反以为乐,其礼不法何如是耶?”第一句仿佛批者确知作者是“世家公子”,是一个“知情者”;然下二句联系“近时之家”来对比,则书中所写无疑乃“远时之事”。总之,“过来人”的含意,不是指与作者共同经历了某事,而是指批者经历了类似的某事。甲戌本在第五回“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侧批:“意真辞切,过来人见之不免失声。”在“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下批道:“非经历过者,此二句则云纸上谈兵;过来人那得不哭。”在“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好一似荡悠悠三更梦,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上眉批:“过来人睹此,宁不放声一哭。”都是生动的证明。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脂批中,“三十年”的数字屡见,如第十三回写凤姐协理宁国府,想到宁国府五件“风俗”应予革除,甲戌本眉批道:

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今余想恸血泪盈。

庚辰本眉批道:

读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声大哭,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

第十八回写龄官执意不演《游园》《惊梦》,“为此二出原非本角之戏”,己卯本夹批道:

按近之俗语云:“能养千军,不养一戏。”盖甚言优伶之不可养之意也。大祗一班之中,此一人技业稍优出众,此一人则拿腔作势,辖众恃能,种种可恶,使主人逐之不舍,责之不可,虽不欲不怜而实不能不怜,虽欲不爱而实不能不爱。余历梨园子弟广矣,各各皆然;亦曾与惯养梨园诸世家兄弟谈议及此,众皆知其事,而皆不能言。今阅《石头记》至“原非本角之戏,执意不作”二语,便见其恃能压众,乔酸姣妒,淋漓满纸矣。复至“情悟梨香院”一回,更将和盘托出,与余三十年前目睹身亲之人,现形于纸上。使言《石头记》之为书,情之至极,言之至恰;然非领略过乃事,迷陷过乃情,即观此茫然嚼蜡,亦不知其神妙也。

第二十四回写醉金刚借钱给贾芸,极慷慨尚义,庚辰本眉批道:

余卅年来得遇金刚之样人不少,不及金刚者亦不少,惜书上不便历历注上芳讳,是余不是心事也。

论者以脂批之甲戌(1754)、己卯(1759)、庚辰(1760)上推三十年,来推测脂砚斋和曹雪芹的年龄,以为有相当的可靠性。其实,这几条批语同样都是联系批书人自身的阅历来理解阐释作品:小说所写的“五病”,既是“旧族后辈”之通病,则绝非作书人一家所专有,批书人不过借此自写遭际襟怀,适与小说之意绪相合而共鸣,所谓“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只是说他自己三十年前的景况,不意于三十年后从小说的叙写中得到了观照。至于龄官演戏一段的批语,意在发泄批书人对“优伶之不可养”的人生感叹,且夸赞“众皆知其事而皆不能言”的情绪,竟被小说一一淋漓写出。醉金刚的批语,则意在提醒读者,不要以为世上都是醉金刚一般豪爽尚义之人,都是在自写生活体验,并揭示“非领略过乃情,迷陷过乃情”,就不能很好地欣赏小说神妙艺术境地的道理。

这种联系批书人自身经历与体验来评点小说的手法,并不出于脂砚斋的首创,实亦袭自金圣叹。《水浒》第四十八回写孙新为救解珍、解宝,与顾大嫂商议,以计请来孙立、乐大娘子相助,金圣叹忽然批道:

我年虽幼,而眷属凋伤,独为至多,骤读此言,不觉泪下。

因孙氏兄弟之相帮而叹自身之孤独无援,与小说文意的阐释并无关系。脂砚斋之批,如出一辙,只是低回身世,感慨更深一些而已。

脂批还涉及作者的创作心理,仿佛真是作者的“第一知己”。如甲戌本第一回写那僧将石头托于掌上,笑道:“形体到也是个宝物了。”侧批:“自愧之语。”又在“无材补天,幻形入世”行侧批道:“八字便是作者一生惭恨。”在“枉入红尘若许年”行侧批道:“惭愧之言,呜咽如闻。”仿佛批书人确实了解作者的心态。其实,那僧说的是调侃话,绝非石头(作者)的“自愧之语”。后两处不过是批书人的推想之词,不了解作者的人,也同样说得出来。“这里依其措辞语气,‘自愧’‘自悔’当是批书人‘漫拟’作书人心理之辞。同其他批语如‘自首荒唐’,‘自写幸遇’,‘感叹句自寓’,‘作者自负之辞’,‘自站地步’等句中的‘自’,用法相类”[4]。批语中频频出现的“真有是事”,“真有是语”,“有是事,有是人”等等,不是说真的有过这一件事,这一句话,这一个人,而是说生活中确实有这一类事,这一类话,这一类人,所谓先得我心者也。庚辰本二十八回有绮园的眉批道:“予曾亲历其境,竟至有‘相逢半句无’之事,予固深悔之。阅此慌惚将予所历之委曲细陈,心身一畅。”正与此同。第二十六回写宝玉倚在床上看书,见贾芸进来,便立起身来,甲戌本侧批道:“这是等芸哥看,故作款式者;果真看书,在隔纱窗子说话时,已放下了。玉兄若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我。’”此为批者设身处地,恍入其境,悬拟之辞,而不是玉兄(作者)真的看了此批作出了反应,批中“若”字可证。第二回写贾雨村在智通寺见到“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思回头”的对联,甲戌本下批:“先为宁荣诸人当头一喝,却是为余一喝。”对联蕴含的人生哲理,引起了批书人的共鸣,故有此批,然已明白昭示:批者不在宁荣之数,他完全是个局外之人。

(三)

应该承认,把脂砚斋看成是作者同时之人,不全是出于论者的错会;在若干场合,脂批确实有意地把自己与曹雪芹搅在一起,甚至以“一芹一脂”相提并论,但稍加辨析,都不难拆穿真相。比如,为了显示自己谙熟贾府内情,脂砚斋往往在批语中将自己掺和进小说的情节,但又不免露出破绽。第二十二回写宝钗生日,贾母命凤姐点戏,凤姐素知贾母喜谑笑科诨,便点了一出《刘二当衣》,庚辰本眉批道:

凤姐点戏,脂砚斋执笔事,今知者聊聊矣,不怨夫。

“知者寥寥”错写成“知者聊聊”,暂置不论;批语中说脂砚斋不仅参加了宝钗生日的观戏,还为凤姐点戏执笔,就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所谓点戏,是在戏单上挑选指定戏目,并不需要专人“执笔”,脂砚斋故作神秘,却暴露了自己的无知。有论者发觉此点之不妥,解释“凤姐点戏脂砚斋执笔事”为小说中“凤姐点戏”这段情节,是脂砚斋执笔写作所增入的,这就大大超过了“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的书名、命作者删去十三回中“淫丧天香楼”一节、指示作者把十七回分为两回的限度,使脂砚斋成了直接撰书之人:显然,这样曲为之解,是不能成立的。

又如第三回写黛玉初会宝玉,见他“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如刀裁,眉如墨画,眼似桃瓣,睛若秋波”,这本是少女眼中的少男外貌,大抵上不过稗官之套话,故甲戌本眉批排解道:“此非套‘满月’,盖人生有面扁而青白色者,则皆可谓之‘秋月’也;用‘满月’者不知此意。”然而此本紧接着就“色如春晓之花”一句批道:

“少年色嫩不坚劳”,以及“非夭即贫”之语,余犹在心,今阅至此,放声一哭。

此批由宝玉的面色胡乱发挥,仿佛阅至此而使他想起曹府中某人说过“少年色嫩不坚劳”的遗训,使他不禁伤感起来。事实上,“少年色嫩不坚牢”一语,乃源于《金瓶梅》第九十六回叶头陀:“色怕嫩兮又怕娇,声娇气嫩不相饶。老年色嫩招辛苦,少年色嫩不坚牢”的说法,脂批将“坚牢”错成“坚劳”,牵强附会,不难察知。

第三十八回写贾母来至藕香榭赏桂花,上了竹桥,凤姐说:“老祖宗只管迈大步走,不相干的,这竹子桥规矩是咯吱咯喳的。”己卯本、庚辰本夹批:“如见其势,如临其上,飞(非)走过者必形容不到。”贾母兴来,向薛姨妈道:“我先小时,家里也有这么一个亭子,叫做什么枕霞阁。我那时也只像他们这么大年纪,同姊妹们天天玩去。那日谁知我失了脚掉下去,几乎没淹死,好容易救了上来,到底被那木钉把头碰破了。……”有正本夹批道:“看他忽用贾母数语,闲闲又补出此书之前,似已有一部《十二钗》的一般。”意思无非是说,庄重的老祖宗贾母,小时也曾同今日之女孩儿一般活泼好动,眼下这部《十二钗》,好似昔日《十二钗》的重演。而己卯本、庚辰本的批语,却较有正本多出以下一段:

……令人遥忆,不能一见。余则将欲补出枕霞阁中十二钗来,岂不又添一部新书?

仿佛批书人颇熟稔贾母的旧事,是一个大知情者,然而,“令人遥忆,不能一见”之语,却自相矛盾:若能“遥忆”,则必曾“一见”;否则,既未能“一见”,又“遥忆”何来?脂砚斋纵然是曹雪芹的什么亲友,大约也不见得知悉“史太君”幼时的细事;其所知者,无非亦从小说中来,所谓“补出枕霞阁中十二钗来添一部新书”,还不是空话吗?

不过,脂批中确有一些言之凿凿的话语,分明表示脂砚与作者的特殊关系,如第八回写贾母见秦钟,十分欢喜,与了一个荷包并一个金魁星。甲戌本眉批道:

作者今尚记金魁星之事乎?抚今追昔,肠断心摧。

又如第三十八回写作菊花诗螃蟹咏,黛玉要喝口烧酒,宝玉便令将那合欢花浸的酒烫一壶来,己卯本、庚辰本夹批道:

伤哉,作者犹记矮幽页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

批语直呼作者,从字面上简直不容作其他解说,非得承认当贾母送金魁星给秦钟时,批者一定和作者在场为证见,而宝玉的合欢酒,就是批者二十年前和作者一道酿成的,甚至连酿酒的地点——矮[插图]舫都有了。这类批语,固然也可以用批者“不啻亲造作者之室,日接作者之席”来解释,但总不免难以完全令人信服。造成这种情况,当有更为复杂的原因,暂且不去深究。但细细按察一下,所有似乎言之凿凿的有关内情,如给小孩一个金魁星、用合欢花酿酒之类,都不是曹家的秘录珍闻,而是生活中大量存在、人人都可亲见身历的平凡琐事,据此判断脂砚斋就是《红楼梦》所写的生活素材的目击者,是远远不够的。

相反,脂砚斋倒是在另一些极有分量的批语中,十分明白地宣称,他对于小说中的人和事,并不熟悉。第十九回写宝玉撞散了茗烟与万儿的好事,道:“连他的岁属也不问问,别的自然越发不知了,可见他白认得你了。可怜,可怜!”比较起来,这事倒真有点秘闻的味道,而己卯本夹批道:

按此书中写一宝玉,其宝玉之为人,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此人,实未目曾亲睹者。又写宝玉之发言,每每令人不解,宝玉之生性,件件令人可笑,不独于世上亲见这样的人不曾,即阅今古所有之小说传奇中,亦未见这样的文字。于颦儿处更为甚,其囫囵不解之中实可解,可解之中又说不出理路,合目思之,却如真见一宝玉、真闻此言者,移之第二人万不可,亦不成文字矣。余阅《石头记》中至奇至妙之文,全在宝玉、颦儿至痴至呆囫囵不解之语中,其诗词雅谜酒令奇衣奇食奇文等类,固他书中未能,然在此书中评之,犹为二着。

同回写宝玉在袭人家里,见她两姨妹子长得好,赞叹了两声,被袭人冲撞了几句,宝玉笑道:“你说的话,怎么叫我答言呢?我不过是赞他好,正配生在这深堂大院里,没的我们这种浊物倒生在这里。”这倒是宝玉独特的语言,且在袭人家里说出,也可算是一桩秘闻了,而己卯本夹批道:

这皆是宝玉意中心中确实之念,非前勉强之词,所以谓今古未之一人耳。听其囫囵不解之言,察其幽微感触之心,审其痴妄委婉之意,皆今古未见之人,亦是未见之文字;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不肖,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账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凡,说不得好色好淫,说不得情痴情种,恰恰只有一颦儿可对,令他人徒加评论,总未摸着他二人是何等脱胎,何等心臆,何等骨肉。余阅此书,亦爱其文字耳,实亦不能评出此二人终是何等人物,后观情榜评曰:“宝玉情不情,代玉情情。”此二评自在评痴之上,亦属囫囵不解,妙甚!

这两条批语,堪称脂批中最富美学意趣的文字,“囫囵不解”一词,极其形象地揭示了文学创作与文学欣赏中混沌美的规律,可谓别具只眼。然批语也同时明白交代:批书人对小说所写的生活,实不了解,否则,就不会用“奇衣奇食奇文”来表述;更重要的是,批书人对小说主人公原先也毫不了解,直到读了小说,才“知有此人”;即便这样,批书人对宝玉的艺术形象仍不十分理解,实不能评出他是“何等人物”,只觉得他的发言,每每令人不解,他的生性,件件使人可笑,如此而已。

批书人错会小说的地方不止一处,如第十四回写凤姐命彩明定造簿册,甲戌本眉批道:“宁府如此大家,阿凤如此身分,岂有使贴身丫头与家里男人答话交事之理呢?此作者忽略之处。”其实,彩明并非丫头,而是未冠童子,甲戌本同回回前总评第一句就是“凤姐用彩明,固自识字不多,且彩明系未冠之童”,批者连文意都未弄清,就妄加批驳,可见其绝非作者之亲友。有趣的是,庚辰本又加了一条批语:“且明写阿凤不识字之故,壬午春。”仿佛脂砚斋到壬午年方发现了自己的错误,实际上九年前的甲戌本早有此语,何待壬午?

(四)

所谓脂批的史料价值,除了上述有关批书人熟知的小说“本事”之外,还包括对作者身世的记载和追忆。一般来说,前者呈模糊状态,而后者却有清晰的干支年月的记录。甲戌本之所以被看重,首先是第一回正文多出“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十五个字,为此本找到一个时间上的支撑点,同时,还在同回上的一条眉批: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余不遇獭头和尚何?怅怅。

余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甲午八日泪笔

因为有了“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这一句“明明白白”的话,红学家大多肯定曹雪芹死于乾隆二十七年壬午(1762)除夕,反对者也不过稍稍挪后一年,主张定为乾隆二十八年癸未(1763)除夕而已。这样一来,《红楼梦》“披阅十载”的成书过程和曹雪芹的生卒年代,就有了一个相当稳定的说法,这确实是红学研究的一件大事。然而,唯其重大,却需特别慎重。比如在脂批的这段“明文”中,就有许多并不“明明白白”的地方:

开头一句说“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就很不可通。《红楼梦》正文中说:“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又题一绝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曹雪芹内心世界的真切表露,也是把握《红楼梦》真谛的匙钥。脂砚斋却在诗下加批道:

此是第一首标题诗。

“标题诗”云云,含意不甚明了,但显然不是《红楼梦》第一首诗:在甲戌本特有的《凡例》中,已有“浮生着甚苦奔忙”一诗;正文第一回已有“无材可去补苍天”一诗,脂砚斋且在首句一侧加批道:“书之本旨。”又在第二句“枉入红尘若许年”句一侧加批道:“惭愧之言,呜咽如闻。”——以上两首都在“满纸荒唐言”诗前。

不知什么缘故,脂砚斋在数目计算上经常弄错。他在第一回贾雨村中秋《对月口占》五言一律后,又加批道:

这是第一首诗。后文香奁闺情,皆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为传诗之意。

又是一个“第一首诗”!这同样是算错了:在它之前,已有“满纸荒唐言”之诗,又有疯僧“惯养娇生笑你痴”之诗。这些姑且不去计较,单是“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为传诗之意”云云,就更是大错特错。因为在本回中,曹雪芹已通过“石头”的自白,表述了鲜明的见解:“……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傍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早就对佳人才子等书的“传诗”之举,表示了坚决摒绝的态度,而脂砚斋却谓雪芹撰书之意,就是为了“传”几首“香奁闺情”之诗,岂非大有悖作者之初衷?

再回到正题上来。

当曹雪芹以作者的身份,向心中悬拟的读者设问:谁解其中味?谁是此书的知音?面对曹雪芹的设问,脂砚斋站出来说:“我能解我书中之味!”遂举笔批道:“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然而,这段话里“哭成此书”的书,指的是《红楼梦》吗?显然不是。因为它不是作为读者的脂砚斋“哭”成的。为“能解者”所哭成的,应该是这本加了批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从种种迹象看,脂砚斋确是很能“哭”的,脂批中“余不禁失声大哭”“宁不放声一哭”之类屡见,可为明证。自诩为作者殷切期待的知音,脂砚斋说他是带着眼泪批成此书的。“哭成此书”的主语既然是脂砚斋自己,就与下一句“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接续不上了。况且曹雪芹只说过“一把辛酸泪”的话,“一把辛酸泪”与“哭成此书”,应该是不同值的。更重要的是,脂砚斋虽然自称“能解者”,俨然以雪芹的知己自居,却没有读懂雪芹的诗,更没有读懂《红楼梦》,证据就在他根本不理解“满纸荒唐言”的含义。

荒唐者,广大、漫无边际之谓;《庄子•天下》有云:“以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后世则以之为荒诞、不真实。如《韩愈集》卷三《桃源图》云:“神仙有无何眇茫,桃源之说诚荒唐。”赵与时《宾退录》卷六云:“颜渊、子夏为地下修文郎,陶弘景为蓬莱都水监,马周为素雪宫仙官,李长吉记白玉楼,其说荒唐,不可究诘。”用的都是这一层意思。《红楼梦》还常以“真”“假”的话头来点醒读者,如“作者自云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等,都是此意。可见雪芹诗中的荒唐,亦指荒诞、不真实而言;“满纸荒唐言”云云,清楚地指明《红楼梦》一书从头至尾、从里到外均为荒唐之言,绝无例外。“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则表明小说本文之所叙,虽皆为荒唐不真之事,而作者所掬之辛酸泪,倒是真真切切的。所谓“事假而情真”,乃是把握《红楼梦》要义的关键。

脂砚斋却完全不懂这一点。他每每好以“知情者”自命,有的批语还刻意将书中的生活细节一一指实,为的是要给人以“洞悉内情”的印象。如第三回写林黛玉进荣国府,丫鬟们三四人争着打起帘栊,甲戌本批道:“真有是事,真有是事”,无非是要强调:荣国府是真实的,林黛玉也是真实的,连林黛玉进荣国府时丫鬟包括们争着打起帘栊的事情,也是真实的。既然书中所写的事情都是真实的,还有什么“满纸荒唐言”可言呢?

“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这条由脂砚斋提供的独特信息,除了揭示曹雪芹的卒年,还认定《红楼梦》之书“未完”,因而备受红学家的重视。

其实,有关《红楼梦》的写作状况,书中“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的话,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只是以往人们将注意点放在“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上,却将“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八个字轻轻放过了。长篇小说的写作过程非常复杂,不同的小说家会有不同的写作方式;但从中国通俗小说的传统形式,诸如对仗的回目、每回以“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结束的文体特征着眼,多数作家要在全书完稿之后,通盘调整章回的划分与回目的拟定;所以,当曹雪芹说将《红楼梦》“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时,他无疑是在宣布:《红楼梦》全书的定稿已经完成。

甲戌本第一回正文,有其他版本(不论是抄本还是印本)所没有的十五个字:“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这十五个字真伪,有两种可能性:假定甲戌本是最早的本子,这十五个字自然是原本就有的,后来方被其他本子(包括属于脂本的己卯本和庚辰本)删去;假定甲戌本是后出的本子,这十五个字当为原本所无,是由甲戌本抄录者添加进去的。二者必居其一。我们暂且撇开“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这十五字是否后来所加,只就甲戌本本身着眼,“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是写在正文之中的,其书写应该与正文同时;而“壬午除夕书未成”是眉批,书写时间肯定比正文要晚。因此,“甲戌”应该比“壬午”可靠。将“甲戌抄阅再评”与“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联系起来考察,依照甲戌本自身固有的逻辑,早在乾隆十九年甲戌(1754)的前十年——亦即乾隆九年(1744),曹雪芹就开始了《红楼梦》的写作,经过十年的努力,《红楼梦》应该已经成书。怎么会到了十八年之后的乾隆二十七年壬午(1762),还会“书未成”呢?请问,我们是相信曹雪芹自己说的“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的话,还是相信脂砚斋说的“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呢?

最可寻味的是,“书未成”这条眉批不仅批得比正文晚,而且它所批的位置也很有疑问。依照一般的情理,只有读到《红楼梦》残稿的末尾,发现书没有写成,便会感叹曹雪芹的早逝,从而批上一段伤感的话语。也就是说,“书未成”的批语,最合适的地方应该是书末。但偏偏这条“壬午除夕,书未成”,却批在小说开卷第一回!这种不合常理的现象表明,批者的用意是为了将它与“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写在同一页上,以突出“甲戌”与“壬午”两个重要的干支。只是由于考虑不周,方将“甲戌”与“壬午”两个不相容的干支扯在一起。

由于批语的位置不对,甲戌本未能说清雪芹到哪一回就“泪尽而逝”;庚辰本的抄录者为了加以弥缝,便自作聪明地在第二十二回回后批道:

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加批者没有想到的是,这与另一条庚辰眉“此后破失,俟再补”的批语是相互矛盾的:“破失”,指的是所据底本的残破丢失;“俟再补”,则是指拟另觅底本再予补抄,都与“书未成”的意思截然不同;他更没有想到,《红楼梦》是有有机结构的长篇小说,不可能像《水浒传》那种“世代累积型”作品用“联缀成帙”的方式写成。如果曹雪芹连第二十二回都没有完成,他还算得上是《红楼梦》的作者吗?况且现存残缺的甲戌本尚且有第二十八回,怎么会到雪芹死的壬午年,连第二十二回都没有写成呢?《红楼梦》是有严密结构的长篇小说,不可能是东写一回、西写一回,然后再拼凑起来,再说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制灯谜贾政悲谶语”,与前后各回文情连络紧密,过渡自然,一点也不像是后人所加。如果曹雪芹连二十二回都没有完成,他还算得上是《红楼梦》的作者吗?这是第二个不令人明白之点。

曹雪芹既死于癸未(1763)除夕,四五年以后,畸笏忽然在丁亥(1767)夏于二十二回后批上“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十一二年以后,脂砚斋忽然在甲午(1774)八月紧挨“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的批语,又加上“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的批语,都是完全不合事理的,这是第三个不可能令人明白之点。

脂批引人关注的还有“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一语。由于脂砚斋使用了“一芹一脂”与“余二人”这样的措辞,遂使红学家萌生出许多推论,《红楼梦大辞典》还特为设立“一芹一脂”的词条,其注云:“指曹雪芹与脂砚斋自己。……脂砚斋在这条批语中用‘一芹一脂’来说明与作者曹雪芹的密切关系,尤其是在曹雪芹创作《石头记》,脂砚斋作批上,更表明了他们不寻常的关系。”周汝昌先生甚至说:“由这种口气看,也足见脂砚斋是隐然以部分作者自居,而往往与作者并列的。”[5]

“造化主”乃基督教之词汇,《汉语大词典》注释云:“基督教等宗教称创造万物的上帝。”且举即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二章为例:“中国古代思想,敬天畏天,其第一着也。其言天也,与今日西教言造化主者颇近。”

问题还可以作深一层推想。诚如梁启超所言:造化主是“今日西教”的概念,中国古代之言“天”者,其意绪虽与之颇近,“但其语圆通,不似彼之物墟迹象,易滋人惑”。按《圣经》开头说:“起初上帝创造了天地。”《创世纪》则说上帝用六天时间创造全部世界,第七天创造了人:“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固然言之凿凿,却不免“物墟迹象,易滋人惑”。

相形之下,中国古代之言“天地”、言“造化”,“其语”就“圆通”得多了。《庄子•大宗师》云:“今一以天地为大炉,以造化为大冶,恶乎往而不可哉?”将造化与天地对举,皆视作大自然的创造者。《文选》卷一班固《东都赋》云:“绍百王之荒屯,因造化之荡涤。”注:“《淮南子》:‘大丈夫恬然无为,与造化逍遥。’高诱曰:‘造化,天地也。’”更将“天地”“造化”二者视为同一。中国的传统观念里,万物由天地造化生成。《周易正义•上经乾传》卷一引庄氏云:“天地氤氲,和合二气,共生万物。”且加发挥道:“然万物之体,有感于天气偏多者,有感于地气偏多者,故《周礼•大宗伯》有‘天产’‘地产’,《大司徒》云‘动物’‘植物’,本受气于天者,是动物含灵之属,天体运动,含灵之物亦运动,是亲附于上也。本受气于地者,是植物无识之属,地体凝滞,植物亦不移动,是亲附于下也。”《太平广记》卷五十六《云华夫人》云:“且气之弥纶天地,经营动植,大包造化,细入毫发。在人为人,在物为物,岂止于云雨龙鹤,飞鸿腾凤哉?”《朱子语类》卷九十四《周子之书》云:“‘无极二五,妙合而凝。’凝只是此气结聚,自然生物。若不如此结聚,亦何由造化得万物出来?无极是理,二五是气。无极之理便是性。性为之主,而二气、五行经纬错综于其间也。得其气之精英者为人,得其渣滓者为物。生气流行,一滚而出,初不道付其全气与人,减下一等与物也,但禀受随其所得。”可见,中国的传统观念不光“其语圆通”,且充满辩证的色彩,与万物皆由“神”造的“易滋人惑”完全不同。《周易正义•系辞上》卷七正义云:“天下万物,皆由阴阳,或生或成,本其所由之理,不可测量之谓神也,故云‘阴阳不测之谓神。’”虽然也提到“神”,只是说“阴阳不测之谓神”,而不是有意志的“天主”。

人乃万物之一,关于人的降生,古代中国强调的亦是阴阳二气。《周易正义•系辞下》卷八云:“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正义云:“构,合也。言男女阴阳相感,任其自然,得一之性,故合其精则万物化生也。”《周易正义•下经咸传》卷四云:“乾坤乃造化之本,夫妇实人伦之原。”《孝经》引孔子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种人是天地阴阳产物的观念,在《红楼梦》中就有所阐发。甲戌本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中雨村道:“天地生人,除大仁大恶两种,馀者皆无大异。若大仁者,则应运而生,大恶者,则应劫而生。运生世治,劫生世危。尧,舜,禹,汤,文,武,周,召,孔,孟,董,韩,周,程,张,朱,皆应运而生者;蚩尤,共工,桀,纣,始皇,王莽,曹操,桓温,安禄山,秦桧等,皆应劫而生者。大仁者,修治天下;大恶者,扰乱天下。清明灵秀,天地之正气,仁者之所秉也;残忍乖僻,天地之邪气,恶者之所秉也。今当运隆祚永之朝,太平无为之世,清明灵秀之气所秉者,上至朝廷,下及草野,比比皆是。所余之秀气,漫无所归,遂为甘露,为和风,洽然溉及四海。彼残忍乖僻之邪气,不能荡溢于光天化日之中,遂凝结充塞于深沟大壑之内,偶因风荡,或被云催,略有摇动感发之意,一丝半缕误而泄出者,偶值灵秀之气适过,正不容邪,邪复妒正,两不相下,亦如风水雷电,地中既遇,既不能消,又不能让,必至搏击掀发后始尽。故其气亦必赋人,发泄一尽始散。使男女偶秉此气而生者,在上则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若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纵再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倡。如前代之许由,陶潜,阮籍,嵇康,刘伶,王谢二族,顾虎头,陈后主,唐明皇,宋徽宗,刘庭芝,温飞卿,米南宫,石曼卿,柳耆卿,秦少游,近日之倪云林,唐伯虎,祝枝山,再如李龟年,黄幡绰,敬新磨,卓文君,红拂,薛涛,崔莺,朝云之流,此皆易地则同之人也。”请看,这里哪有丝毫“造化主”造人的意念?

在人的出生中,“造化”通常指命运的好坏。《初学记》卷十四《礼部下》引蔡邕《协和婚赋》:“惟情性之至好,欢莫伟乎夫妇。受精灵之造化,固神明之所使;事深微以玄妙,实人伦之端始。”《姑妄言》第二十四回叙阴氏劝丈夫纳妾生子,丈夫道已年老力衰,阴氏道:“事情不是这样论,这叫做撞造化。必定有个可生的东西,你去撞了看,或者撞着了,竟生个儿子,亦未可料。”在更多的场合,“造化”是指人一生的福分、幸运,这在《红楼梦》中也有许多例证。如凤姐道:“我偏没造化赶上”(第十六回),宝玉道:“想必他将来有些造化”(第十九回),王夫人道:“宝玉果然是有造化的”(第三十六回),鸳鸯道:“若有造化,我死在老太太之先,若没造化,该讨吃的命”(第四十六回),凤姐儿道:“将来不知那个没造化的挑庶正误了事呢,也不知那个有造化的不挑庶正的得了去”(第五十五回),王夫人道:“只怕他命里没造化”(第七十八回)等等。

有人或许会说“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云云,只是脂砚斋表达对曹雪芹的钦慕,希望他能够再世或重生,写出更多更好的作品。这也不合中国传统的意念。举例来说,读者对蒲松龄同样无限钦慕,甚至产生徐昆(后山)为“蒲留仙后身”的传说。王友亮《〈柳涯外编〉序》云:“乾隆戊戌(1778)春,余来京应礼部试,学士朱竹君先生招饮,座遇一客,气豪谈伟。先生指告曰:‘此徐后山孝廉,山右之名士,而蒲留仙后身也。’”此点居然得到蒲松龄弟子李金枝的认可,他的《〈柳涯外编〉叙》对此有绘声绘影的描述:

忆余少师蒲柳泉先生,柳泉殁,汩然无所向。一日游济南,自趵突散步至杜康泉,见柳下系款段马,一少年书生品茶篱落间,旁侍老髯奴进笔,如得句,欲有所题。余钦其典雅,进揖之,问姓,曰:“徐氏。”问住址,曰:“泺干。”余因问曰:“省垣以济南名,而城北有清河无济水;或谓趵突泉即济,而泉在城南不在城北;泺镇滨大清河,乃名泺口,何也?”答曰:“大清河即济旧址也。济三伏三见,至趵突出地,折而北;其由响闸北流入口处,独名乐。折而东,合东平、平阴诸山之水,汇为大清河耳。”余心佩其博。次日至泺干,将以老友任子健为先容而访之,甫曰:“此地有少年,年十五六许,状何如。”任急应曰:“子殆询徐氏奇童也,有奇事语汝。徐子太翁敬轩先生,寓金家庄,时年四十三,无子,祈梦小峨嵋山。梦至一境,垂杨映清泉。一老儒至,手执蒲叶,仿佛闻声曰:‘此汝子也。’既寤,不甚解。次年,举一子。周生,天微雨,徐翁伫庄门看雨,客有跄踉冒雨而行者,翁识为读书人,邀诸家。见堂设几筵,问故,曰:儿子周岁也。请视,抱出见之而笑。客问庄名,曰:金家庄。客叹曰:‘是矣,是矣!公之子,吾之师也。’问故,曰:‘吾师蒲柳泉,绩学而殁,在去年此日,有句云:红尘再到是金乡。吾遍访金乡县不可得,不图今日遇之。’翁曰:‘尔师之状貌吾知之,癯如何,须如何,是否?’客曰:‘然。’问何知,曰:‘峨嵋梦也。然则执蒲,其姓也;柳近泉,其号也。菩萨佑我,兼闻子言,梦始解矣。’厚款客而别。自是人传其事。吾子昨所见,即徐子后山,蒲柳泉先生后身也。太翁名以昆,字以后山,号曰柳崖,别号啸仙,皆因此。三岁识字,翁授以书,率一二遍可成诵。今住泺上,年十五矣。诗文出手,老气横秋,请共访之。”余狂喜蒲师之再见也,亟访之,遂订交。询前生事,后山秘不言。问《志异》稿,则有记出者若干篇,与余所藏本皆相符。嘻,后山子一人两世,前世师之,今世友之,幸矣。前时快读《志异》稿,每叹柳泉先生殁,无能继者。二十年又快读后山之作数百篇,余又幸矣。余与后山为忘年交,每至博陵,与余倡酬吟咏,纵谈今古,辄觉生人之乐无逾者,因序《外篇》,为备述其夙慧有来历如此。

李金枝对蒲松龄无疑是有感情的,但他却没有说要老天“再出一个蒲松龄”,而是以徐昆为一人两世,“前世师之,今世友之”;前时快读《志异》,今又快读《柳涯外编》,从而庆幸柳泉先生之后继有人。此一传说符合佛教认为宇宙间一切事物,大至世界,小至微尘,都是前后相续、刹那变灭,大小相通、生灭相续,处于无始无终的生命大流之中的观点。脂砚斋呼唤“造化主”再造出一个曹雪芹来,绝不可能是古代人的意念。同时,还不要忘记:当脂砚斋写下“再出一芹一脂”几个字的时候,脂砚斋本人却还好好地活着,试想,如果造化主真的“再出一脂”了,世上不是有了两个脂砚斋了吗?

由此可见,欲借助脂砚斋谬托知己的讹言来“理解”曹雪芹,岂非南其辕而北其辙乎?甲戌本“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十五字,并非原文所有,脂批中的“甲戌”“壬午”等重要年代,都是不可凭信的。

脂批还经常有意地把作家的家世,同曾任江宁织造的曹寅联系起来,如第五十二回写晴雯补裘毕,“只听自鸣钟已敲了四下”,庚辰本夹批道:

按:四下乃寅正初刻。“寅”此样法,避讳也。

这就明白提示读者,曹雪芹的父祖就是曹寅。其实此句纯从听觉写出,与第五十一回“自鸣钟当当的两声”,第六十三回“钟打过十一下”,属同一笔法,并无避讳之意。相反,《红楼梦》却多处出现“寅”字:

肺经气分太虚者,头目不时眩晕,寅卯间必然自汗,如坐舟中。(第十回)

至寅正,平儿便请起来梳洗。(第十四回)

众人都看时,原来是唐寅两个字。(第二十六回)

明日寅时入殓大吉。(第六十九回)

其中第十四回的“寅正”,正与第五十二回“四下乃寅正初刻”意思完全一样,可见《红楼梦》并无避“寅”之例,庚辰本的夹批是深文曲纳,别有居心。

又甲戌本第二回写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提到“里面厅殿楼阁也还都峥嵘轩峻,就是后一带花园子里,树木山石也都还有蓊蔚洇润之气”,侧批道:

“后”字何不直用“西”字?恐先生堕泪,故不敢用“西”字。

第二十八回写宝玉到冯紫英家,与薛蟠、蒋玉菡等行令饮酒,甲戌本侧批:

谁曾经过?叹叹。西堂故事。

庚辰本眉批:

大海饮酒,西堂产九台灵芝日也。批书至此,宁不悲乎?壬午重阳日。

按,楝亭、西堂,皆曹寅署中斋名,据《八旗艺文书目》,曹寅自号“西堂扫花行者”,故以上批语,同样在暗示作者与曹寅的关系。可是,第二回冷子兴说的是“后一带花园子里”,“后”是花园的方位,与前面冷落无人的大门相对而言,岂能改成“西一带花园子里”吗?且不敢用“西”字,是恐先生堕泪,这“先生”又是谁呢?如若是曹寅,则早已亡故,无从堕泪;若是雪芹,则又无自称“先生”之理,批语之不通若是。用大海饮酒,乃司空惯见之事,绝非“谁曾经过”的西堂独有的风俗,何况正文所写,乃冯紫英家中之聚会,与西堂毫无干系。庚辰本眉批署壬午重阳,按脂批,雪芹死于壬午除夕,批书至此,并无可悲之事,可见皆为有意矫饰。

又甲戌本第十六回回前总批:“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惜感今。”意在点明小说所写省亲的背景是康熙南巡和曹家接驾,于是大为论者所重,然甲戌本此回回前总批共六条,多为评议文章笔法,写南巡的批语正夹在两条之中:

大观园用省亲事出题,是大关键处,方见大手笔行文之立意。

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惜感今。

极热闹极忙中写秦钟夭逝,可知除“情”字俱非宝玉正文。

“南巡”一条批语夹在中间,不伦不类,显系有意安排。论者多以为脂砚斋的批评是在“作者圈子”中传阅的,他又何必如此处心积虑地把各人心中皆知的事反复絮叨,甚至不惜曲解正文?问题是否可以这样来看:正因为它“满足”了后人考证作者家世生平的需要,所以恰恰是靠不住的。如第二十回写元春省亲,庚辰本眉批:“非经历过,如何写得出?壬午春。”批语无非是想证明曹寅嫁长女为纳尔苏王妃事,乃小说之所本;但据考此事在康熙四十五年(1706),而按红学家的考定,曹雪芹是根本不可能赶上目睹任何省亲场面的,脂砚斋却在五十六年后的壬午(1762)断言作者“经历过”此事,是难以自圆其说的。

由此可见,脂批中并不包含有关《红楼梦》的本事的材料,想依据脂批来考证作者的家世生平,弄清小说的成书过程,都是不能达到目的的。

【注释】

[3] 周汝昌著.红楼梦新证[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

[4] 张俊.关于《红楼梦作者新考》的通信[J].红楼梦学刊,1991(2).

[5] 周汝昌著.红楼梦新证[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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