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信用联社(哈市联社擦亮农信社+供销社服务品牌 走出乡村振兴新路子)
黑龙江省信用联社文章列表:
- 1、哈市联社擦亮农信社+供销社服务品牌 走出乡村振兴新路子
- 2、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刘永成接受监察调查
- 3、贷动同心战疫绥化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吹响集结号
- 4、震惊,死人也能贷款!农信社主任借用141人身份证,违法放贷1.147亿元
- 5、来源:农村金融时报社黑龙江农信 创新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农业发展
哈市联社擦亮农信社+供销社服务品牌 走出乡村振兴新路子
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消息(于灵爽):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联社与黑龙江省供销社战略合作协议,8月4日,哈尔滨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长姚杰一行赴黑龙江省供销社进行对接、交流。双方围绕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产品创新、“三社”融合发展等领域合作进行座谈。黑龙江省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德喜,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赵明,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缪新宇,直属企业工作处二级主任科员曹海庆;黑龙江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文秀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现场 供图 哈尔滨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李德喜对姚杰一行到访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黑龙江省供销社和黑龙江省农信社是多年的合作伙伴,也是全省为农服务的中坚力量。黑龙江省委召开了十二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新突破的决定》,为双方进一步深化、拓宽合作领域指明了方向。哈尔滨市联社与黑龙江省供销社所属企业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希望双方继续在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生产等领域加强交流合作,倾力打造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现代农业生态圈,推进“三社”融合发展,为实现龙江“农业强省”战略做出积极贡献。
黑龙江省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德喜发言 供图 哈尔滨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姚杰表示,自黑龙江省联社与黑龙江省供销社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来,哈尔滨市联社在黑龙江省联社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履行地方性金融机构职责使命,全力支持黑龙江省供销社及所属企业经营生产,牵头组建银团贷款,为黑龙江倍丰农业生产集团有限公司和集团客户授信12.15亿元,有力保障企业资金需求。此次哈尔滨市联社赴省供销社开展对接服务,将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关系。未来新组建的哈尔滨联合农商银行将持续加强与黑龙江省供销社所属企业的对接服务,围绕乡村振兴,聚焦“谁种地、服务谁”,推进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全力支持现代化农业发展。
哈尔滨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长姚杰现场发言 供图 哈尔滨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哈尔滨市联社党组成员、主任高元林,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庆柯,信贷部副部长王崇,呼兰联社主任郑立峰参加座谈。
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刘永成接受监察调查
据北京市监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消息: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刘永成涉嫌职务犯罪,目前正在接受监察调查。
刘永成简历
刘永成,男,汉族,1959年9月出生,黑龙江绥化人,研究生学历。198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秘书、黑龙江省政协办公厅秘书、黑龙江省信用合作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黑龙江省农村信用联社副主任、党委委员,2009年7月任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11年1月任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北京市监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
贷动同心战疫绥化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吹响集结号
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报道(于灵爽):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绥化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绥化市农村信用社”)全面落实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十二条意见要求,充分了解辖内企业资金需求,以“线上办、程序简、审批快”的方式,全面吹响绥化农村金融抗疫“集结号”,为抗疫企业正常生产提供资金保障,全面助力绥化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据了解,截至2月17日,绥化市农村信用社已向口罩生产、酒精生产、防护服生产、粮食生产、生猪养殖和物流行业的9家企业投放贷款2.8578亿元。
吹响快速响应“集结号” 为企业投放生产资金
疫情防控初期,绥化市农村信用社积极对接辖内疫情防控相关企业,为防疫工作重要物资生产保驾护航。
黑龙江省锟龙泽医药有限公司是绥化市望奎县大型医用防护品生产企业。疫情暴发后,企业全力生产支援一线,但流动资金紧缺,严重影响了生产进度。在了解公司融资需求后,绥化市望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立即着手为其发放贷款,从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到发放不到两日,2020年1月31日,为其追加发放贷款300万元。该企业在望奎联社贷款总额度达到1100万元。
绥化市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召开视频会议 供图 绥化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吹响快速审批“集结号” 开辟企业资金绿色通道
庆安东禾金谷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是黑龙江省防疫物资保障及军粮供应企业。1月30日,企业复工开工,每天加工大米700多吨,急需流动资金购买稻谷。该企业是当地绥化市庆安农商银行优质客户,但按集中度管理规定已经没有继续支持的信贷规模。针对这一情况,绥化市农村信用社决定由地域相邻的绥化市北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积极顶上。北林联社和庆安农商行对借款企业信息共享联动,开通市县两级快速审批通道,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采取“先信用后抵押”的接力贷方式,1小时便完成审议、审批工作。信贷人员协调层层防疫关卡,与企业负责人对接于北林区-庆安县交界处签订合同。2月12日19点30分,2400万元信贷资金被发放到企业账户中,企业生产的燃眉之急10个小时就被解决了。
信贷人员与企业负责人在北林区与庆安县交界处签订合同 供图 绥化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吹响复工复产“集结号” 支持企业正常运转经营
2月15日,国家农业农村部、发改委、交通运输部下发的《关于解决当前实际困难加快养殖业复工复产的紧急通知》精神,绥化市农村信用社积极响应,为疫情期间绥化市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物资供应提供强有力金融支持。
在得知生猪养殖企业黑龙江望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缺少流动资金的消息后,绥化市农村信用社立即召开信贷专题会议,成立专班,开辟绿色通道,采取银团贷款方式,仅用1天时间就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完成了贷款调查、授信、审批环节。2月17日,2亿元贷款资金陆续打入企业兰西、望奎、明水三家分公司企业账户,支持企业向市场投放生猪3.8万头,及时补栏7万头。
黑龙江望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供图 绥化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吹响责任担当“集结号” 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疫情期间,绥化市农村信用社主动对接辖内“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备品融资需求生产名单”的企业。
明水县黑龙江峰雪面粉有限责任公司是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该企业2月13日恢复生产,日加工小麦150吨,生产面粉110吨,但急需资金购买生产原材料。
在企业新建生产厂房目前没有证照无法提供有效担保的情况下,绥化市明水农商银行了解到企业有6000吨库存小麦,市场价值1500万元。经明水农商银行视频会议研究决定,开通市县两级快速审批通道,用企业库存的小麦办理粮食质押,疫情结束后再补办质押登记手续,采取“先信用、后质押”的接力贷方式发放贷款1000万元,并于24小时之内完成从对接到放款的全部环节,解决了企业的困难。
信贷人员到明水县黑龙江峰雪面粉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贷前调查 供图 绥化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吹响保障民生”集结号” 全力支持抗疫企业物资生产
疫情发生以来,为保障防疫物资供应,绥化市农村信用社充分发挥贴近中小企业的优势,按照《应急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清单》全力支持相关企业发展生产。
青冈县黑龙江青宾老窖酒业有限公司疫情期间受青冈县政府委托,加工医用酒精,解决青冈县域防控物资供应问题。该企业因购进原材料急需1000万元流动资金,鉴于该企业已在绥化市青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1500万元,按照银行贷款集中度管理规定,青冈联社无法满足1000万元贷款支持。针对这一情况,青冈联社积极寻找兄弟联社,为黑龙江青宾老窖酒业有限公司组织银团贷款,进一步追加授信额度,并开通市县两级快速审批通道。最终,青冈联社、望奎联社、绥化市农村信用社1小时完成审议、审批。2月17日,1000万元信贷资金发放到了企业账户中,解决了企业的难题。
信贷人员到黑龙江青宾老窖酒业有限公司开展贷前调查 供图 绥化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为贯彻落实为防疫防控物资保障企业采取信贷服务应急工作要求,肇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积极对接防控防疫物资保障企业,并针对肇东銮通物流有限公司这笔贷款启动快速放款机制,简化资料及贷款流程,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市、县两级联社一天时间完成审议、审批,为企业发放贷款3000万元。
信贷人员为企业办理审批手续 供图 绥化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吹响金融服务“集结号“ 全力支持备春耕生产和中小微企业发展
绥化市农村信用社在全力保障企业信贷资金需求的基础上,根据目前防疫防控需求,大力度持续推广手机银行线上办贷业务,客户和银行实现“不见面、线上办”,为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最便捷的信贷服务,为绥化市打赢抗击疫情攻坚战作出应有的贡献。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手机银行使用页面 供图 绥化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针对目前备春耕生产的紧迫形势,绥化市农村信用社准备60亿元信贷资金支持绥化市备春耕生产,确保应贷尽贷、不误农时;对部分小微企业实行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政策,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疫情期间没有收入来源,有车贷、房贷压力的客户,实行延期还款、不列入征信黑名单、风险分类等级不下调的政策。
震惊,死人也能贷款!农信社主任借用141人身份证,违法放贷1.147亿元
每经编辑:毕陆名
外贼易挡,“内鬼”难防!
8月10日,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刑事裁定书显示,时任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发信用社主任王华利用职务便利,借用多达141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其中还有死人,指使信贷员以顶冒名、垒户的形式在自家农信社违法发放贷款1.147亿元。同时,他还利用万某通再生物资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者的便利,指使员工制作虚假废品收购合同,并用房产预授权登记用于抵押,发放了共计1.363亿元贷款。综上,王华、信贷员屈晓佳违法发放贷款合计人民币2.51亿元。
最终,法院认为,王华、屈晓佳、张卓身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共同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对三被告人指控罪名成立。王华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屈晓佳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张卓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为商人好友违法放贷2.5亿
王华,男,1973年3月3日出生于佳木斯市,汉族,大学文化,原系佳木斯市郊区信用联社长发信用社主任;屈晓佳,男,1983年7月10日出生于佳木斯市,汉族,大专文化,原系佳木斯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发信用社信贷员;张卓,男,1980年2月29日出生于黑龙江省鹤岗市,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原系佳木斯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发信用社信贷员。
据刑事裁定书显示,2010年3月至12月,王华利用担任佳木斯市郊区农信联社长发信用社主任的职务便利,违法发放贷款1.15亿元,被与王华交好的齐某使用,该好友还是一位商人,即万嘉宾馆法定代表人刘某2(实际控制人齐某),巍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
据王华供述称,2010年长发信用社发放的141人172笔贷款其中涉及的141个顶冒名贷款人,都是我让李某1和刘某1、崔某2、屈晓佳等人帮着齐某1找来倒贷用。当时我和齐某1关系非常好,齐某1当时缺钱,我就帮助齐某1找来这些人顶冒名从信用社贷款给齐某1用。2010年的141人共计172笔贷款这些钱都偿还齐某12009年的贷款了。
为了顺利发放该笔巨额贷款,王华通过下属及亲友获得141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指示信贷员屈晓佳在相关贷款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身份证信息制作虚假贷款档案,最终报与上级部门审核,并顺利拿下贷款。法院认定,2010年3月至12月,王华利用担任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发信用社主任的职务便利,通过下属屈晓佳及李某1、刘某1、崔某2(均另案处理)、朱某2(已死亡)等人获得141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指使信贷员屈晓佳在相关贷款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其身份证信息制作虚假贷款档案,以顶冒名、垒户的形式在佳木斯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法发放贷款1.147亿元。
拆东墙补西墙,偿还逾期贷款
不过,齐某并没有如期偿还上述贷款,时任佳木斯郊区联社理事长孙某凯得知发放的贷款严重违反贷款流程且无抵押物,到期无法偿还的情况下,与王华商议由王华找抵押物重新申请贷款以偿还到期贷款。
2011年12月6日至12月31日,王华利用担任佳木斯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发信用社主任、万某通再生物资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者的便利,指使信贷员屈晓佳制作22名贷款人与王华所经营的万某通再生物资有限公司签订虚假废品收购合同,并用佳木斯市巍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22人房屋购买合同,在佳木斯市房产处开出26套房产预授权登记,用于在佳木斯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1.363亿元的抵押物,帮助王华顶冒名贷款,王华指使长发信用社副主任崔某2(另案处理)、信贷员屈晓佳、张卓对该笔贷款审批、审核,并顺利通过审批后发放1.363亿元贷款,用于偿还2010年违法发放贷款1.147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贷款过程中,这22笔贷款都没有开基层贷审会。据证人孙某6证言称“当时这22笔贷款都没有开基层贷审会,信贷员屈晓佳把这22笔贷款档案拿给我说,这些都是主任王华同意发放的贷款,让我在基层信用社贷审会审批贷款会议记录上签字,屈晓佳跟我说着急放款让我赶紧签,我给王华打了一个电话询问是否真是王华的意思,王华跟我说这些都是审核好的贷款没有问题,让我赶紧签了,我就签了。”
综上,王华、屈晓佳违法发放贷款合计2.51亿元;张卓违法发放贷款合计1.363亿元。
据刑事裁定书显示,2012年,省联社稽核局曾经对佳木斯市长发信用社发放的22笔共计1.363亿元贷款进行过调查,当时调查结果就是发现长发信用社发放的22笔共计1.363亿元贷款是垒户、顶冒名贷款。
经佳木斯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出具说明,2011年长发信用社发放22笔共计13630万元贷款,贷款重组后本金剩余30万元,利息4025万元,该22笔贷款在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执行中,目前无法预测损失。
巍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长发信用社贷款14500万元,经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与执行,该社接收巍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6669万元房产,剩余债权为贷款利息2709万元,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下达结案通知书。
2018年6月1日,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公安分局经电话传唤王华到案接受询问;屈晓佳于2018年8月28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张卓于2018年7月24日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接受询问,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刑事裁定书显示,原审法院认为,王华、屈晓佳、张卓身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共同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对三被告人指控罪名成立。认定王华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屈晓佳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张卓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不过,宣判后,原审被告人王华不服,以原审量刑过重,1.363亿贷款是抵押贷款,不应定为违法发放贷款为由提出上诉。辩护人提出原审判决认定的1.363亿元贷款为被告人违法发放不具备事实依据。上诉人具有自首情节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原审判处上诉人有期徒刑九年没有法定依据。
原审被告人屈晓佳不服,以本案系单位犯罪,不应认定上诉人个人犯罪;原审被告人张卓不服,以其在贷款档案第二调查人处签字时贷款已经联社审批同意并发放完毕,其不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为由提出上诉。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华、屈晓佳、张卓身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共同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王华及其辩护人提出的1.363亿元贷款不应认定为违法发放贷款犯罪的上诉、辩护意见,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采纳;
屈晓佳及辩护人提出的本案系单位犯罪的上诉、辩护意见,与法律规定不符,不予采纳;
张卓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上诉人在贷款档案第二调查人处签字时贷款已经联社审批同意并发放完毕,指控上诉人违法发放贷款罪事实不清等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每日经济新闻
来源:农村金融时报社黑龙江农信 创新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农业发展
作为农业大省,林业大省、产粮大省,近年来,黑龙江省政府提出,全省金融业要不断创新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新信贷品种,支持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发展,增加信贷投放,有效满足绿色食品产业、林下经济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特色产业、种子产业等现代农业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
对此,黑龙江银监局引导全省银行业信贷投放向绿色、有机转变,支持绿色生态农业、森林食品、北药、林业碳汇等林区经济,重点支持优质高效农业发展。
在此背景下,黑龙江省农信社大力支持大豆、蔬菜、鲜食玉米、木耳、蓝莓等绿色有机农产品和特色食品产业发展,积极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施农业及以特色产业为主的林下经济发展。
在黑龙江省农信社金融支持下,五常鸭稻米长势喜人
同时,农信系统落实省委、省政府“北菜南运”战略,支持全省标准化绿色蔬菜基地建设,支持现代科技型种子企业,并对涉农重点领域贷款全面实行优惠利率政策,真正让利于农,切实减轻融资成本。
绿色支农,除了保证种植、养殖环节,销售环节同样重要。
“农合信誉 绿色农产”,这是黑龙江省农信系统探索出的助力打通绿色农产品销售链条的全新模式,通过直播带货的方式帮助绿色农产品销售。
据介绍,为确保直播带货活动能够真正惠及于民、惠及于农、惠及于企,黑龙江农信联社组织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推广实施方案,并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对活动方案做了细致解读。
之后,各级行社按照活动方案快速启动,仅一周时间就与60多家小微企业和农户达成直播带货合作意向,累计带货商品112种,涵盖了蜂蜜、木耳、猴头菇、红肠、酸奶、玉米、酸菜等众多特色农副产品。
据介绍,近两个月以来,黑龙江省农信社连续举办15场“农信带货 助农兴农 农企千品进万家”直播带货活动,累计对接87家企业、农户销售各类特色绿色农产品112种、47.6万份,销售金额达2178.4万元,推动龙江绿色农产品走出黑土地,销往山东、江苏、上海、广东等14个省(市)。
黑龙江省农信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石玉龙表示,举办直播带货公益活动,有利于帮助绿色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户解决农副产品滞销难题,持续释放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为应对疫情冲击,助力绿色农业发展贡献农信力量。
除此之外,黑龙江省农信系统还通过推广电商平台“利农商城”帮助绿色农产品“既种得好,又卖得好”;开展以互联网为平台和载体的“第三方支付”业务,让农村地区实现小额现金存取、转账、还贷款“足不出村”。
截至8月末,全省农信系统各项贷款余额2968亿元,较年初增加547亿元,增幅25%。全省农信系统有力保障了疫情防控、备春耕生产、脱贫攻坚、复工复产、稳企稳岗等金融需求。
来源:《农村金融时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