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都证券网上交易互动版(国金证券佣金宝新添小额融资业务,近日上线)
国都证券网上交易互动版文章列表:
- 1、国金证券佣金宝新添小额融资业务,近日上线
- 2、手把手教你三种认购ETF的方法
- 3、监管核准变事后备案 国都证券翁振杰代理董事长苦熬两年终转正
- 4、国投瑞银岁赢利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 5、十一年老员工不服调岗 遭国都证券解聘!员工告上法庭
国金证券佣金宝新添小额融资业务,近日上线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2月10日讯,大智慧通讯社独家获悉,国金证券(600109.SH)旗下的佣金宝将添加小额融资业务这一功能,最快将于本周三上线。
从去年起,券商之间对客户的争夺就以“佣金战”的方式打响。随后,多家券商又纷纷涉足小额贷款领域,以求进一步增加客户粘性。如中山证券、国泰君安、国都证券、西藏同信证券、光大证券等多家券商就已先后推出了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
近日,国金证券也将推出佣金宝小额融资业务,加入互联网小额贷款的券商队伍中。大智慧通讯社自国金证券获悉,其旗下的佣金宝将添加小额融资业务这一功能,最快本周三(2月11日)上线。
去年11月26日,国金证券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业协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的函》(中证协函[2014]728号),同意公司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
光大证券互联网金融部门人士对大智慧通讯社称,2014年11月13日,光大证券推出了一站式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包括账户自助开立、网络融资、消费支付等功能。而光大证券小额融资产品推出以来,融资金额已达数亿元,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另外,同信证券小额贷产品负责人也对大智慧通讯社称,西藏同信证券“同赢随时贷”在去年9月1日正式上线,借款起点低至1000元,年化息费为8.5%-10%。目前,“随时贷”产品贷款累计金额也有数亿元。
某券商分析师对大智慧通讯社称,现在券商推出的小额贷产品,借款门槛大幅降低,更加“草根化”,券商都将此类产品贴上互联网标签。借款、抵押的整个过程均可通过网络平台完成,不需要到线下证券公司递交任何资料。相比较盈利,券商推出线上小贷更大的目的在于增强客户黏性,提高交易的活跃度。而在新股申购之时,股民资金需求量激增,这期间券商的小额贷产品的借贷量也将相应增加。
发稿:李雪/古美仪 审校:陈金艳/李书成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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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手教你三种认购ETF的方法
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ETF正在热火朝天的发行中,细心的小伙伴会看到《发售公告》中写着“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
那么,这三种方式我该怎么去选择?哪种最便利?
的确,这三种认购方式的差别,不仅仅是“网上网下”“股票现金”这么简单。大体说来,有如下6点不同:
1. 日期不同
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时间贯穿整个发行期。
网上现金认购日期最后三天,仅有三天!仅有三天!仅有三天!
2. 渠道不同
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认购可以直接找基金公司办理,也可以找基金公司指定的几家代理销售机构。目前指定的几家代理销售机构如下21家:中信建投、广发、中信、银河、海通、申万宏源、长江、安信、渤海、华泰、中信证券(山东)、东兴、东方、方正、光大、平安、国都、恒泰、国盛、申万宏源西部、中金。
网上现金认购渠道则不局限于某几家券商,基本上所有券商手机APP或者电脑客户端都可以认购。
3. 账户不同
首先无论那种方式,您都得有一个上海证券账户。
上海证券账户包括买上交所股票的账户和买上交所基金的账户,网上、网下现金认购这两种方式可以使用上交所基金账户;
网下股票认购分两种情况,如果是上交所股票认购,则需要使用上交所股票账户;如果是深交所股票认购,则需另外开深交所股票账户……
相信您已经被这上海、深圳、股票、基金账户绕晕了。一句话,上海深圳的股票基金账户,能开的户我统统开通!统统开通!统统开通!
4. 认购门槛
首先我们得明确,ETF的认购门槛是以“份”为单位的。网上现金认购,认购门槛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
网下现金认购的,如果通过那几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门槛依然是1000份或其整数倍;如果通过基金管理人,门槛则是5万份以上(含5万份)。
网下股票认购,门槛是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
5. 认购对价
这个比较好理解,上面已经有提到。
网上现金、网下现金认购就是转账来认购;
网下股票认购则是用股票来认购。注意要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而且用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沪深300红利低波动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6. 利息处理
您如果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下现金认购的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您所有,因此如果您不是最后一天认购的话,最终会发现自己认购的份额比自己交的钱多一部分,那就是利息啦~具体多多少则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
如果您是网上现金认购或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资金成立前产生的利息,则不会归您所有,而是计入基金财产。
本文源自贝塔总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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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核准变事后备案 国都证券翁振杰代理董事长苦熬两年终转正
每经记者:刘海军 每经编辑:吴永久
今日(4月13日)晚间,国都证券公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审议并通过:选举翁振杰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自 2020 年 4 月8 日起生效。与此同时,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也已经完成。
国都证券任命董事长
今日(4月13日)晚间,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董事长、 监事会主席任命公告。
国都证券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审议并通过:选举翁振杰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自 2020 年 4 月8 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信息显示,翁振杰, 1962 年 10 月出生,于1986 年 7 月毕业于解放军南京通信工程学院通信与电子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自 1986 年 7 月至 1999 年 9 月,在解放军通信学院担任教官;自 1999 年 9 月至 2001年 12 月,在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自 2002 年 2月至 2005 年 3 月,在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自 2005 年 3 月至 2014年 11 月,在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担任首席执行官、董事; 自 2007 年 12 月至 2010年 2 月,在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自 2010 年 1 月至 2012 年 8 月,在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 自 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9 月,在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任董事长、首席执行官;自 2015 年 9 月至今,在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自 2016 年 2 月至今,在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自 2020 年3 月至今,在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同时,国都证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审议并通过:选举江厚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止,自 2020 年4 月 8 日起生效。
2017年12月,在国都证券原董事长王少华“失联”半年后,国都证券董事翁振杰就开始代行董事长职责了。当时,国都证券称,翁振杰担任国都证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尚需中国证券监管机构核准,经核准后方正式任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20 年 3 月 1 日,新《证券法》实施后,公司章程变更、董事监事资格等事项不再需要监管部门核准,改为事后备案制。
因此,在 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章程》的修订完成备案后生效且新任董事、监事的资格进行备案后,国都证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翁振杰为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江厚强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上述情况意味着,国都证券的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完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0 年3 月 20 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19 日止。
上月遭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资料显示,2001年12月28日,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2015年6月23日,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并正式更名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 3 月 31 日,国都证券在新三板挂牌。
今年1月15日,国都证券发布了2019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公告, 公司全年营业总收入为13.97亿元,同比增幅177%;净利润为5.39亿元,大幅扭亏,业绩看上去还不错。不过,从行业排名看,国都证券的发展只能算是一般。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2018年券商排名数据显示,国都证券在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本和核心净资本等几个关键指标上,分别排名行业的第66、54、79、86、56、54位。
此外,在合规上,国都证券也屡屡出问题,如公司上个月因公司股权被质押近10个月方上报而遭北京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一事就引起行业广泛关注。
在今年3月,北京证监局公告了一则关于对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告显示,国都证券股东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质押所持国都证券股权,国都证券应当知情。经北京证监局问询后,国都证券才于2019年10月22日报告相关质押情况。
北京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国都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国都证券应完善内部控制,做好股权管理工作。
封面图来自摄图网
每日经济新闻
国投瑞银岁赢利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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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国投瑞银岁赢利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自每个运作周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本基金的第三个运作周期为2018年4月14日起至2019年4月13日止。本基金第三次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9日的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20日起至2020年4月19日止,为本基金的第四个运作周期,在运作周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在销售机构网点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金额下限的前提下,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人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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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将退回投资人账户。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并履行必要的报备和信息披露手续。
(4)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 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 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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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持续持有时间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时间等于或长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认日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本基金的转换费用由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构成。
(2)在进行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视同赎回申请,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则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3)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人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目前本基金基金份额开通与本公司旗下以下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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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对于同时具有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业务的基金,仅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开通转换业务;对于下设不同级别或类别的基金份额的情况,单只基金的不同级别或类别的基金份额之间未开通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2)本公司已在直销渠道开通旗下基金跨TA转换业务,具体请见相关公告。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电话:(0755)83575992 83575993
传真:(0755)82904048 82904007
联系人:杨蔓、贾亚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
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6.2 非直销机构
(1)代销银行:中国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邮储银行。
(2)代销券商: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兴业证券、安信证券、万联证券、山西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东吴证券、信达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上海证券、国联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国盛证券、世纪证券、华龙证券、中金公司、联讯证券、江海证券、国金证券、爱建证券、华泰证券等。
(3)其他发售机构:众禄基金销售、好买基金销售、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蚂蚁(杭州)基金销售、天天基金销售、展恒基金销售、同花顺基金销售、汇付金融、和讯科技、中信建投期货、中信期货、联泰资管、盈米财富、阳光人寿、陆金所基金销售、肯特瑞财富管理、大智慧财富管理、通华财富等。
注:因业务安排原因,本次业务仅在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开通,民生银行柜台开通时间另行公告。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运作周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在国投瑞银网上交易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详见本公司网站相关提示。本基金若参加其他代销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详见各代销机构相关公告或本公司网站相关提示。
(2)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9日为本基金第三个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2019年4月19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本基金将转型为“国投瑞银岁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再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1)某个开放期届满时,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
2)某个开放期届满时,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
由上述情形导致本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的,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三个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ubssdic.com)查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人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或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基金的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年老员工不服调岗 遭国都证券解聘!员工告上法庭
十一年老员工不服调岗,遭国都证券解聘!员工告上法庭,判决来了:国都赔偿31万
这不,国都证券日前就给大家提供了一个鲜活的案例。该公司综合管理岗员工檀某某,在进入第十二个年头时,被告知只有将岗位调整为营业部柜台,才能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争执不下之时,国都证券直接下达了解聘通知。双方最终对簿公堂,经历仲裁、一审、二审后,檀某某胜诉。
十一年老员工不服调岗要求遭解聘
2007年9月,檀某某入职国都证券,成为一名综合管理部文秘,月工资标准为9500元。5年后,双方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至2018年9月9日。至2018年,檀某某在国都证券已满11年,根据相关规定,她可以与国都证券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
不过,就在去年10月17日,即第二个五年劳动合同期满一月后,檀某某接到了国都证券送达的《劳动关系终止通知书》,解聘理由是檀某某多次拒绝到该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的续签手续。檀某某很难接受这个结果,于是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随后双方均再三起诉。
这次纠纷的关键点就在于,檀某某真的是多次拒绝办理劳动合同续签,还是有其他隐情呢?她在庭审中提交的证据显示,就在第二个五年期劳动合同到期的两天前,即2018年9月7日,檀某某已经提交邮件申请与国都证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保持原岗位和薪酬待遇不变。不过也就在这天,檀某某在OA系统中看到一则已经相关部门会签的工作调动通知,内容为将檀某某调至北京中关村某营业部担任柜台。
对于上述内容,国都证券均认可其真实性,不过国都证券表示这则调动通知并没有正式发文,实际上并未对其工作进行调动。
檀某某还向法院提交了另一份证据,是一段谈话录音,内容为在2018年9月25日,国都证券相关负责人告知檀某某,如她想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岗位将调整至营业部。
对于这份证据,国都证券同样认可真实性,不过表示这只是双方在签订合同中的协商,最终该公司同意保持原岗位和待遇不变的基础上与檀某某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国都证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为双方就此事的往来邮件。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9月13日,国都证券表示合同内容不变,同意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四天后,檀某某要求人力资源部确认其续订合同中的岗位及职责等。随后几天,国都证券层面也多次通知檀某某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但10月17日,国都证券突然对檀某某送达了解聘通知。
檀某某为何不去续签合同?她对法院表示,国都证券人力资源部告知她可以保持原岗位和待遇不变的情况下,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她的直属领导坚持要求她办理工作交接。所以才有了9月25日的谈话录音。
一审判决国都证券解除行为违法
事实层面及双方观点基本清晰了,那么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檀某某在向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有三点:一是国都证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58.42万元;二是支付2018年1月1日至当年10月17日的年终奖18.33万元;三是同意仲裁裁决的国都证券支付其劳动关系空窗期(即2018年9月10日至10月17日)的二倍工资差额1.2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的劳动合同于2018年9月9日终止,国都证券最晚应于劳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对双方劳动关系做出明确意见。但直到10月17日才向檀某某送达《劳动关系终止通知书》。国都证券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理由不属于法定解除事由,故认定其解除行为违法,应支付赔偿金29.78万元。对于劳动关系空窗期的二倍工资差额,一审法院予以支持,国都证券应付1.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檀某某还要求国都证券支付当年工作期内的年终奖,并向法院提交了银行流水和《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薪酬管理办法》,银行流水显示国都证券向檀某某发放了2017年年终奖。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国都证券的相关制度,离职员工不享有年终奖,故无需支付檀某某2018年年终奖。
也就是说,一审法院共判定国都证券支付给檀某某约31万元的赔偿金。
二审维持原判
不过,国都证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改判该公司无需支付檀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和未定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但是二审中,双方均未提交新证据。另查,国都证券与檀某某在2012年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载明檀某某担任业务保障岗位工作。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檀某某原在国都证券的岗位为综合管理部文秘,其于双方劳动合同到期前已向国都证券申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原岗位及薪酬待遇不变。之后,国都证券人力资源部虽多次通知檀某某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他合同内容不变,但双方劳动合同中仅载明檀某某担任业务保障岗位工作,并不明确,且国都证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檀某某的岗位调整至营业部。
在此情况下,檀某某要求确认其续订合同后的岗位及职责等后再续签劳动合同合情合理。故国都证券以檀某某拒绝续订劳动合同为由终止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妥,一审判决国都证券支付檀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并无不当。最终做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责任编辑: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