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公寓3的歌(恋爱三部曲)
李锦记酱口味独特,但很贵,因为于南,我忘不了它。 高三时,我还像一只丑小鸭,安安静静,不太喜欢说话。 那时,我们的教室外是长长的走廊,我就坐在窗边把自己裹在红色的毛衣里,偶尔从书堆里抬起头看走廊里的人来人往。 于南就是在那一天出现在我眼前的。 他穿一件普通的白衬衣,头发微卷,背靠在栏杆上和班长说话,一笑便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让我怔怔地有些发愣,那一刻我偷偷喜欢上了于南。那时,我成绩一般,并没有把握考上大学,而于南的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很有希望考上重点大学。 春暖花开时,全班去近郊烧烤。出发的前一天晚上,我几乎一夜未睡,偷偷起身,把刚买的一瓶李锦记放进包里,却又一次次地拿出来抚摸着,心突突直跳…… 第二天,风很淡。我们面湖而坐,天是蓝的,树是绿的。没有人知道我带了一整瓶李锦记,只是为了于南。 女生们在一旁疯闹,我却一个人独坐一边为心爱的男孩烤火腿。我用小刀划开火腿肠,再把李锦记酱很仔细地涂在上面,薄薄地涂满一层后放在炭火上烤,烤一会儿再细细地涂上第二层。烤得香气四溢时,再仔细地撒上葱花。为了一根火腿,我竟费了大半个小时。当大功告成时,我拿着火腿递给于南,他正和一群女生说话,我装着神情坦然,却仍是无法掩饰内心的慌乱。于南接过后冲我点头,笑着说:“谢谢!”我低头应了一声就走开了。我躲在一边看于南吃火腿时心满意足的神情,我的心有些微微地痛:可能他永远都不会知道,一个女孩为了这一根火腿花去了多少初恋的心情。 时光如流水,一晃就到了六月。迷惘的未来让人有些心烦意乱,那时我的目标就是和于南考到同一所大学。 冲刺阶段,我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学习中,把闹钟调到了早上四点。揉着惺忪的眼睛开始复习功课,为了能和于南并驾齐驱,我只有加油努力! 我的成绩开始突飞猛进,没人知道这都是因为于南。记得最后的三次模拟考试我都是前10名,连老师都觉得不可思议。果然,高考我考得很不错。 分数还没下来,我们开始填志愿。那天,我有意无意地问于南想报考哪儿,他说他喜欢上海。就因为这句话,我在所有的志愿里都填了上海的大学,成绩下来了,我以第一志愿被上海的一所知名学府录取,可于南却有些意外,只考取了成都的一所二类大学。拿通知书时我碰到了于南,他低着头轻轻地说了一句:祝贺你!我望着他的眼睛,他神色黯然,我的心疼得厉害,几乎要说出:于南,我喜欢你!可是愣愣地什么也没说出口。 我和于南的故事就这样还没开始就结束了,忧郁的青春就在那样的定格中画上了句号。 阳光明媚的大学生活开始了,我读的是理工科。我依然清瘦,喜欢穿旧旧的发黄的白色棉布裙,柔软的裙子打在修长的小腿上,有着淡淡惆怅的感觉。 五月,学校搞了一次英语演讲,我去旁听。尹健走上去时,我的心又一次被人占据了。一直以来,我喜欢一个男孩都是第一眼的,就在一瞬间,我有了挥之不去的情结。我是那么地相信直觉,相信爱由心生。尹健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高大帅气。当他扫视我这边时,我的心慌得快要跳出来了。 尹健是英语系的,我们几乎没有接触的机会。 第二天清晨,同宿舍的女孩还在睡梦中,我就爬起来,在公寓楼的阳台上背英语单词,天空有黛青色的云朵,我听见了自己快乐的心跳。 七月的一天,空气中还残留着温润的气息,我戴上自己的随身听,旁若无人地穿梭在外滩的树阴下。这两个月我已记了很多单词,口语也练得非常流利。 没料到,我正低头念念有词,却和迎面跑来的一个人撞了个满怀。是尹健!他笑着问:“在干吗?这么用功!”他说他每天都会来外滩跑步,我的脸刷地就红了,那时岸边的垂柳正拂过我的肩头,旁边是一家叫“林间漫步”的木屋茶舍,幽幽地散发出茶香,我恍若梦中。 我只是淡淡地点了一下头,就走过去了。尹健并不知道我的内心是怎样的狂热,不过,表面上我还是装作一副轻松、平静的样子。 两个月后,我的英语突飞猛进,别的女生吃零食打闹时,我已坐在一边啃厚厚的英文小说《简·爱》,练习简和罗切斯特的经典台词,一声“Rochester”是那么的让人心醉,没有人知道我心底的秘密,却认为我是一个不解风情的学习狂。 更疯狂的举动还在后面。几个月后,我觉得自己的英文已能脱口而出,我不声不响地报名参加了尹健所在的英语俱乐部,排练英语剧时,我可以和他演对手戏。我用英语清晰地跟尹健说的第一句台词是“Excuseme”。可能是天意吧,在说完那句台词时,我感觉自己热泪盈眶,似乎听到了内心幸福的跳动。但是,尹健永远也不会明白我表达的是什么。我知道我们之间不可能有故事,因为两个月后,尹健毕业了。 三个月后,我顺利地通过了英语六级,成了我们理工科的一个爆炸新闻。而尹健已回到他的家乡云南。我们可能一生也不会再次相见,他也永远不会知道一个女孩是为了他才把英文练得炉火纯青。 毕业前,我又去了一趟外滩,在那条和尹健相遇的街道,一个人静静地坐了好久。天很蓝,有微风轻拂我的长发。旁边一对年轻的男女深情地说:我爱你! 我的泪悄无声息地落了下来。 毕业时,因英语突出,我顺利地找到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几年后,我的变化很大,身材高挑,皮肤白皙,依旧穿着印有淡淡木槿花的裙子,青灰色的矮跟皮鞋,长发高高盘起。 三个月后,研究所接到一个项目,负责技术指导的是一位从西班牙刚回来的研究生,叫姜华。那天开项目筹备会时,他进来了,穿一件得体的灰色衬衣,举手投足间,给人一种从容睿智的感觉。我抬头望他一眼,几乎无法找到形容词,只能说是一种磁场吧。我始终相信,人和人是有磁场的。而这种磁场,在一刹那就可捕捉到。我又找到了当初心跳的感觉。 单位安排我当他的助理。 因为有他在,我做得极其认真,查了很多的资料,做了大量笔记。上班时,我们会在一起讨论问题,气氛热烈而愉快。他一口纯正的普通话,半俯着身体,修长的手指在洁白的纸笺上滑过,然后问询似的望着我笑,让我的心忍不住颤栗。那时,桌上有泡好的玫瑰花茶,一小朵一小朵安静地绽放在水中…… 和他一起合作,那个项目自然完成得非常顺利。 项目结束时,他请我吃饭,感谢我对他工作的支持。窗外暮霭沉沉的天空,大片灰紫的云朵,而窗内的这个男人注定不属于我,他早已有了幸福的另一半。他给我讲了很多他在西班牙的见闻,讲得两眼发光,那里有深蓝的海,他经常会在黄昏时赤足走过海滩,还有那里的红屋顶,湿润浪漫的气息,推开窗户会看到灰色的小松鼠跳过……那一顿饭吃的是什么我早已忘记,只记得他说谢谢你,不然他的项目不会这么顺利。在那一刻,我又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我要考GRE出国留学,我要去西班牙,那是滋润眼前这个我喜欢的男人的地方啊,我要追上他的脚步。 接下来的几个月我除了上班就是复习,次年的三月我通过了GRE考试,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只是在外人眼里这一切像是天方夜谭。只有我知道,对一个女孩来说,内心有团火,一切便不会太遥远。当然,最后,姜华没有再回西班牙。秋天的时候,我裹着紫色印花的大披肩穿梭在西班牙的石头房子边,望着远处深蓝色的海,目光镇静,内心潮涌。我早已成长为一个目光从容内心丰富的女人,我发自内心地感激姜华。 很多年后,有月光的夜晚,我独坐在窗前。往事一幕幕在脑海中闪现,远处随风飘来的歌声忽远又忽近,我的心因这些美好的回忆而此起彼伏。想想人生有时真是很奇怪,那些我曾暗暗喜欢过的男人早已一个个离我而去。我因为踮起脚想吸引他们的目光,却无意中超越了他们,变为一个内心丰富目光如潮的女人。那些生命中的意外春天,我仍然一如既往地心怀感激。这之于我全是无心插柳,却收获了一片柳暗花明……